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纪委文件

 

衢纪发〔2010〕4号

 

 

关于建立健全“做党的忠诚卫士、

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

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纪委,市直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

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是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是反腐倡廉工作适应新形势、符合新要求、顺应新期待的重要举措。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十七届四次、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拓展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全面实施“素质提升工程”,促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现就建立健全“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思想政治建设为先导,建立健全常抓常新、持之以恒的党性修养机制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按照“四个对”的要求,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党性修养,模范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

1、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党员学习制度,开展重温入党誓言、参观革命历史教育基地、缅怀先烈追思会等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激励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永远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把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同实现党在现阶段的历史任务结合起来,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思想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各种风浪和诱惑面前经得住考验,自觉把满腔政治热情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强大动力。

2、提高理论素养,进一步强化发展意识。采用支部学习、个人自学、讨论交流、征文活动等形式,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突出抓好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教育,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运用科学理论研究、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把握形势任务,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利用全体干部大会、党总支会议等时机,经常性开展形势任务教育,促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从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反腐倡廉建设,找准定位、顾全大局,自觉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有力地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

4、注重道德修养,进一步强化法纪意识。深入开展向纪检战线先进模范学习活动,教育纪检监察干部提高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坚持修身立德,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把严格自律与注重他律结合起来,带头遵守党章和党纪党规,将党性原则要求内化为自己的情感、意志和行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做到清正廉洁、克己慎行,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始终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和健康的生活情趣。

5、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牢记所肩负的党和人民重托,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坚定信心、开拓进取,秉公执纪、恪尽职守,敬业奉献、奋发有为,敢于同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斗争。

二、以能力建设为基础,建立健全学以致用、学用相长的教育培训机制

建立科学合理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评估考核体系,加强综合分析,及早发现突出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顺应形势发展,认真落实《2009?2013年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通过加强学习培训,不断增强素质、提升能力、增长才干,克服“本领恐慌”的问题,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个人的全面发展。

1、开展“读书修身”活动,提高学习能力。按照“争创学习型机关、争做学习型干部”的要求,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读书修身”活动,倡导多读书、读好书,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评、活动有记载、学习有笔记。一是每季度向干部推荐1-2本优秀书目,组织自学;二是通过公文交换系统,定期向干部发送《廉文鉴读》;三是在“廉政经纬”网开设纪检干部论坛;四是以支部为单位,每季度开展“党员述学”,交流学习体会和心得;五是改进方式方法,通过集中办班、视频讲座、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努力使学习常态化、规范化;六是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要求每位干部结合职能工作,每年撰写1篇调研报告等。通过阅读与思考的统一、读书与运用的结合,形成主动学习、竞相学习的浓厚氛围,促使纪检监察干部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努力学习新知识、接受新观念、研究新问题、适应新形势,不断改善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2、加强纪检专业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业务内容、业务流程、业务技能的教育培训,力争使每个干部都成为行家里手,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一是建立“每月一课”制度。每月组织干部进行一次集中学习,邀请领导、专家、学者介绍反腐前沿动态,解读最新政策理论,辅导反腐倡廉业务知识。二是开设“室主任讲坛”。由机关各室负责人轮流给全体干部授课,进行纪检业务方面的知识讲座。三是完善“月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例会,各室交流当月工作和下月打算,对一段时期内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法监察、信访动态、行业风气、查办案件以及网络舆情等方面情况进行通报分析,加强工作信息整合与应用。四是开展专题培训。积极选派干部参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活动,在时间和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定期举办培训班,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轮训,对参训人员进行业务知识考试,保证培训效果。五是召开业务研讨会。纪委各室每年至少开一次业务研讨会,交流各地各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做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六是加强实践锻炼。通过选派优秀干部到上级纪委顶岗培训、参与重大案件调查办理、参加重要课题调研等方式,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在案件突破、调查取证、分析判断、归纳综合等方面的业务技能。

