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文件
衢委发〔2010〕30号
中 共 衢 州 市 委
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委,市级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积极探索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互促共赢之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就我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1、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省委“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坚持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充分发挥衢州生态优势,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优化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化、完善生态体制机制,努力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建设“富裕生态屏障”,着力打造“生态衢州、人居福地”。
2、总体目标。到2015年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基本形成集约、高效、持续、健康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良性循环,基本建成生态经济发达、人民生活富裕、生态文化繁荣、生态环境优美的生态市,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级生态市,努力把衢州打造成浙江的富裕生态屏障、长三角地区的生态名城和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是:
??生态经济加快发展。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十二五”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指标,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整合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培育一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形成较大规模,形成具有衢州特色的现代生态经济体系。新兴战略性产业占规上工业比重达40%以上,服务业在三次产业中的比重达到41%左右。
??生态家园建设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实现第三步目标,中心城市有机更新基本完成,“五城联创”成果得到巩固和扩大,各县城和中心镇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城镇)的功能显著提升。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1%以上,中心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
??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领先。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市河(溪)流水质普遍达到控制目标,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96%以上。建成一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重点工程。空气质量在保持总体良好的基础上污染指数逐步降低,群众的环境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满意率居全省前列。
??生态文化日益繁荣。生态文明教育不断加强,绿色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健康文明的绿色生活方式初步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支撑更加有力。
??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三级生态文明创建体系,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生态补偿机制、生态应急保障机制、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以及财税金融扶持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社会管理体系初步形成。
3、基本原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必须把握好以下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协调发展原则。按照建设“富裕生态屏障”的目标定位,切实把生态优先的方针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生态建设的关系,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生态和经济良性互动,实现发展惠民和生态富民的有机统一。
??坚持创新发展、先行先试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强化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敢于突破,敢于尝试,率先实践,率先发展,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
??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原则。按照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以及城乡统筹、区域统筹的总体要求,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因地制宜设定各类建设目标、建设标准以及考核评价体系,进行分类指导。在总体规划框架下,明确细化阶段性目标,分步实施,循序渐进地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共建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组织、引导、协调和推动作用,调动各方力量,整合多种资源,形成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共建的工作格局。
二、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加快推进转型升级
4、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按照主导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传统产业高新化的要求,加快构建低能耗、低排放、高附加值的现代产业体系。抓住全省特色产业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契机,加快建设产业集聚区,打造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业四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协作配套体系,加强对科技型、成长型、生态型中小企业的培育扶持。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整合旅游资源,深化推进区域旅游合作开发,积极打造浙江旅游大市和四省边际旅游集散中心。大力发展金融、物流、会展、信息、咨询、文化创意、智能楼宇等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业优势主导产业升级,着力建设一批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的高效生态农业基地和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
5、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坚持和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决策咨询制度,实施固定资产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严把项目落地关。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污染重的落后产能,加强低小散产业的整治和提升,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化。加强能源计量能效监管,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推进低碳发展,大力推广清洁生产技术,促进制造业绿色化。切实加强企业节能减排,全面推进建筑、交通、公共机构、住宿、餐饮等领域的节能工作。落实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等综合措施,加快污水处理厂等环境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促进高排放企业加大技改投入,降低主要污染物和特殊污染因子的排放量。全面推进节约用水工作,大力发展节水产业和水循环利用率,以节约用水实现污染减排。
6、大力发展绿色产业。依托生态优势,积极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旅游。大力推行绿色生产,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努力实现农产品的优质化和无害化。积极创建农产品绿色品牌,认真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申报认证工作,大力开发高端生态农产品。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推进“兴林富民”示范工程,积极发展木业、竹业、森林食品、森林旅游、中药材、种苗花卉等林业产业。“十二五”期间,全市建设10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实施100个生态循环农业项目,建设100万亩生态循环农业基地,绿色、有机、地理标志产品达到100个。
7、强化人才科技支撑。建设学习型城市,进一步加强自主创新,积极培养、引进人才特别是学科带头人和高层次创业人才,深化与高校院所的交流合作,提升衢州学院、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办学水平,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生态技术创新体系。大力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研发节能减排和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着力提升生态环境监测、保护、修复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急需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设相关领域人才“小高地”,造就一批高水平的生态科技专家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军人才。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调动和发挥专业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三、不断优化生态环境,着力提高环境质量
8、加强钱塘江上游生态保护。以维护钱塘江上游生态系统整体功能为重点,开展对湿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的生态保护。深入推进国家现代林业示范市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公益林,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开展 “森林城市(城镇)”创建活动。扎实推进以“美丽乡村”为载体的生态家园建设,实施以农村人口集聚、农村节能节材和基础设施配套为主要内容的“生态人居建设行动”。全面提升“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农村清洁工程”、“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加强畜禽养殖废水、病死畜禽的管理和处置,实现养殖标准化、规模化、生态化。加强矿山资源开发整理,大力实施矿山开发综合整治,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创建,促进矿区生态环境改善。
