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文件
衢委发〔2010〕15号
中共衢州市委 衢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全面推进“森林衢州”建设的意见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现代林业和生态市建设,促进“兴林富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 全面推进“森林浙江”建设的意见》(浙委〔2010〕8号)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林业改革发展、全面推进“森林衢州”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林业改革发展、全面推进“森林衢州”建设的重大意义
1、重要意义。我市地处钱江源,是浙江省的重点林区和重要生态屏障。2003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了创建生态市、打造“浙江绿源”的重大战略,全面落实“五大生态工程”建设,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力度,有力地促进了生态市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当前,根据优化生态、气候等发展环境的需要,加快推进“森林衢州”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培育发展林业资源,增强固碳和防灾减灾抗灾能力,实现“兴林富民”;有利于进一步美化城乡面貌,优化人居环境,推进现代城市和新农村建设;有利于进一步促进生态市建设、打造“绿色衢州”。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森林衢州”建设就是要以满足人们对森林的多功能需求为核心,通过生态林业、富民林业、人文林业的建设,实现衢州大地山川秀美、林兴民富、共享自然幸福生活的目标。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2、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发展稳定工作大局,进一步立足生态优先、兴林富民,大力发展现代林业,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坚持依法治林、科技兴林,加快推进 “森林衢州”建设,为打造“浙江绿源”、促进衢州高起点、跨越式、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目标任务。“森林衢州”建设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从现在起到2015年,开展“森林城市”创建活动,提高绿地总量,优化林分质量和结构,完善城乡森林生态体系建设,全市森林覆盖率保持在71%以上,城区林木覆盖率达到40%以上,市级以上绿化示范村占全部村庄20%以上,林木蓄积量净增1800万立方米以上;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作用进一步发挥,森林吸收二氧化碳新增100万吨以上;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更加良好,实现国家级“森林城市”创建目标;强化林业产业布局、提升和转型,改善基础设施,使资源利用率和精深加工水平明显提高,富民能力显著增强,林业行业社会总产值超200亿元;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和支持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增强公众的生态意识,森林文化更加繁荣。第二阶段:从2015年起,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发展,在全市基本建成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较发达的森林产业体系、较繁荣的森林文化体系,基本实现林业的现代化。
4、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全社会办林业,共建共享“森林衢州”;坚持生态优先,依法治林,加强林业资源培育,促进可持续发展;坚持市场导向,大力发展高效林业,促进兴林富民;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三、加强森林生态建设
5、实施生态屏障建设工程。根据生态建设需要,组织实施生态公益林示范提升工程,提高生态公益林建设质量,做好生态公益林扩面工作,把重要江河上游、重要水源地等重点区域纳入生态公益林范围。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和公益林资金管理,不断提高公益林管理水平。加强乡村景观林保护,严格规范重点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继续实施阔叶林发展工程、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工程,努力调整、完善重点公益林林分结构,充分发挥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逐步提高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
6、实施重点防护林体系和平原绿化建设工程。加大投资力度,落实造林用地,建立林网、林带、片林和山体绿化有机结合的综合防护林体系。加快防护林建设步伐,交通、水利、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要继续推进公路绿色通道绿化、清水河道岸绿、矿山复绿工程和农田林网建设,形成沿江沿路基干林带、平原农区与城镇防护林网和山地丘陵防护林三道防线。
7、实施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城市绿化要在创园林城市工作的基础上,以提高城市森林化,提高城市绿化乔木树种和乡土树种面积、数量和比重,提高城市森林自然度为主线,进一步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巩固城市绿化成果,提高城市绿化维护水平,在机关、部队、企业、社区庭院广泛开展植树绿化,拾遗补缺,提高绿量,提高乔木树种和乡土树种比重,提升绿地系统的生态功能。乡村绿化要以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大力发展庭院林果经济,形成衢州乡村绿化特色为主线,以乡村公共绿地和农户庭院绿化为重点,创建省、市、县各级绿化示范村,实施整治村绿化提升工程,见缝插绿,提高村庄绿量。
8、实施森林固碳工程。充分发挥森林生态系统作为生物措施对节能减排的作用,加快大径材、珍贵用材林和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加快推进以松、杉等针叶林为重点的中幼林抚育改造和林相改造步伐,加快森林阔叶化进程,提高针阔混交林和阔叶林的比重,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质量。