3、发扬与时俱进精神,提高创新能力。按照“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注重创造性”的要求,以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用改革发展的思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主动性。一是抓好创新思维的培育。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树立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科学发展理念,学会以新的眼光去审视、判断和分析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提出新观点、找出新办法、探索新路子。二是抓好创新点子的遴选。利用“廉政经纬”网站,面向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经常性的“金点子”征集、展示和转化活动。三是抓好创新课题的实施。汇总梳理各地各单位创新思路,每年年初提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年度重大创新课题,分解落实到相关单位探索实施。四是抓好创新成果的推广。对创新性先进经验,积极宣传报道和表彰,组织交流推广,充分调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创优争先的积极性。

4、加大督查协调力度,提高执行能力。强化干部抓落实的意识,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注重统筹兼顾,善于沟通左右、协调内外、联系上下,充分调动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整合各种资源,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完成。建立委局机关重大事项督查督办制度。对年度工作、领导批示、重大事项等进行细化量化、明确时限、分解责任,定期开展检查督办,及时通报进展、完成情况,确保任务落实。

三、以业务建设为重心,建立健全注重创新、严格规范的执纪工作机制

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探索完善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机制,进一步健全制度,创新方法,建立科学严密的业务流程,规范执纪行为,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增强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队伍纯洁性。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自觉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坚决同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建立健全监督检查体系和协调配合机制,完善定期检查、专项督查、纪律保障机制,注重发现问题,狠抓督促整改,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确保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2、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完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保持惩治的高压态势,维护公平正义,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一是推行纪检案件主办人制度。进一步健全办案工作责任制,规范案件调查工作,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并推行查办案件主办人制度,切实加强办案队伍建设,提高纪检机关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水平。二是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在坚决惩处受贿行为的同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有行贿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市场准入、经营资质、贷款审批、投标资格等方面加以严格限制。三是规范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案件公开审理工作。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案件主审、助审、聘审、监审、协审的“五审”工作制,建立“五审员”人才库。规范备案案件、征求意见案件等的办理,探索执纪监督、案件回访新举措。规范申诉上访接待和申诉信件处理程序,审慎处理申诉案件。四是加强案管工作规范化建设。落实案件线索排查会诊制度,建立案件线索专管员制度,完善案件线索登记管理办法,规范重要案件线索移送工作,定期汇总重要案件和重要线索办理情况。对办案点安全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健全办案场所监督管理办法,定期进行安全保密检查。推进案管工作信息化建设,提高办案工作科技含量。五是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联系、沟通、协调作用,加强对查办大要案的组织协调。六是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一案三报告”制度,把办案工作与案前教育、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与案后分析总结、研究发案规律、警示教育和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做到以惩促防。

3、健全责任落实网络,完善预防腐败体系构建机制。坚持和完善“三书两报告”制度,加强责任分解、责任考核与责任追究,完善检查工作机制,认真执行《衢州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结果运用办法(试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项目化管理,不断完善整体构建、专项构建、行业构建、联合构建以及科技促建的“4+1”构建方式。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和反腐倡廉制度教育,广泛开展“读书思廉”活动,建立“廉政第一课”制度,探索勤政廉政评价机制,加强网络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规范廉情监测预警和网络舆论引导,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推动廉政文化“六进”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反准则的行为。探索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开展“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惩治奢靡之风”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和改革党政机关公用经费控制、因公出国(境)管理、公车使用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二是统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扎实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制定出台一批具有较强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制度,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三是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深入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探索开展党风廉政巡察工作,推行领导干部点题述廉制度,完善党风廉政评议制度,严格执行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认真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范围、程序及方式,提高问责效果。加强和改进信访监督工作,力争开展信访监督的量占本级管理领导干部信访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在党的基层组织全面推行党务公开,逐步推进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强化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深化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全面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以“两规范、两创建、一发挥”为载体,全面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城市社区、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公用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五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谋取私利等行为。完善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制度,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体系、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巩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组织开展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推进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行政审批职能归并“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继续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推进“全流程”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完善电子监察系统。继续加强“一办三中心”建设,大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开展向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派驻廉政监察组试点工作,建立重大项目监察员制度,对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监察,每季度选择1至2个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四、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亲民为民、安商护企的服务发展机制

