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提高部分离休干部医疗待遇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组织部文件

 

衢市组〔2009〕37号

 

 

关于转发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提高部分

离休干部医疗待遇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有关单位党委(党组):

现将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提高部分离休干部医疗待遇的通知》(浙组通〔2009〕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提高部分离休干部医疗待遇工作是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离休干部关怀和照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及时地抓好落实。凡有符合浙组通〔2009〕38号文件规定的提高享受副司局级医疗待遇对象的单位,要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好《提高待遇审批表》。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审核汇总后,于9月25日前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

中共衢州市委组织部

                              2009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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