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衢州市委组织部文件
衢市组〔2009〕15号
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五个法规文件的通知》和中央组织部《关于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办法》要求,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决定对全市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这次主要检查各县(市、区)委、市直各单位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和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内容,具体有以下三个方面:
1、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干部任用条例》及其他有关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情况。
2、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其他有关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政策法规的情况。主要检查各地各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党政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推荐、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等情况,以及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中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有无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
3、贯彻执行有关干部监督制度的情况。主要检查在干部选拔任用和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如何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扩大党内民主、落实群众“四权”,加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等方面的情况。
二、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检查主要采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检查和本级党组织自查自纠相结合的方式。
1、各县(市、区)委和市直各单位党组织自查。要根据检查内容和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在此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总结2008年1月以来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的基本做法和经验,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的办法,并写出专题报告。专题报告和有关自查表一式四份(拷贝电子版一份)请于2009年5月10日前一并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2、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将于2009年6月对部分县(市、区)委和市直单位党组织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意见》、“5+1”文件情况进行抽查。主要抽查2006年1月以来的情况。抽查的基本程序是:一是听取党委(党组)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文件规定情况的汇报;二是召开座谈会,听取干部群众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查阅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任免的有关会议记录,抽查部分任免干部的个人档案,以及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等方面的资料;四是对检查结果进行反馈和通报。
三、检查工作的几点要求
1、要充分认识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各县(市、区)委和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予以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抓好本地区、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自觉地把《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的自查与检查自身执行干部人事纪律方面情况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带头学习、带头执行、带头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2、要突出检查的重点。这次检查的重点是:一是党组织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是否坚持《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是否履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讨论决定等工作程序。二是党组织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法规。三是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带头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自觉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十条纪律情况。四是党组织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宏观管理方面的情况,主要检查各地、各单位是否按照要求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
3、要认真总结,充分运用检查成果。检查后,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地各单位要做到自查自纠,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对带有普遍性或倾向性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任免事项,要认真负责地调查核实。对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办事,确保《干部任用条例》落到实处的好经验,要认真总结宣传。对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办事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改正;造成用人失误的,或以权谋私、买官卖官等违法违纪的,必须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
中共衢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衢州市委组织部
200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