以维护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践行“一线工作法”,加强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党委政府认可度和企业、群众满意度。

1、加强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保证惠民政策的落实。建立责任机制、工作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确保中央、省、市关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维护社会稳定、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和节约用地等推动科学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对涉企涉农项目开展督查,创新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监管体系。

2、加强信访、投诉受理处置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集中、分流、督办、落实、反馈工作机制,确保“有诉必理,有理必果”。坚持和完善纪检信访接待日、约访制度,建立纪委常委信访接待周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廉情分析会,专题研究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完善《衢州市纪检监察信访听证办法》,健全信访公开听证主持人制度,着力解决疑难突出信访问题。完善实名举报办理机制。探索建立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机制。认真贯彻《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做好相关工作的意见》,深化信访预测预警和调处机制,开展“化解矛盾,共建和谐”活动,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提升“机关效能110”、“纪检在线交流”和“网上投诉举报”等平台,规范网络监督信息受理、处置机制。完善省、市、县三级联网的网上效能投诉办理系统,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继续办好“行风效能热线”等栏目,认真解决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

3、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提升服务群众水平。扎实开展以“治庸治懒、提能增效、狠抓落实”为重点的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坚决制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肃追究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行为,坚决反对庸俗作风。建立健全征求群众意见的制度,继续开展“两提高、两降低”、“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比以及“评环境、评机关、评干部、评窗口”等活动。对群众普遍关注的行业和部门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组织引导基层站所向辖区服务对象作出服务承诺和绩效承诺,建立健全民主评议基层站所长效机制。

4、加强纠风治乱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落实纠风信访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建立“曝光台”,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突出问题。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推进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监管。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收费行为。进一步清理规范检查考核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建立纠风巡查员工作制度,每季度组织相关责任部门以明查暗访的形式,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巡查,及时发现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定期通报查处情况。

5、加强服务企业工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整合“机关效能110”、“金融服务110”、“企业服务110”等功能,进一步完善和丰富“服务联系卡”的内容,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的困难和需求,开辟服务企业快速反应“绿色通道”。健全软环境监测网络,建立经济发展软环境监测协调督查员制度,进一步完善实时监测工作机制和软环境调查评估工作机制。按照“一书、两评、三机制”要求,每年定期出台经济发展软环境评估报告,由监测点评价部门及干部、社会各界评价监测点,健全投诉直查快办机制、监测机制、重点诉求办理质量民主监督评议机制。开展“千局万站优化发展环境”活动,深化“三服务一满意”活动,抓好减轻企业负担“五项治理”,对企业反映问题实行统一上报、统一交办、统一督查,全面推行办理承诺制和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企业结对帮扶等制度,切实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6、加强联系群众工作,拓展沟通交流平台。一是坚持班子成员蹲点调研制度。班子成员每年下基层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2个月,相对集中蹲点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星期,每年牵头完成调研课题不少于1个。二是实行纪委常委挂点联系责任制。每位常委每年确定一个挂点联系单位,做好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督促指导、沟通协调工作。三是实行纪检监察干部结对帮扶制度。每位机关干部联系1家企业或1个项目,结对1家农户,走访调研、摸排问题,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四是实行定期与网民在线交流制度。高度重视并积极回应网民关切,对大要案以及群众关心的其他反腐倡廉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在“廉政经纬”网站开设党风廉政信息资料库,方便党员干部查询政策法规制度。

