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民政局文件

  

衢市民〔2009〕20号

 

 

关于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各县(市)民政局: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浙委办〔2008〕116号)规定,我局涉及放权事项1项。为认真抓好放权事项的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权事项及内容

乡村骨灰存放处、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规划编制。

二、放权事项的运作

乡村骨灰存放处、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规划由原来市(地)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调整为由县(市)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抄报市民政局和省民政厅备案。

三、做好放权工作的要求

扩权强县改革是省委、省政府为提升县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各县(市)民政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业务学习,熟悉相关审批业务,建立责任落实、权责一致的责任机制,确保放权事项的规范有序进行。

上述放权事项自2009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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