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全市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组织部文件

共青团衢州市委员会

 

衢市组〔2010〕28号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

全市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团委,市直各有关单位党、团组织:

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团的十六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进党对共青团的领导,在我市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中,以党的建设带领和推动团的建设,增强团组织的生机和活力,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根据省委组织部、团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全省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浙组[2008]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青年工作的领导,强化基层党建对基层团建的带动作用,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更好地发挥共青团作为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

2.总体目标:将基层团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整体格局,通过加强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在推动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的同时,带动团组织逐步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相适应,与基层党的建设相配套,与青年群体结构和流向分布相一致的区域覆盖的基层组织体系、尊重主体的民主运行机制、开放互联的基层工作格局、坚强有力的工作队伍保障、科学合理的评价考核体系,帮助基层团组织充分履行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服务党的事业和服务青年群众的能力。

二、主要内容:

(一)带思想建设,加强党对共青团的政治领导

3.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基层团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广大团员青年,指导团组织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党组织可以通过设立青年委员或选派党员到团组织中担任政治辅导员,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的力量。学习党内文件、上党课,开展党员思想教育活动,应吸收优秀团员和不是党员的团干部参加。鼓励28周岁以下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通过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教育和影响广大团员青年。县及县以下党委在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时,可以吸收同级团组织的负责人参加。

(二)带组织建设,扩大团组织的有效覆盖

4.基层党组织要把扩大团组织的有效覆盖作为带动团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凡是已建立党组织,符合建团条件的,党组织要帮助尽快建立团的组织;未建立党组织,但具备建立团组织条件的,上级党组织要指导建立团的组织。基层团组织的工作机构,不得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于其他工作部门。

5.要积极创新城乡基层党、团组织设置形式。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适应人员流向分布特点,在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中,开展区域共青团整体化建设。要积极探索体现时代特征、具有地方特色的基层团组织建设“十建一联”新模式(“十建”即:独立建团、联合建团、协会建团、社区建团、市场建团、产业建团、园区建团、楼宇(公寓)建团、社团建团、动态建团;“一联”:社团联系),着力在基层组织形式、组织体系、组织制度、运行机制、工作方式等方面大胆创新。要围绕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推动乡镇、村两级团组织实现集中、统一换届。要充分发挥好青联委员、青企协会员的作用,对其所在的“两新”组织要实现率先建团。

6.要支持基层团组织培育和发展各类青年社团。针对我市青年自组织逐步发展、网络虚拟组织大量涌现的现实,按照构建以团组织为核心,以团属青年组织为外围,以各类青年自组织为延伸的青年组织体系的要求,及时加强对青年社团的联系、引导和管理,不断扩大青年工作的有效覆盖。要按照建立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的要求,鼓励基层开展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层级、跨地域之间团组织的联系与合作。

(三)带班子建设,强化团干部的选拔和管理

7.要高度重视团干部足额配备工作。团干部工作调动缺额时,尽可能做到随调随配。各级团组织书记缺配时,如由副书记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主持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团的机构设置和干部编制需作调整时,应事先征求上一级团委意见,共同研究决定。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原则上应在乡镇、街道行政编制内配备,专职专用,没有合适人选的,应在县(市、区)范围内统一调配。要吸收更多青年能人、大学生村官加入乡镇(街道)团(工)委班子以充实力量。

8.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团干部的协管工作内容和程序。团干部管理体制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以同级党委管理为主,上级团组织协助管理,协管范围是下一级团委正副书记。各级党委任免、调动团委正副书记时,应事先征求上一级团委的意见。上一级团委在收到意见一个月内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同级党委与上级团委都应严格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协调好双方关系,若遇重大分歧,团委书记的任免报上级党委组织部协调,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在一个月内提出意见,副书记的任免,由同级党委决定。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各级团委要把对下一级团委工作的考核作为协管工作的中心环节,考核的结果要及时与其同级党委交换意见,交作为党委任用、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

9.要进一步改善团的各级领导班子的年龄和知识结构。新任团县(市、区)委书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新任团县(市、区)委副书记和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考虑到团干部年龄的特殊要求,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在选拔配备团干部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任职条件。市属及县(市、区)属单位的团委(总支、支部)书记任职的最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各级团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担任团县(市、区)委正副书记及市属单位团委(总支、支部)书记的,一般应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担任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和县(市、区)属单位团委(总支、支部)书记的,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10.要落实好团干部的政治与经济待遇。团组织的正、副书记,应按同级党政职能部门正、副职的条件配备,其中机关和事业单位,团(工)委书记一般应按中层副职以上的条件配备,并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兼职团干部应参照专职团干部选拔和管理,并保证有一定时间从事团的工作,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要按同级党(工)委委员的条件配备,在任职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团的县(市、区)及以下各级委员会、企事业单位团委(总支、支部)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不是党员的,也应该列席与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有关的会议。

11.要高度重视团干部的培养和转岗工作。要定期对团干部的思想工作进行了解、考核,重视通过培训、挂职、交流、轮岗等多种方式对团干部进行轮训,以丰富阅历,增长才干,培训要按照分级负责和三年一轮的原则,制定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把团干部的转岗输送纳入干部管理工作之中,做好团干部的转岗工作。年龄达到33周岁,并且在现单位工作3周年以上的科级及以下专职团干部应作为转岗对象考虑。

