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文件

 

衢委办〔2010〕50号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级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2010年6月21日

 

 

<=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ALIGN: center" align=center>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2010]5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衢州实际,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努力营造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氛围,牢固确立党组织全员学习、党员终身学习的理念,建立健全管用有效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学习能力、知识素养和综合素质,着力提升各级党组织的思想政治水平,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快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努力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目标任务

1、培养先进学习理念,增强学习力。深入学习掌握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科学内涵和主要内容,逐步确立团队学习、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积极倡导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党组织和党员的学习行为更加组织化、规范化、系统化。

2、强化执政为民意识,增强执行力。把实现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学习和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紧紧围绕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新农村建设“三大任务”,深入实施“三个一百”联系制度、“三民工程”,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把执政为民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深入推进“执行力提升工程”,强化执行理念,通过开展学习讨论,推动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在工作态度、工作进度、工作力度和工作满意度方面有新的提升。

3、弘扬学用结合学风,增强创新力。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自觉运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服务群众,在各项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领群众克难攻坚、锐意改革、创业创新。

4、加强从政道德修养,增强公信力。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切实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道德信念,以公正、诚实、勤奋、高效、创新、清廉的从政道德要求,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公信力。

三、主要内容

1、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一是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认真研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著作,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同总结党的历史经验,特别是改革开放的经验结合起来,从理论和实践、历史和逻辑的统一上加深理解,努力在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精髓上下功夫。二是全面系统、完整准确地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大意义、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和历史地位,深刻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准确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策导向、舆论导向、用人导向和体制机制。

2、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努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到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全过程,融入到党员干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全社会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深化。一是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和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信仰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始终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二是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立足衢州实际开展各类学习、教育、培训活动,促进党员干部提高创业创新素质,形成创业创新意识,投身创业创新实践,以实际行动推动整个社会的创业创新。三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党章、党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用模范行为和高尚人格感召干部群众、引领社会风尚。

3、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根据新世纪新阶段形势发展的需要和本地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势政策教育,着重进行世情、国情和党情教育;进行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形势、任务和发展成就教育;进行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活动和重大改革措施教育;进行当前国际形势与国际关系的状况、发展趋势和我国的对外政策,世界重大事件及我国政府的原则立场教育;进行马克思主义形势观、政策观教育。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学习掌握市委“创业创新、富民强市”总战略和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新农村建设等决策部署的主要内容和目标任务,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4、开展系列学习教育活动。紧扣时代发展脉搏,紧密结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各个层面的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科技、文化、法律、社会等方面知识,拓宽知识领域。同时,分机关、事业单位、农村、社区、企业五个层面,围绕“抓学习、提素质、争发展”开展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在机关、事业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新本领,着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促使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水平。在农村,通过读书、看报、上网、听课、接收短信等途径,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文化、科技、法律知识学习和技术培训,参加各类信息平台的学习,不断提高生产技术、就业技能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社区,组织举办社区服务、社区管理以及与文化、生活、健康、休闲有关的各类讲座,组织党员干部建立各类学习小组,开展各类读书活动,推动群众性读书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推进文明社区、和谐社区建设。在企业,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参加现代管理知识培训和新知识、新技能培训,以党员的示范行为带动更多的员工投入学习,促进企业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进一步推动企业的创新与发展。

四、工作要求

1、组织推动。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组织、引导,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具体要做到“五个有”:一是有规划,各地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规划,明确目标任务,谋划工作抓手,分阶段、有步骤抓落实,使各项工作每年上一个台阶。二是有计划,党组织每年制定学习计划,把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龙头工程来抓,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坚持理论与工作相结合,坚持每年不少于6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2个工作日。三是有总结,党组织和党员个人每年对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的学习进行考评。四是有活动,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全民学习日”、“全民读书周”等活动,同时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各种学习、实践活动,努力做到主题鲜明、参与广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五是有保障,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党员学习经费和党教工作经费,购置必要的教学设施,依托基层党校、党员之家、党员活动室、远程教育等阵地开展教育,确保党员学习有场地、有设施、有保障。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教学场地配套、教学设施齐全、教学活动有序、教学制度完备、教学管理规范的要求推进基层党校建设,建立党员图书室,建立健全党员教育阵地。

