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文件
衢委发[2009]31号
中 共 衢 州 市 委
关于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的要求,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全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1、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深化“三级联创”和“先锋工程”建设,加快形成城乡互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整体推进的农村基层党建新格局,为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2、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目标要求。到2012年, 80%以上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60%以上的村党组织达到“五个好”标准。按照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我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六大体系”:城乡互动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城乡一体的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体系得到健全,城乡统筹的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体系全面推行,城乡和谐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不断发展,城乡互助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创业扶持、关爱激励体系有效推进,城乡资源共享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努力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城乡党建工作力量,全面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3、建立健全基层党建述职制度。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三级党组织书记分别向同级和上级党组织进行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制度。述职按照调研分析、撰写报告、述职、评议、成果运用的步骤,在每年年底进行,主要内容包括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制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加强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的探索创新等方面。
4、健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考核制度。建立县(市、区)和乡镇(街道)两级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考核制度,与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考核同步进行,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村干部绩效考核体系,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牵头,乡镇(街道)党(工)委具体负责,加强对村两委班子特别是村主职干部履职情况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报酬相挂钩,充分调动和保护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5、建立健全村干部创业承诺和辞职承诺制度。全面推行村干部创业承诺和辞职承诺制度。对照村干部在选举时作出的创业承诺,按年度提出工作目标、办实事项目和创业内容,并结合述职评议,总结实施情况,汇报践诺结果。同时,完善辞职承诺实施办法,对不能践行创业承诺,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村干部形象、群众意见大的村干部,按辞职承诺启动辞职程序。
6、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联系点制度。各级领导干部结合各自分工,建立基层组织建设联系点。联系点一般选择在工作基础比较薄弱、工作难度较大的村,原则上联系至2012年不变。联系领导应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帮助联系点分析问题,解决困难,理清思路,努力把联系点建成党建工作示范点。
(二)整合城乡人才资源,不断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7、积极拓展村干部选任渠道。打破村干部地域、身份、职业等限制,积极探索通过选派、回请、公开招聘等方式,从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后备干部、退居二线人员、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中选配村干部。对本村一时无合适村干部人选的地方,可以推行支部合并、村党支部书记跨村任职等方式。同时,鼓励创新尝试符合当地实际的村干部其他选任方式。
8、加强“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并落实好相应待遇。加强培养、教育和管理,努力把表现优秀的“大学生村官”推选到村干部岗位上来。
9、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员制度。按照“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相对稳定”的要求,加强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员队伍建设,专职从事农村党建调研、党员发展和协助乡镇(街道)党(工)委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10、加强村干部教育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和三年一轮训的原则,制定村干部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重点开展现代农业、市场经济、实用技术以及依法办事、民主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知识技能的轮训。村主职干部每年参加县以上集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市级主要负责抓好重点村、特色村、示范村主职干部的培训;县(市、区)负责抓好其他村主职干部的培训;乡镇(街道)负责抓好其他村干部、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的培训。依托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多渠道、多形式地组织开展村干部培训。
11、完善村级配套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村经济合作社、团组织、妇代会、民兵连、治保会、调委会等村级配套组织,注重选拔优秀青年、妇女担任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充分发挥村级配套组织的作用,整体提升村级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
(三)优化城乡组织资源,进一步形成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新机制。
12、全面推行“建立民情档案、深化民情沟通、实行为民办事全程服务”制度。通过建立每村每户的民情档案,全面掌握村情民情,实现对基层组织的网络化、精细化管理;通过深化民情沟通,面对面听取农民群众意见,共商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对需经乡镇及上级有关部门办理的事项,由乡、村干部代理,实行全程服务。
13、加强党员服务中心建设。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中心村、农村社区、工业功能区和集贸市场,原则上都要建立党员服务中心。同时,拓展服务项目、规范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发挥党务政策咨询、传播党建理论知识、提供党员活动场所、办理党内有关业务、帮助生活困难党员群众、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反映社情民意等功能。
14、深入实施“万名党员创业富民”活动。推行农村党员创业小额信用贷款制度、创业互助和帮带制度,对农村党员创业在资金、技术、信息上给予帮助,增强农村党员创业创新能力。结合党员特长,采取党员自愿申报与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党员先锋岗、责任区、示范户和党员志愿者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作用。以培养优秀农村人才为重点,深入开展“万名农村人才拜师学艺工程”,通过“师带徒”、城乡人才结对、建立专家服务基地等形式,帮助农村人才提高创业技术技能。
