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有关部门与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对口联系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文件

 

衢委办〔2010〕54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有关部门与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对口联系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单位:

为深化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更好地发挥我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在参政议政和决策咨询中的作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完善政府有关部门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口联系工作的管理部门

对口联系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主管,市委统战部指导管理。每年由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委统战部组织召开1次对口联系工作会议。

二、对口联系的单位

市台办、建设局、司法局联系民革衢州市委会;

市教育局、规划局、交通局联系民盟衢州市委会;

市经委、财政局、外经贸局联系民建衢州市委会;

市文广新局、人劳局、农业局联系民进衢州市委会;

市卫生局、人口计生委、环保局联系农工党衢州市委会;

市科技局、质量技监局、水利局联系九三学社衢州市委会;

市发改委、工商局、国土资源局联系市工商联。

三、对口联系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对口联系会议制度。

(二)政府有关部门视情邀请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列席有关会议,参加一些重要活动,通报有关情况,列席会议和参加重要活动每年应不少于2次。

(三)政府有关部门在拟定相关公共政策时,应向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进行通报,或邀请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进行座谈、协商,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四)政府有关部门和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要经常交流有关文件、资料、信息。

(五)政府有关部门每年的重要调研可邀请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成员参与,并给予经费、资料等保障。

(六)政府有关部门应邀参加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重大活动,支持他们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七)政府有关部门可聘请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成员兼任顾问或参加所属咨询研究机构。

四、对口联系的主要形式

对口联系制度主要以对口联系会议的形式进行,同时要多途径、多形式地加强对口联系单位间的联系。

(一)对口联系会议

1、对口联系的政府部门每年与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召开1?2次对口联系会议。

2、对口联系的政府部门和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互通情况、互商要事、互提建议。每次会议具体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重要事项可形成会议纪要。

3、会议由对口联系的政府部门主持召集。政府部门出席人员为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相关处室负责人等;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出席人员为正副主委(席)、秘书长、专职干部等。必要时,可视情邀请其他相关人员。

(二)其他形式

对口联系单位要根据具体工作内容,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和载体,加强联系,增进交流。

五、对口联系的联络方式

对口联系的政府部门和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确定1名领导和处室负责人负责联络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员名单须上报市政府办公室(涉外处)和市委统战部(干部党派处)备案。

六、对口联系的督查工作

对口联系制度的实施情况每年由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委统战部联合督查1次,督查工作由市政府联系领导牵头组织。

各县(市、区)可参照本通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对口联系制度。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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