四、大力发展高效林业产业
9、做强做大林产加工业。抓好江山木业深加工、衢江竹炭加工、龙游笋竹加工三个集中园区建设,增强带动力和辐射力,规划建设家具加工、铅笔加工、木本油料加工等具有一定基础的特色优势行业细分园区,促进铅笔和木本油料和家具产业尽快形成规模;加大林业龙头企业培育力度,重点扶持有一定规模和市场的企业,积极推进林业产业的升级换代,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带动面大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实施品牌战略,鼓励生产相关联产品的企业进行资源整合,统一打造“衢州制造”品牌,鼓励企业争创省级、国家级名牌;加大竹材木材初级加工专业村的建设,提高竹木原材的价值,增加农民就地创业就业途径。
10、改造提升传统林业产业。要大力发展竹林经济,规划培育高效竹林、改造低效竹林、新增竹子造林;以品种改良、技术实施为措施,加快以油茶为重点的低效经济林改造步伐;积极引导发展优质干鲜果、珍贵树种、大径用材林、森林生态旅游休闲业、花卉苗木、药用林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山区生态畜牧业,推广种养结合、农林结合的新型种养模式,提高林地综合产出率。结合新农村建设,鼓励农民种植珍贵树种和名特优果树,发展庭院经济。积极发展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利用产业,完善野生动植物合理开发利用政策,引导科学养殖、合理利用,促进规模化发展。
11、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和林产品流通业。充分开发利用我市森林生态、文化、休憩等功能,要以现有省级、国家级森林公园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公益林区为基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和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提升现有6处森林公园的服务水平和接待能力,同时抓好具有我市特色的森林生态休闲和林业观光园区建设,带动周边村庄的“农家乐”餐饮服务业的发展,提高森林生态旅游服务业收入。培育、扶持林产品流通市场建设,规范抓好现有市场的同时,规划建设市本级竹木、竹炭等林产品交易市场,鼓励发展林产品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网络销售等新型流通业态和组织参加多种形式的展销推介活动,打响我市林产品品牌。
五、深化林业和林权制度改革
12、巩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结合林权信息化建设,依法进行实地勘界,明确“四至”,真正把集体林业产权落地到户。推广江山、开化集体林改革试点经验,对没有承包到户经营的集体林地,特别是集体统管山比例30%以上的村,依法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通过均股均利、股份合作、按股分利等方式落实产权。
13、积极推进林权流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不改变集体林地所有权和用途的前提下,加快推进林权流转。加强林业要素交易服务市场建设,健全林权流转制度,规范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流转。加快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制度和评估机构建设,进一步做好森林资源抵押登记工作,切实为开展林权流转、抵押贷款业务提供服务。强化林权管理,市县两级林业部门都要落实相应的机构和专人进行管理,建设和完善林权管理信息系统。切实做好林权纠纷的调处工作,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14、创新林业经营机制。培育新型林业合作组织,鼓励以山林、资金、技术等为纽带,采取家庭联合经营、委托经营、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合作林场、股份制林场等林业合作组织,开展自我服务,降低生产和流通成本,提高林业经营效益。大力推进林业产业化经营,扶持培育一批大型林业龙头企业,积极引导其以订单形式与农户形成紧密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发展各类林业专业协会,引导和规范各类林业中介组织健康发展。
15、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林业。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市县两级都要因地制宜建立义务植树基地。倡导城乡居民营造各种形式的纪念林,采取对公益林命名、捐款、碳汇造林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森林、投入林业。鼓励引导工商资本投资林业,推动竹木加工企业营建工业原料林基地。
16、改革和完善森林采伐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分区施策的原则,严格管护公益林,放宽商品林的采伐管理。完善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办法,实行森林采伐分类管理。非林业用地上的林木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由经营者自主经营、凭证采伐;林业用地上的林木依森林经营方案核定林木采伐限额。简化森林采伐管理环节,推行森林采伐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迹地更新监督管理制度。完善木材运输检查制度。
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7、完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努力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建立分类补偿与分档补助相结合、补偿标准基本合理的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逐步推行自然保护区内集体林租赁、赎买政策。按照受益者补偿的原则,拓宽补偿资金来源渠道。探索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生态补水机制和造林碳汇交易机制。
18、建立健全造林、抚育、保护、管理投入补贴制度。开展造林优质苗木、中幼林抚育和低产林改造补贴试点工作,加大林木种质资源保育投入。加大林业科技、森林消防、有害生物防治、林权纠纷调处、重大野生动物疫情防控等资金的投入。林业部门行政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林业应急处置和灾后重建扶持制度,确保应急处置和灾后迅速恢复生产。