(四)带队伍建设,壮大党的后备力量

12.要加强对团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基层党组织要指导支持基层团组织抓好团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团员设岗定责、依岗承诺、创先争优等活动,为团员提供发挥作用的舞台、展示形象的平台,引导团员在服务和奉献中增强意识、增长才干、提高素质。要加强对流动团员的教育和管理。按照流入地和流出地管理相结合,以流入地为主的原则,重点解决好流动团员管理问题。流出地团组织要积极探索外出团员联络管理办法,在外出团员相对集中的地区建立团组织,延伸管理。流入地团组织要通过建立社区流动团员联络站,实行团员到社区报到制等形式,主动与本地区的流动团员建立联系,实现流动团员管理社区化。

13.要加大发展青年党员工作的力度。基层党组织要把团组织的“推优”工作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落实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在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应经团组织推荐的要求。帮助团组织建立完善“三推一定”工作制度(即团支部推荐、团委推荐、社会推荐,党组织确定),对团组织“推优”提出明确要求,纳入发展党员工作规划。要建立党团联系衔接制度,定期听取团组织“推优”工作汇报,真正使“推优”成为基层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团员成为基层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14.要加强团干部后备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要积极选拔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热爱青年工作的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基层团干部,同时选拔培养优秀基层团干部充实到党的基层后备干部队伍中,使基层团的岗位成为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重要岗位。要全面开展“村村都有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将各村评选出的好青年与新录用的大学生公务员、大学生村官纳入团的后备干部并实行动态管理,有针对性地加强培养锻炼。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村团组织负责人通过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

15.要以党的基层民主建设带动团的基层民主建设。要争取各级党组织的重视和支持,按照《团章》规定,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和团员参与机制,充分尊重团员的主体地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规范选举程序和行为,进一步丰富、活跃团内基层民主。争取到2011年,在行政村、企业、学校等基层领域的团支部(总支)层面,积极推行“党组织事先不提名候选人,团员大会直接推荐、选举产生团支部(总支)委员会”的海选做法,推行乡镇(街道)团(工)委由团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团委班子、乡镇(街道)团代表实行直选的做法,探索县(市、区)团委书记实行公推直选的做法。要鼓励和支持县及县以下团的组织推行团代表大会常任制,广泛开展团务公开、团员青年民主恳谈等符合基层实际、青年特点的团的基层民主实践,切实维护和保障团员青年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带作风建设,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16.基层党组织要以自身的良好作风带动团组织的作风建设。要引导和带动基层团组织和团干部继承和发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优良传统和作风,通过领导干部谈心诫勉、督促检查、群众监督、民主评议等形式,使团干部经常接受党性党风的思想洗礼和党内政治生活的严格锻炼。要指导团组织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正面教育和引导,不断增强他们抵御歪风邪气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基层团组织要在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工作、竭诚服务青年的要求,引导团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始终保持政治坚定、务实创新、谦虚谨慎、朝气蓬勃、廉洁自律的作风,让党放心、青年满意。

(六)带工作发展,为团组织创造良好条件

17.要为团组织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团组织的办公场所要进行规范化建设,做到“五个有”,即:有牌子、有办公室、有办公桌椅、有团情档案、有规范制度。确保团组织的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各级团组织工作经费要列入各地区各单位的经费预算,企业要根据实际保障团的工作经费。支持和鼓励基层团组织推行项目化管理机制,通过领办项目、建立青年服务组织、利用社会资源等多种形式,扩大经费来源。

18.要重视共青团的信息化建设。从政策、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给予扶持和帮助,使团组织通过建设青少年主题网站、开展网络教育、开展网上活动等方式,占领网络阵地,不断创新工作手段和方式,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的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各级党团组织可采用“共建共享”的方式,充分利用党员活动室等阵地资源开展团的工作,特别是要结合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平台,通过有效管理,创新载体,吸引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加,提高基层团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9.要帮助团组织推行“三团工程”。全面推行“建立团情档案、深化团情沟通、实行为团员青年办实事制度”。通过建立每村每名团员青年档案的“团情百宝箱”,全面掌握团员青年的详细情况,实现网络化、精细化、电子化管理;通过开展团情沟通,面对面听取团员青年的意见建议;在些基础上,全面实施青年农民培训、小额贷款扶持农村青年创业、关爱低收入农户青少年、推优入党等一系列活动,切实为团员青年办实事。

三、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机制

20.要建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团建纳入党建的总体格局,把团建的目标任务纳入党建的目标任务。各级党组织要层层建立“党建带团建”目标责任制,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党建带团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团工作的负责人和团组织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党委组织部门作为抓“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做好有关规划、指导、协调工作。团的领导机关要高度重视基层团的建设。基层团组织要增强主动性,认真落实党组织的工作部署,积极争取党组织的支持。

21.建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例会制度。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牵头成立党建带团建的工作例会制度。基层党组织每年要安排1-2次会议,专门研究和解决共青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协调处理以党、团建设为重点的基层组织建设中的有关问题。组织部门要负责牵头、协调、检查、督促专项工作,团委要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22.建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各级党、团组织确定本级党、团建工作联系点,主要领导要带头抓,每年安排一定时间指导,帮助解决团工作实际问题。要通过解剖典型,分析个性,研究共性,对企业、农村、社区、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和“两新”组织的基层团建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提出体现行业特点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党团组织要精心培植一批有时代意义和行业特点的团建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

23.建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考核机制。要制定科学的指标评价体系,严格进行工作考核。要把基层团建纳入基层党建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将团建工作作为党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团建工作不达标的,不能评为党建先进单位。要加强对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宏观研究和具体指导,善于发现典型,总结推广经验。要通过督促检查,推动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任务的落实。

 

中共衢州市委组织部

共青团衢州市委员会

二О一О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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