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全市基层“党建带工建”工作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组织部 衢州市总工会    文件

 

衢市组〔2010〕27号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全市基层“党建带工建”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总工会,市直各单位党组织、工会组织: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市委五届十次全会以及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党建带工建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带领和带动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组织党建带工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强化基层党建对基层工建的带动作用,力争使工会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职工,使工会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职工,更好地发挥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2、总体目标:将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整体格局,通过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共同努力,使基层工会建设紧扣党建大局,紧贴基层实际,做到思想建设有新成效、组织建设有新进展、队伍建设有新加强、工会工作有新突破,作风建设有新转变,努力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的有力推动者、和谐社会的积极促进者、广大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二、主要内容

(一)深化“思想上带”,加强党对工会的政治领导。

3、党组织要加强对工会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指导基层工会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工会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方向。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职工,通过组织学习辅导、举办专题讲座、开展主题教育等形式,在职工中广泛开展形势任务、社会主义荣辱观、职业道德等内容的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每年要为党员和广大职工上党课、作形势报告,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教育,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使党的思想教育与工会思想教育相衔接。各级党组织在组织政治学习、开展党员活动时,应吸收工会干部和职工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二)深化“组织上带”,不断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

4、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组建工作。按照“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组织”的要求,切实抓好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组建工作。凡具备建立党组织和工会组织条件的企业、新社会组织和村(社区),都要及时、同步建立党组织和工会组织。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和工会组织条件的,要采取联合组建、村(社区)企联建、依托行业协会组建等多种方式建立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对于已建立党组织但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党组织要加强领导和协调,支持其依法尽快建立工会组织。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应当先建立工会组织,夯实党建工作基础。非公有制企业进行组织结构调整时,要同步改建或组建党组织和工会组织。要成立由党组织领导的企业、乡镇、村(社区)工会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外出务工人员比较多的村(社区),以村(社区)党组织为依托,建立村(社区)级工会;对条件暂不成熟的村,要以中心村为主,组建村级联合工会组织,实现全面覆盖。

5、要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凡是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含农民工),不管户籍是否在本地,不论工作在什么性质的企事业单位,都有依法参加工会的权利。要把在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以及新社会组织就业,却游离于工会组织之外的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和城镇新增就业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来。同时,要把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的情况排查清楚,根据党员工作、居住情况就近编入一个党支部或党小组,教育引导他们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加入工会,积极参加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活动。注重解决高学历、高素质、高技能、高收入职工加入工会组织问题,增强工会组织在“四高”职工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对企业改制、破产中分流、下岗、待岗以及提前退休等变更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会员,工会组织应及时为其转接会籍关系,加强管理,防止会员流失。基层工会统计职工的入会率,必须包括农民工、临时工在内的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职工。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民工源头入会机制,加大输出地组织农民工入会的力度,依托村级工会实现工会组织在源头地对农民工群体的全面覆盖。要抓住重大节日期间农民工返乡过节的有利时机,组织好农民工的入会工作。吸收外出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要简化入会手续,采取个人申请、集体填表、登记花名册、统一办理和颁发会员证的方式办理入会手续。对不便于回乡入会的外出农民工,可在输入地加入工会。

6、要创新组织形式,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着力加强在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乡镇功能区内经济组织的工会组建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建筑施工、商贸流通、专业市场、民工公寓、社区楼宇等工会组织形式。要充分发挥县级工会在承上启下、指导帮助基层工会建设的重要作用。要积极推动镇乡(街道)总工会的建设,大力推进村(社区)区域性基层工会联合会和小企业工会联合会建设,健全镇、村、企业“小三级”工会组织体系,探索建立产业、行业、区域有机衔接的工会组织网络,不断理顺和完善工会组织体系。认真贯彻总工发[2009]48号文件精神,不得随意将基层工会组织撤并、与其他部门合署或归属其他工作部门。要加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按照“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维权到位、活动正常、单位支持、会员拥护”等六项要求,积极创建“合格职工之家”,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市工会“合格职工之家”达到80%以上。