19、加大对林业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市县财政每年要安排资金扶持毛竹、油茶、干鲜果、珍稀树种等特色产业的发展,重点扶持由专业合作社兴办或参与的林业产业。支持森林生态旅游、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利用等林业新兴产业发展。鼓励消费竹制产品,大宗竹制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
20、加强山区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实施林区道路建设工程,深入林区开展调研,搞好林区道路建设规划,争取省对林区道路和林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行补助,加快形成与森林经营管理相适应的林区道路网。扶持国有林场的护林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危旧房改造。增加林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将森林消防、病虫害防治以及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市政府基本建设规划,将林区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纳入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
21、完善金融支持林业发展机制。加快创新林业信贷产品,拓宽林业融资渠道,加大林业信贷投放。深化和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政策,稳步推行农户信用评价和林权抵押相结合的免评估、可循环小额信用贷款,推广林农联保贷款、林权直接抵押贷款、林权抵押反担保贷款等多种模式,丰富林业融资产品,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鼓励和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金融合作机构、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各类金融机构及小额贷款公司开展林业贷款业务,并根据林业特点和市场原则,合理确定林业贷款的期限。鼓励和支持担保机构开展林业贷款担保业务。市财政要制定完善财政贴息政策,完善林业贷款和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制度。
22、加快推进政策性林木保险。提高林农保险意识,鼓励和引导林农、林业经营主体积极参加政策性林木保险,支持林业专业合作组织集体投保和以一定行政单位组织形式的统一投保,提高林农参保率和林木保险覆盖率。加大政府支持力度,逐步提高政策性林木保险保费财政补贴率。
七、坚持科技兴林
23、继续实施林木种苗工程。加强林木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加快选育和引进新品种,提高良种生产能力。改善种苗生产的设施条件,加快应用推广容器育苗等新技术,扩大良种和容器苗的种植面积。加强林木种质资源的保护和管理,逐步建立有衢州地方特色的种质资源库。
24、加强林业科技支撑和实用技术的集成推广应用。发挥市院、市校合作作用,加强对林业关键技术的联合攻关。建设林业科技示范园区,加快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强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组织体系、考核培训和保障体系健全的新型林技推广责任制度。大力发展林业教育,加强职业技术培训,加强基层林业机构和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林业建设队伍。
八、强化依法治林
25、强化林地和湿地管理。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根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依法加强对林地的保护管理,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制度,合理开发利用林地资源。编制湿地保护规划,研究制订湿地保护有关政策,建立湿地保护管理协调机制,加大湿地的保护建设力度,实现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6、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强化野生动植物野外监管,抓好处于濒危状态的国家重点保护物种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
27、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强森林消防工作,健全护林队伍、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落实森林火灾扑救物资和装备,增强森林火灾预防控制和快速扑救能力,在森林火灾频发的重点火险区,建成多树种、多层次复合结构的生物防火林带。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防控,开展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工程治理,严防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业生产秩序。
28、加强林业法制建设。加强森林公安、森防检疫和林业执法队伍的政治学习与业务培训,加强林业执法检查,不断提高林业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
九、加强组织领导
29、高度重视“森林衢州”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林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负主要责任。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服务方式,切实加强林业宏观管理、公共服务、行政执法和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协作,积极支持林业改革和发展。实施“森林衢州”建设责任目标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30、大力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加快林业改革发展,推进“森林衢州”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重要工作。要切实加强舆论宣传,主要媒体都要开辟宣传栏目,大力宣传“兴林富民”政策,全面普及生态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广泛开展“关注森林”活动,努力形成有利于加快林业发展和全社会共同推进“森林衢州”建设、全面打造“浙江绿源”的良好氛围。
中 共 衢 州 市 委
衢 州 市 人 民 政 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