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衢州市家政服务员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文件

衢州市妇女联合会                 

衢州市教育局                     

 

衢妇[2009]14号

 

 

关于下发《衢州市家政服务员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办、人劳局、妇联、教育局:

为培养造就一支具有较好素质、较高职业技能水平、较强市场竞争力的“衢州保姆”劳务队伍,进一步维护和提升“衢州保姆”品牌良好的社会影响力,促进我市家政服务产业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和家政服务行业现状,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培养造就高素质、品牌化的家政管理人才,推进我市家政服务产业化发展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推动、市场机制运作、部门密切配合”的总体思路,通过系统严格的职业化培训、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营销、产业化打造,建立一支具有较好素质、较高职业技能水平、较强市场竞争力的“衢州保姆”劳务队伍。

二、目标任务

结合“万名农民素质培训工程”的实施,计划从2009年开始,每年至少培训衢州家政服务员400人。其中:初级家政服务员至少300人,中、高级家政服务员至少100人。使培训对象熟练掌握家政服务各项技能,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就业能力,80%以上实现就业。进一步规范家政服务员考核、鉴定、推荐、管理工作,维护和提升“衢州保姆”品牌。

三、实施内容

1、严把学员素质关。(责任部门:妇联)

为提高培训效益,中高级家政服务员培训对象必须是真正能够外出从事家政服务的劳动力。经个人申请和家属签字同意,由所在村出具品德诚信证明,各县(市、区)妇联、中介家政服务公司要严格把关,认真核实,择优推荐培训。市本级组织的中高级家政培训班的学员必须全部能够外出从事家政服务,各县(市、区)组织的初、中级家政服务员培训班的学员能够外出从事家政服务的必须占培训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各中介家政服务公司组织的初、中级家政服务员培训的学员能够外出从事家政服务的必须占培训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2、严把培训质量关。(责任部门:农办、人劳局、教育局、培训基地、妇联)

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建先进基地、配优质师资、创科学机制,开展高标准、高质量的培训。

(1)加强基地建设。

要按照我市农民培训基地评价标准体系,建立市、县家政培训基地。对已有的培训基地开展家政培训要进行相应资格认定。

基地建设标准:加强设施建设,配备全套家电演示操作室和各类教具,以供学员实践操作;建立培训师资库,选配优质培训师资,师资组成以本地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校老师、妇联干部为主;制定培训计划,基地每期办班前必须将培训计划报当地妇联、农办审核,人劳局备案,严格按审批过的培训教学计划组织培训,加强教学管理和后勤服务,确保培训实效。

(2)健全培训体系。

市本级依托市女子培训基地(衢州中专)开展中高级家政培训,各县(市、区)培训基地、各中介家政服务公司主要开展初中级家政培训,并将初中级家政培训班中符合条件的优秀学员推荐到市中高级培训班上强化培训。各家政培训基地、各中介家政服务公司在开展初中级家政培训前必须报当地妇联、农办审核,人劳局审批备案。

(3)规范培训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确保培训质量。规范培训时间,初级家政培训不少于90标准课时,中级不少于120标准课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课时。培训要采取理论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重点突出培养学员的实践操作能力,实践课时安排不得少于总课时的二分之一。要根据学员具体情况,分层次开展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

3、严把鉴定考证关。(责任部门:人劳局、农办、培训基地、妇联)

坚持统一的鉴定考证制度,加强鉴定质量督查,严格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对培训学员进行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实践技能考核)。初级资格证申报者必须是经正规培训取得结业证;中级资格证申报者必须取得初级资格证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1年以上;高级资格证申报者必须是取得中级资格证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或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十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考核合格者核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严把推荐管理关。(责任部门:妇联)

培训后,由各级妇联对优秀学员进行统一推荐就业、统一组织输出,并加强家政服务员的考评管理。

(1)建立档案。建立健全包括学员基本情况、培训取证情况、推荐就业情况、回访记录等翔实、全面的个人档案。

(2)定期回访。为组织输出的家政服务员发放联系卡,指派专人与其联系,加强对家政服务员的管理和教育;每季度对雇主做一次回访,了解家政服务员的工作状况和现实表现;协调家政服务员与雇主的关系,并依法保护家政服务员的合法权益。

(3)动态管理。由农办、人劳局、教育局、妇联及中介家政服务公司成立家政服务员考评管理委员会,对组织培训并推荐就业的家政服务员开展回访、动态考评,对就业表现良好的家政服务员进行评比表彰,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表现不良的家政服务员进行再培训,并视情况作出处理。

5、严把考核奖励关。(责任部门:农办、人劳局、教育局、妇联)

成立由农办、人劳局、教育局、妇联组成的衢州市家政服务员培训管理工作考核组,负责年初制定培训计划,对各县(市、区)量化培训任务,对各地家政服务员的培训、输出情况开展督查,年终对组织有序、措施有力、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组,加强对培训基地、中介家政服务公司的管理、监督和指导,确保“衢州保姆”培训管理等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四、职责分工

各级农办负责培训经费的安排、培训机构的选定、整个培训输出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各级人事劳动部门负责指导培训基地培训课程的安排、职业技能鉴定和发证等具体工作;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家政培训班基地的教学指导,对拟聘用教师开展培训;各级妇联组织要全程参与培训、鉴定、实习、考核等工作,并对学员推荐、培训考勤、课程安排、实习操作等流程实行严格管理;各级家政培训基地要接受家政服务员培训管理工作考核组的指导,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开展优质培训,建立健全培训相关台账;各中介家政服务公司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积极推荐学员就业。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培训办班、推荐就业、考核评定、动态管理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良好实效。

五、本办法自2009年7月1日开始实施。

 

 

衢州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妇女联合会                          衢州市教育局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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