(三)深化“队伍上带”,强化工会干部的配备和管理。

7、要选优配强各级工会领导班子。党委组织部门和基层党组织要共同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开选调等方式,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职工群众信得过、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干部选拔充实到工会组织中来。要注重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把工会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善于科学判断形势、善于做群众工作、沉着应对挑战、更好发挥作用的坚强领导集体。要改善地方工会班子的年龄知识结构,新任主席一般应能干满两届,领导班子中一般应配有1名年轻干部和1名妇女干部。

8、要落实好工会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认真贯彻省委〔2004〕10号、衢委发〔2006〕16号和衢市组〔2007〕61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工会领导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积极推荐工会班子主要负责人进同级党委、人大、政协班子。经济比较发达的乡镇(街道)工会原则上应配备专职工会主席(主任),工会主席(主任)由党委副书记兼任的,应配备专职工会副主席(主任)。乡镇(街道)专职工会主席(主任)、副主席(副主任)任职期间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企事业单位的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任职期间,要按规定落实单位行政副职、中层管理人员正职的同等待遇;企业工会主席是党员的,应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9、要规范和健全工会干部协管程序。坚持和完善工会领导干部以同级党委管理为主、上级工会协助管理的领导体制,认真贯彻执行衢市组[2007]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地方党委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会领导人员时,组织部门事先应同上级工会进行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要关心和重视工会干部的培养使用,把工会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交流,纳入党政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把工会干部的培训教育纳入干部培训体系,通过各级党校和上级工会干校培训、上挂和下派锻炼、内外交流等形式,不断提高工会干部队伍素质。

10、要做好工会会员“推优”入党工作。在工会组织中积极开展“推优”工作,加大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力度,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积极发展企业技术骨干和生产一线优秀青年职工、新社会组织中的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入党,重点做好在没有党员和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和新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的工作,积极为党组织的建立和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四)深化“工作上带”,不断提升工会工作整体水平。

11、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的作用。支持工会组织广泛开展理想信念、国情市情和形势任务教育,深化“工企联动共促发展”和“全市职工大行动,主攻工业建功勋”主题实践活动,强化“企业兴旺我兴旺、我与企业共命运”的主体意识,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风尚,努力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坚定职工发展信心,以实际行动推动企业发展。要注重发挥工会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的推动作用,组织实施以提炼企业精神、唱响企业之歌、建设文化场地、培育文艺队伍、创办企业报刊为内容的文化建设工程,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满足职工精神文化需求。要引导职工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提高创业创新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实践创新能力和专业创造能力的创新型人才队伍。

12、党组织要带动工会组织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要支持工会进一步深化重点工程、工业企业、五城联创等三大领域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积极探索劳动竞赛组织、运行、激励的新机制,促进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持续发展,努力提高劳动竞赛对企业发展的贡献力;帮助工会实施技能培训、技术练兵、技术比武、技能晋级、职业技能带头人“五位一体”职工技能提升计划,培养更多高技能高素质职工人才;支持工会大力创建“工人先锋号”、推广“先进操作法”、组织职工提合理化建议、发动职工围绕节能降耗增效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小设计、小窍门”等“五小”活动,激发广大职工创业创新能力;大力弘扬新时期劳模精神,宣传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的优秀事迹,推动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13、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工会维权帮扶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支持工会从健全企业维权机制入手,重点围绕企业用工、工资报酬等问题,建立健全职工收入保障机制、职工工资民主共决机制和正常发放机制,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要推动企业按规定为职工包括农民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要支持工会加强职工维权的制度建设,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扎实推进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完善职代会、厂务公开和职工董事(监事)制度。要支持工会积极实施职工生产安康保障工程,推广“安康杯”竞赛、工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和企业班组安全标准化建设“三结合”工作法,加强对安全生产的参与和监督,广泛开展以“食堂建设规范化、宿舍管理制度化、文体设施大众化、职工互助经常化”为内容的职工生活后勤保障工程建设,促进企业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优化职工的生产工作环境。要与工会组织密切配合,深入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加强劳动关系矛盾的调解处理,妥善处理职工群体性事件,充分发挥工会调解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作用,努力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为打造“平安衢州”做出更大的贡献。