15、实行农村流动党员双重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党员信息管理网络,加强农村流动党员动态管理。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相对集中、地点相对固定、条件具备的地方建立党的组织,对农村外出务工经商党员实行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双联系、双登记”,进行双重管理。
(四)深化城乡基层民主发展成果,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6、落实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按照规范运行、有序管理、推进民主的要求,规范和完善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和管理办法。对涉及村级重大事项,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民主提案、民主议案、民主表决、创业承诺、监督实施”的“五步工作法”办理。
17、推行和完善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基层党组织应依据《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党内的重大事项特别是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事项和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内外进行公开。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居务公开、厂务公开等方面工作。加强村级党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建设,充分发挥他们在党务村务公开方面的监督保障作用。
18、坚持完善“三推一定”制度。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坚持和完善“三推一定”制度,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切实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全面推行流出地党组织与流入地党组织“两地培养、两地公示”制度,做好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对发展党员工作重点村,建立“挂牌销号”制度,实行跟踪督查。实行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一票否决”制,对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党组织,连续3年未发展党员村比例超过10%的乡镇(街道)党(工)委及其责任人,不得评为党建工作先进组织和个人。
19、深化“两项测评”。坚持每年一次组织村党员、村民代表等,对村党支部班子、村两委干部等对象,就事业心、工作能力、办实事、带领群众致富等方面,开展民主测评村党支部和村干部工作。对测评不满意票超过半数的村干部,采取诫免谈话、组织调整等措施,进行帮助教育,搞好整改。
(五)完善城乡党内关爱和创业帮扶机制,进一步激发农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20、建立健全党内关爱基金制度。建立县、乡两级党委党内关爱基金,健全基金运行机制,结合现有社会救助体系,有效发挥党内关爱基金作用。
21、进一步拓展农村基层干部的发展空间。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和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秀村干部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22、全面开展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结合“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通过“一帮一”、“几帮一”的形式,广泛开展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以及部分发展较快的村党组织与年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进行结对,在人才、资金、信息、技术、管理等方面为结对村提供扶持,帮助村级组织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途径。坚持和完善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努力拓宽指导员发挥作用的方法和途径。
(六)加大保障力度,确保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行。
23、建立健全村干部基本报酬保障机制。按照基本报酬全覆盖、财政全额支付、公平合理、绩效挂钩的原则和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的要求,由各级财政共同分担,全面解决村主职干部的基本报酬。同时,根据各地实际,妥善研究解决其他村干部的误工报酬,调动和激发广大村干部的积极性。
24、建立健全村干部养老保障机制。抓住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利契机,认真研究和解决村干部医疗和养老问题。对离任村主职干部养老补助,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进行调整。
25、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新途径。以激活农村土地资源和推进中心村建设为动力,以合理开发利用集体自然资源和发展集体物业经济、参与农业项目开发、盘活闲置资产为抓手,完善经营体制,强化资产管理,化解不良债务,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加大对集体经济薄弱村的产业发展扶持力度,增强村级组织“自我造血”功能。继续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着力解决村级组织运行经费不足等问题,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行。
26、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坚持“一室多用”、“一所多能”的原则,着力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使之成为农村办公议事、党员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文体娱乐和信息传播等工作的主阵地。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建设。
三、工作要求
27、齐抓共管,形成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合力。健全和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的作用。加大基层党建投入,加强党建工作队伍建设,使新农村建设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同步谋划、同步实施、互促共进,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28、开拓创新,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活力。积极研究新形势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基层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坚持每年选择一两个重点课题进行重点调查研究,通过调研理清新思路,发现新方法,形成新举措,突破一些影响面大、关注度高的问题。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大胆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29、加强督查,激发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动力。采取自查、检查、抽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开展督促检查,通报有关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宣传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以及在新农村建设、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稳定等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各类典型和先进事迹,为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中 共 衢 州 市 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