9、加大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力度。切实加强水污染、大气污染、固废污染的防治,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整治力度,巩固已“摘帽”重点环境问题整治成果。加强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重点加强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着力提高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率。切实抓好道路运输、娱乐业、建筑施工、机动车尾气等方面的管理。加强城乡饮用水源建设和保护,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步伐。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有效处置。全面加强金属污染、辐射污染防治,开展污染土壤修复。切实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加快发展生态养殖业,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改善。
10、健全生态安全管理机制。完善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网络,全面安装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全天候环境质量监控监测体系。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动态监测和跟踪评价水平。建立完善灾害预报预警系统,重点加强暴雨、风暴、冰雹等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和风险评估,完善酸雨等环境污染事件、动植物疫病、地质灾害、森林灾害等预报预警系统,避免和减少各类灾害造成的损失。建立完善生态安全应急处置系统,强化信息网络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应对灾害性天气、突发环境事件和重大生物灾害的防控体系,提高生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11、加快推进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科学谋划编制一批“十二五”生态项目。积极开展城市环境保护和建设,构建高效率、生态化、无害化的城市公厕、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网。加强城市和重点城镇污水处理工作,市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废水排放处理达标率均达到95%以上。深入实施生态市建设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建设规划,抓好城市及环城防护林带、南环线改造绿化、城市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森林风景区等工程建设。保护城市内河水系生态,努力实现内河水系与滨江水系的有机联通。
四、培育和发展生态文化,倡导生态文明理念
12、强化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广泛宣传正确的世界观、政绩观、财富观和生活观,研究制定生态文明建设道德规范,大力倡导生态伦理道德。引导各级党政干部牢固树立生态优先发展的理念;引导广大企业家增强生态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加强环境污染治理,推动企业发展方式转变;引导社会公众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导向,提高全民生态文明素养;推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大力开展“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在全社会倡导勤俭节约的低碳生活。健全农村长效保洁机制,引导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13、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生态文化。加强生态文化理论研究,注重把实践过程中形成的生态认知提升为生态文化理论。加强生态文化比较研究,注重挖掘衢州世界自然遗产文化、山水文化、森林文化、农耕文化、古镇古村文化、茶文化等区域特色文化生态内涵。加强生态文化建设的战略规划、制度机制、对策举措等研究。每年安排一批生态文化研究项目,形成一批生态文化研究成果和文化作品,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撑和思想支持。
14、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生态市、生态县(市、区)、生态乡镇、生态村(社区)创建活动,切实抓好多层次的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中国植树节”、 “浙江生态日”等重要时节的宣传活动。广泛开展生态文明“进学校、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和绿色创建活动,使崇尚自然、善待生命、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成为社会风尚和道德规范,让生态文明先进理念、生态文明行为方式和生态文明道德规范渗透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公民,形成人人自觉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活动的社会氛围。
五、完善生态制度体系,加快推进制度创新
15、建立科学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在城市规划建设、资源开发利用、重大产业布局等重大决策过程中,优先考虑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充分评估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避免决策失误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对重大决策进行预先咨询和评估认证,完善重大项目公示、听证制度,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完善信息公布制度,定期发布生态文明建设成效评价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16、完善要素配置机制。健全土地征用制度、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积极探索工业存量用地盘活机制,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完善水价机制,推进不同行业、不同水耗企业差别水价(水资源费)制度。建立完善城市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度、企业超能耗产品电价加价制度,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新技术应用。建立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制度,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工作,积极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大力发展碳汇林业,探索建立林业碳汇交易机制。
17、建立区域生态建设合作机制。按照统一性、整体性的要求,建立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加强市与县(市、区)之间、县(市、区)与乡镇之间的协调配合,整体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加快推动建立钱塘江保护和治理联动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治理项目的责任共担、利益共享制度。建立健全生态补偿与生态功能保护和环境质量改善挂钩的制度。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谁破坏、谁担责”的原则,探索建立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鼓励探索区域合作、市场运作等生态补偿形式,推动生态补偿的市场化运作。
六、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
18、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新一轮发展战略布局,切实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各级人大要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工作,强化生态环保预决算审查监督,加强环保及生态建设执法检查和监督,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各级政府要认真编制相关规划,制定实施配套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强化行政执法,推进区域合作。各级政协要积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团结动员各方面力量为生态文明建设献计出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作用,动员广大职工、共青团员、妇女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形成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新局面。各级新闻媒体要广泛持久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营造推进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19、强化政策扶持。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投入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向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倾斜力度。加强重点生态项目的资金保障,对涉及民生的重大公益性生态项目,由各级财政投入建设。强化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建立考评激励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投入的综合作用,采取财政扶持等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信贷产品,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生态建设,倡导建立绿色碳基金,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资金保障体系。
20、强化督查考核。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部署,根据工作职责,加快制定和实施“十二五”时期推进生态文明和生态市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拟订年度实施意见,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探索建立衢州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标评价办法,完善现行干部政绩考核制度和评价标准。推行生态危害“问责制”,对造成重大生态环境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定期发布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展状况及评价信息,接受全社会监督。
中 共 衢 州 市 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