14、党组织要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民主权利。要支持工会组织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探索建立民主听证会、民主恳谈会、重大事项集体讨论等基本民主制度,不断探索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多种实现形式。基层党组织和工会组织要同步推进党务公开、会务公开、厂务公开等制度建设,切实保障党员和职工群众对党内、会内、厂内重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要努力提高一线职工及工会干部在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比例,支持工会组织和代表职工参政议政。要支持工会积极稳妥地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直接民主选举,进一步扩大基层工会内部民主。

15、党组织要为工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支持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规范化建设,做到“六个有”,即:有健全的工会班子、有单独的经费和银行帐号、有办公和活动的场所、有完善的工会配套机构、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一套良好的工作机制。要确保工会组织各项工作经费的落实,把更多资源和手段赋予工会组织,各地方党委要支持地方工会的机构编制、人员配备、经费保障、阵地建设等硬件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基层工会经费地税代征制度,认真落实企业按规定向本单位工会拨付工会经费。各地要将工人文化宫、职工学校等阵地建设纳入当地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加大对职工教育活动硬件建设的投入。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协调行政领导解决工会的办公场地、职工学校、职工活动设施等,尽力满足职工精神文化需求和工会工作需要。

(五)深化“作风上带”,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16、党组织要以党的优良作风带动工会组织的作风建设。引导和带动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继承和发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优良传统和作风,通过领导干部谈心诫勉、督促检查、群众监督、民主评议等形式,使工会干部经常接受党性党风的思想洗礼和政治生活的严格锻炼。要指导工会组织增强服务意识,为职工群众服务,为企业发展服务,在服务中发挥作用。要改进作风,深入基层,带着感情服务,努力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题,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富有活力的工会干部队伍。

三、工作要求

17、要建立基层“党建带工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各级党委要把工会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格局,把工建的目标任务纳入党建的目标任务,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督查、统一考核,形成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齐抓互动、共同发展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党建带工建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工会工作的党组织负责人和工会主席是直接责任人。党委组织部门要做好有关规划、指导、协调工作。上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增强工作主动性,认真落实好党组织的工作部署,积极争取党组织的支持。

18、要建立基层“党建带工建”工作例会制度。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好定期听取工会工作汇报、研究工会工作、政府(行政)与工会联席会议等制度,充分听取工会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工会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牵头成立党建带工建工作例会制度,基层党组织每年要安排1-2次会议,专门研究和解决工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协调处理以党、工建设为重点的基层组织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19、建立“党建带工建”工作联动机制。各级组织部门、工会是抓党建带工建工作的职能单位,要加强工作联动,既相互合作,又各负其责,形成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要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党建带工建工作的新思路,找准党建带工建的着力点,大力推进组织设置创新、管理模式创新、活动方式创新、工作载体创新,运用新方法解决新形势下联系服务群众、发挥作用等问题,不断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活力和影响力。要加强宣传,不断总结党建带工建工作的新鲜经验,善于发现和培育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推广基层党建带工建的好经验,加大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宣传力度,为做好基层党建带工建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20、建立“党建带工建”工作考核机制。要制定科学的指标评价体系,严格进行考核。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工会建设的支持和帮助,认真研究党建带工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将工会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在每年党组织年终考核中,会同工会组织一起对各级基层党组织党建带工建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对工建工作不达标的,不能评为党建工作先进集体。

 

中共衢州市委组织部

                               衢 州 市 总 工 会

                                201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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