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文件
衢委办〔2010〕55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重要网站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单位: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已成当今信息量最大,传播速度最快、公众参与度最高的媒体,对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影响日益扩大。为了进一步拓宽网络民意表达和诉求渠道,促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要网站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办〔2010〕6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重要网站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办理目标
通过开展网民留言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委、政府与网民互动交流制度,深入了解民意、体察民情、汇聚民智,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和“创业创新、富民强市”总战略,努力实现高起点、跨越式、可持续发展,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加快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二、办理内容
网民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等重要网站的有关栏目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反映的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和诉求;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和重要民情民意;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建设性意义的意见和建议;对各地各部门及其领导干部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其他有关重要的情况和问题。
三、职责分工
1、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分别负责网民给市委、市政府领导留言办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审核把关和督促落实。
2、市网宣办负责对网民留言的下载、整理和登记,并将筛选出来的拟于回复办理的网民留言转送市信访局办理;负责将经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审定后的答复材料在网上反馈。
3、市信访局负责对拟答复办理的网民留言进行审核,向相关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批办、催办网民留言的回复,并对办理和回复的材料进行初审。
4、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网民留言的具体回复办理,包括对留言所涉及具体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置和书面答复工作。
四、办理流程
1、收受留言。由市网宣办安排专人下载和登记“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等重要网站上网民给市委、市政府领导的留言,筛选出需要办理回复的网民留言,按咨询、投诉、求助、建议、其它等五类进行整理分类,每周进行一次汇总,以专报形式送市信访局。如有重要留言随时报送。
2、批办留言。市信访局对市网宣办报送的网民留言进行审核,确定需回复的留言信息,提出明确办理意见并批转相关县(市、区)和部门办理落实。对需要多个地方和部门办理的进行协调,明确牵头领办地方或者部门。
3、办理回复。各地各部门收到市信访局批办的网民留言及办理意见后,对网民留言所涉及的具体事项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置。回复办理情况及回复意见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信访局。
4、跟踪督办。市信访局对批转出去的留言办理件进行跟踪,对未按时办理或不按有关规定办理的承办部门进行督办,确保问题按期办结。
5、审定回复。地方、部门上报的书面回复意见,经市信访局初审后分别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将审核后的回复意见报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审定,并将领导审定的书面回复意见转市网宣办。
6、反馈回复。市网宣办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审定的回复意见,通过网民原留言的网站进行反馈。
7、立卷归档。市网宣办对网民反馈的问题、意见、建议的原始材料、有关部门单位的办理情况、交办回复记录、领导批示件和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及时立卷归档。
五、办理要求
1、深化认识,加强领导。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是新形势下畅通民意渠道、做好群众工作、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工作举措。各地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办理,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2、求真务实,及时办理。要加强组织协调,坚持实事求是,真心诚意纳言,实实在在解难题,扎扎实实办实事。对于合理、有条件解决的,要立即给予解决;对于应该办理但一时不具备解决条件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解决;对于不符合政策法规的,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真正做到让网民满意,以实际行动解民之忧、取信于民。
3、善于总结,不断提高。网民留言办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地各部门要注重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总结办理经验,探索办理规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用制度和机制保障办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
4、注重引导,注意保密。在办理工作中,要注重引导网民提供的真实身份,通过合法途径、合理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问题、表达利益诉求。各地各部门及网民留言办理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和不宜公开的信息。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