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会荣同志在人大代表视察渔业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黄会荣在人大代表视察

渔业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根据记录整理)

(2010年8月19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高度重视我市的渔业发展,把渔业作为大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大农业中较具活力的产业之一来关注。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农资环工委对我市的水产养殖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主任会议专题听取汇报。今天,我们组织部分在衢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专题视察我市的渔业发展情况。主要目的是从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研究我市渔业发展,借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的东风,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认识,针对我市渔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推动我市渔业加快发展。

经过上午的实地视察,刚才,又观看了衢州渔业发展的电视短片,听取了市水利局洪建新局长关于我市渔业工作情况的汇报,代表们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建民同志代表市政府做了表态发言,总体认为:在市政府的重视和推动下,我市渔业立足衢州的生态优势,不断优化养殖结构,加快渔业转型升级,狠抓“一县一品”渔业富民工程,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推进渔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代表们对市政府的渔业工作表示满意。

下面,根据这次视察的主题,结合我市渔业发展的实际,再讲几点意见:

一、要把渔业发展摆上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位置。我市水面资源丰富,发展水产养殖业潜力巨大。加快我市渔业发展,对于加快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充分利用资源,扩大就业领域,增加农民收入,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加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意义重大。孙建国书记在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报告中明确提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渔业是题中应有之义。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市委全会精神,把渔业作为一个大产业对待,摆上位置,纳入日程,按照国家提出的“像重视耕地一样重视水域治理和开发利用”的要求,像抓粮食和畜牧业那样抓好渔业的发展。要科学规划、严格管理、合理开发、有效利用,按照“绿色”、“有机”、“生态”、“无公害”的要求,大力发展规模渔业、生态渔业、精品渔业和休闲渔业,坚持走集约化发展道路,健全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渔业产业化进程,努力实现养殖结构高级化、经营模式产业化、增长方式集约化、经营主体多元化、资源开发利用可持续的目标,推进全市渔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要在农业发展的大格局中拓展渔业产业空间。要做好渔业发展与支农惠农政策的结合,充分利用各级政府扶持“三农”的有利政策,谋求渔业发展的有利环境,引导群众在结构调整中发展渔业。要抓住国家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战略时机,加快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渔业生产设施,改善渔业生产条件和渔民生活环境。要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市本级每年要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渔业培训和本级范围内增殖放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工作。要抓好支渔惠渔政策的落实和深化,积极探索水产养殖企业和加工企业通过评估,利用水面生产基础建设设施、水面经营使用权、设备、厂房等向金融机构抵押贷款等机制。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每年安排必要的特色渔业专项贴息贷款,建立规模化产业化渔业生产贷款贴息制度。要搞好渔业发展与旅游、文化产业的结合,充分挖掘渔业文化,推进休闲观光渔业的发展,拓展渔业发展空间,提升休闲渔业档次,提高文化品味。

三、要在现代农业的大背景下构建现代渔业框架。现代渔业遵循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以现代科学技术和设施装备为支撑,运用先进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手段,形成农工贸、产加销一体化的产业体系,实现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和谐共赢的渔业产业形态。要立足我市渔业现状,努力构筑现代渔业新框架。一是把资源优势变为产业优势。要继续大力推进“一县一品”渔业富民工程,抓住特色品种和特色资源,大力发展特色品种养殖、特色品种加工、特色水域开发,加快水产种子种苗工程建设,形成规模化、生态化、产业化的特色发展优势,把小特色做精,把大特色做强,做出衢州渔业的亮点。二是把产业优势转为品牌优势。要把渔业品牌建设作为今后工作的重点,在政策资金上予以倾斜,充分发挥渔业经济合作社、渔业协会、水产龙头企业的载体作用,着力在扩大农户养殖面上下功夫,着力在集约化养殖、水产品加工和产业化经营上加大投入,下大力气培育一批真正体现地方特色、突出地方优势、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渔业品牌。三是把特色产业做成支柱产业。要从政策、资金、技术、服务上重点扶持龙头企业,引导企业以市场为导向,树立品牌意识,坚持科技兴渔,进行高标准改造和新产品开发,以过硬的产品和信誉打开销路。完善基地、农户以及其它企业利益分配机制,组成稳固的命运共同体,实现“双赢”,逐步把产业做大做强,真正发展成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支柱产业之一。

四、要用科学发展的新观念谋划渔业管理。一是要搞好渔业规划,提升产业发展水平。要不断深化、细化渔业规划,做到与全市及县域经济发展规划相一致、相协调。要及早谋划制订渔业十二五规划,促进渔业资源的保护利用和产业发展。提升渔业生产对渔民增收的带动力。二是要抓好质量监管,提升产业安全水平。市、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人员和经费,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初级水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药残抽检。要切实管好水产养殖区域的环境,特别是水环境的保护工作。要配合环保部门严查、打击非法排污行为。三是要建好技术队伍,提升产业服务水平。县一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健全水产技术推广职能机构,配足工作人员,落实编制和人员经费,在渔业重点区域增配必要的基层专职渔技员。市、县(市、区)财政预算每年要安排必要的水产养殖病害测报预警专项经费;列入水利部及浙江省建设计划的水生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按要求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五、要正确处理保护渔业资源与发展水产养殖的关系。要注重对当地自然名优特产的保护,在规划和开发水产养殖区域时,应当对当地的自然条件和原有水产自然资源进行全面考察,既要充分利用当地的水域优势,大力发展水产养殖,又要注重保护当地固有的名优特产,对已经开发利用的水域,但实践证明不利于当地名优特产资源生长的,要停止继续开发,以便使自然资源得以恢复,避免不顾自然条件一哄而上,无限度开发的现象发生。要避免侵占与破坏鱼类洄游通道,在规划与确定水产养殖区时,坚决避免在鱼类洄游通道进行养殖。要加强对引进水产养殖品种的把关,注重养殖品种的档次与质量,大力推广易管理、效益高、发展前景好的品种。加强对乌溪江水库、信安湖等水域捕、钓管理,严厉禁止毒、炸、电鱼行为,规定一定规格以下捞、钓到的必须放生。

六、要加强对饵、肥、药的监督管理,防止水域环境污染。要尽快明确管 理机构和管理职责,授以专管权,使之对饵、肥、药的购买与使用都得到监督与管理。要加强饵料制造的严格把关,坚决取缔未经审批的地下饵料加工厂,并对登记在册的厂家产品进行定期检验,防止有害物质超标,杜绝人为污染源的侵入。另外,在有条件的地方,要鼓励养殖户开展 无公害生态养殖,尽量少施甚至不施药,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七、要把好养殖户的责权关,提高养殖区的长期使用效益。目前,养殖区域基本都采取租赁或承包的方式,主管部门在发放养殖证时,一定要明 确养殖户的权利和责任,特别是因施肥或用药造成水域污染或连带损失的,必须追究当事人 的责任。另外,对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域或者禁养水域养殖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坚决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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