2、领导带头。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增长本领、做好领导工作的根本途径,先学一步、学深一些,做不断学习、善于学习的表率,带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学习。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学习上,在全面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上走在前面,在学习掌握现代科学知识上走在前面,在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上走在前面,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做到“五带头”:即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每季度至少完成“1+X”学习任务,自学一本政治理论书籍和若干本科学人文书籍,主动参加各种理论和专业培训;带头宣讲,每年开展2次以上理论宣讲或形势报告活动;带头撰文,每年独立撰写2篇以上学习体会文章或调研报告;带头听课,每季度听一场党课或专题报告;带头调研,每年下基层蹲点、调研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工作时间。

3、全体参与。组织和引导广大党员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身心投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中去。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开展“五个一”学习活动,动员广大党员做到“五比五看”。开展“五个一”学习活动,即每个月组织党员开展一次集体学习、每两个月读一本好书、每个季度听一场党课或专题报告、每半年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或理论文章、每年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一次考评。做到“五比五看”,一是比党性意识,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二是比奉献精神,看服务意识是否增强;三是比业务水平,看工作效率是否提高;四是比工作业绩,看任务完成是否出色;五是比社会评价,看群众反映是否满意。通过“五比五看”,要求每位党员在理想信念、服务意识、工作效率、工作业绩、群众认可等方面作模范表率。

4、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作用,推动远教站点进机关、社区、企业、学校和新社会组织,充分利用各级党校、市(村)民学校、基层党校、乡镇成校、党员活动室等阵地,综合运用现代教育手段开展教育,继续办好高级论坛、人文大讲堂、中外名家系列讲座和百姓讲坛,继续开展“全民学习日”和“全民读书周”活动,提高各类教育资源的整合度、利用率和共享度,不断提高党员教育的覆盖面和实效性。利用报纸、电视、电台、刊物、网站、短信等载体提供信息服务,开展学习活动,营造学习氛围。

5、健全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全年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讲学、述学、评学制度,认真执行 “三会一课”、党员干部集体学习、调查研究、交流研讨等制度,不断提高党内学习的持续性和实效性。引导党员加强和改进个人自学,制订个人学习计划,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二是建立党员学习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位党员建立学习档案,把党员的学习培训情况、学习成绩记入档案,作为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健全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制度。认真落实《衢州市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衢委办[2009]17号)精神,在抓好市管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培训的同时,大规模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加强对农村和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新党员、大学生“村官”等的培训,深入推进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工程。四是建立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经费用于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各单位要把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本单位预算,确保活动需要。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委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孙建国担任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剑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高启华,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杜康担任副组长,市委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财政局(地税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具体承担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也要建立领导小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指导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

2、明确职责分工。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园区管委会、市西区管委会分别牵头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各级党委组织、宣传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宣传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把握正确导向,营造浓厚氛围,扎实推进工作。组织部门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与干部教育培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机关工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活动。

3、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党委(组)要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着重对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组织领导、学习活动、阵地建设、经费投入、制度建设、学习成效、档案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在农村、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五个层面,组织开展“学习型党组织”考核评优活动。每年“七•一”前后,市委将对获得荣誉称号的党组织和党员个人进行表彰。本文件下发后,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党组织要根据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意见,于7月30日前报到市委宣传部(联系电话3081138)。各级党组织应在每年12月底前上报本年度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计划。

4、营造浓厚氛围。市级新闻媒体要按照市委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统一部署,精心策划,开设专题专栏,深入宣传报道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情况,广泛宣传各地各单位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的新举措、新成效,重点宣传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组织力量深入挖掘、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用身边的典型教育党员、激励群众、推动工作,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努力营造全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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