五、以组织建设为保障,建立健全有效激励、充满活力的干部管理机制

以制度建设为根本,着力抓好组织建设,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注重民主决策,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优化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配备,增强班子整体功能与合力。完善工作机制、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推动领导班子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凡属政策性、全局性重大问题,都要经集体研究讨论、会议决定。加强常委会决策咨询工作,提交讨论的议题,事先应经过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发挥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社会听证在决策过程中的作用。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定期务虚制度,加强纪检监察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的示范引领作用,以人格的力量影响和带动每一名干部,真正达到抓班子、带队伍、促整体的目的,努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胜任反腐倡廉工作需要的坚强领导集体。

2、注重德才兼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把好干部队伍“入口关”,严格按程序、标准和职数配齐配强纪检干部,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同志选拔到纪检监察岗位上来,改善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强对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切实关心干部的进步与成长,继续加大轮岗、挂职、交流力度,保持干部队伍有序合理流动,让干部在不同岗位、不同环境得到锻炼。对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向党委推荐,努力把一些比较优秀成熟的干部输送出去,形成良性循环机制。

3、注重有效履责,健全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办法。认真落实《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对驻在部门实施监督的暂行办法》,强化派驻(出)机构监督职能。修改完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专项工作制度》,研究制定符合派驻(出)机构特点的轮岗交流、考核评价等干部管理制度。完善派驻(出)机构向纪委常委会述职制度。切实加强对市、县两级派驻(出)机构的统一管理。加强非派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建设,规范双重管理。

4、注重夯实基础,强化县级纪检机关建设和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巩固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成果,继续抓好决策参与、人员编制、干部配备、职级待遇、经费保障、装备建设等要求落实。探索发挥纪委委员作用的途径和载体。进一步推进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乡镇专职纪检干部的作用。全面加强村级纪检组织建设。加强国企、高校纪检组织建设。鼓励和引导在已建有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探索建立纪检组织。

5、注重内外联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管理监督机制。严格纪律规定,督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一是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修订完善《衢州市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暂行办法》和《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进一步健全工作规程、重大事项报告、廉洁自律、会议、公文、保密、财务、车辆、考勤、回避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在“机关效能110”网站设立衢州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信箱,聘请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担任纪检监察机关特邀监督员,对纪检监察干部实行开放式民主评议,把干部的言行举止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二是实行班子成员承诺制。班子成员要公开承诺,自觉遵守《浙江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个不准”暂行规定》、《衢州市机关干部四条禁令》等各项廉政建设规定,如违反承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向纪委常委会作出检查或主动向组织提出调离工作岗位。坚持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及新闻媒体通报工作的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加强层级监督。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下级机关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的监督管理,形成一级管一级、一级带一级的良好局面。四是健全谈心谈话制度。由主要领导跟班子成员、委局领导与一般干部进行谈心交心,查找工作差距,了解思想动态,加强思想教育,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干部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

6、注重奖惩结合,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制定分工文件,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配合科室,对工作内容、标准、时限提出详细规定。年底进行综合考核,对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情况建立档案,将其作为干部提拔、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每年对纪检系统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纪检监察干部向党委推荐提拔重用。对考核中不合格的干部进行问责谈话,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予以组织调整。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有关专项工作的考核。

7、注重凝聚共识,加强纪检监察组织文化培育。定期组织纪检干部开展健康向上的团队活动,确立纪检监察干部的执业标准,提炼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精神,培育纪检监察组织文化,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的公信力,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在讲奉献、干事业中实现自身价值,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六、切实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的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做党的忠诚卫士、做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长效机制,是纪检监察系统的一项根本性建设和长期战略任务,也是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是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的重要保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常抓不懈,不断提高自身建设水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敢于抓、善于抓、重点抓、亲自抓队伍的意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职责范围内的自身建设。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长效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分解和指导检查。要统筹兼顾,处理好长效机制建设与开展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评判,确保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真正形成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正确导向和工作合力。

 

 

 

 

中共衢州市纪委

201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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