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民政局文件
衢市民〔2009〕20号
关于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各县(市)民政局: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浙委办〔2008〕116号)规定,我局涉及放权事项1项。为认真抓好放权事项的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权事项及内容
乡村骨灰存放处、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规划编制。
二、放权事项的运作
乡村骨灰存放处、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规划由原来市(地)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调整为由县(市)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抄报市民政局和省民政厅备案。
三、做好放权工作的要求
扩权强县改革是省委、省政府为提升县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各县(市)民政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业务学习,熟悉相关审批业务,建立责任落实、权责一致的责任机制,确保放权事项的规范有序进行。
上述放权事项自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