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衢州市区2010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文件

 

衢市爱卫发〔2010〕2号

 

 

关于印发《衢州市区2010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柯城区、衢江区、市直各部门、巨化集团公司、驻衢单位(部队)爱卫会:

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根据全国爱卫会《关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要求,结合衢州市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继续采取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杀灭为辅的综合性防制措施,有效巩固市区病媒生物防制达标成果,确保顺利通过“灭蚊、灭蝇”先进城区省级复查。

二、工作任务

1、通过“灭蚊、灭蝇”先进城区省级复查。采取疏浚水渠、清除积水等措施,减少蚊蝇孳生地,每月定期开展蚊、蝇统一消杀,对垃圾箱(房)、公厕等重点场所喷洒药物,蚊蝇密度高峰期要增加施药频次。做好迎接“灭蚊、灭蝇”先进城区省级复查各项工作,确保在9月底前顺利通过省级复查。

2、开展春、秋两季集中灭鼠活动。市区春季集中灭鼠时间为4月12-26日,秋季集中灭鼠时间为10月12-26日。要求全市统一使用高效低毒灭鼠剂0.005%大隆颗粒毒饵、0.005%大隆蜡块和蜡丸,严禁使用“毒鼠强”等急性剧毒鼠药。

3、继续巩固灭蟑螂达标成果。市区定期开展药物灭蟑螂活动,4-11月每月最后四天为统一投药时间,蟑螂密度高峰期增加施药频次。

4、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工作。病媒生物密度监测点按要求开展监测,各相关部门、单位、街道、社区积极配合。每月汇总监测结果,定期对监测情况进行分析和反馈。

5、推进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运作。进一步完善市区道路、绿化带、公园、大型水体等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运作机制。鼓励农贸市场、宾馆、学校、医院等单位积极引入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运作。加强对病媒生物专业消杀公司(PCO)的管理。

6、强化重点行业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强对重点单位,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农贸市场、饭店、饮食店、副食店、粮库、食品加工厂、单位食堂等)、窗口单位(医院、火车站和汽车站等),以及重点区域,如室内外垃圾房(箱)、公共厕所、沟渠水塘、废品收购、建筑工地、公园及绿地、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三、部门职责

1、市爱卫办负责市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考核及协调各部门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2、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柯城区政府、衢江区政府、巨化集团公司、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西区管委会、高新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各街道负责辖区内社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实施,物业公司负责做好物业小区病媒生物防制有关工作。

3、市直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衢州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考核实施方案》中有关病媒生物防制内容,负责本部门、本系统及所监管行业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认真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各项措施。

4、各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宣传教育工作。各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做好本区域和本单位的宣传教育。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健全工作网络。病媒生物防制不仅关系到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且也是国卫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今年市区还要接受“灭蚊、灭蝇”先进城区省级复查,为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兼)职防制人员,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各项工作得到落实。病媒生物专业消杀公司要对客户认真负责,按要求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市(区)爱卫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病媒生物防制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

2、保障经费,落实各项措施。各级各部门要落实病媒生物防制经费,保证药械采购和防制设施建设,落实各项防制措施,同时加强对病媒生物防制经费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各区块要结合国卫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月、清洁家园、村庄整治等环境治理活动,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农贸市场、单位食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防制重点场所还要加强防鼠、防蝇设施建设。

3、加强培训,发动群众参与。要充分利用会议、墙报、宣传栏和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病媒生物防制知识和经验,发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除害防病工作。同时,要做好安全施药和有效防护的宣传,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4、加强督查,提高防制实效。市爱卫办要定期、不定期组织督查组对各区块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不认真组织实施的要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甚至媒体曝光。各区块爱卫办、各部门负责辖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督查,各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定期组织自查,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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