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衢市重办〔2010〕8号
衢州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0年度省重点建设
项目增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0年度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增补工作,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10年度省重点建设项目增补工作的通知》(浙发改办基综〔2010〕172号)精神,请你们认真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项目申报必须突出重点、择优选择,要优先考虑2010年省重点建设预安排项目;优先考虑对全省以及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作用的基础设施、生态建设、产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重大项目。
二、工作要求。申报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建设程序,达到必要的前期工作深度。即: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取得工可批复,企业投资的核准类项目必须取得项目核准批复,企业投资的备案类项目必须在项目备案后、并获得规划、环保、土地等部门的有关行政许可。
三、申报方式。各县(市、区)、市级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系统”的要求填报有关项目信息内容。柯城区、衢江区及市级各有关单位申报文件报市重点办汇总,各县(市)的申报文件要同时抄送市重点办。在申报工作中,要按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报申报项目的相关信息,确保项目信息准确性。
四、截止时间和联系人。此次增补项目申报的截止日期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