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文件
衢委办[2009]89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工作,促进衢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办〔2009〕67号)精神,结合我市当前社会管理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工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关系和谐融洽的内在要求。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眼于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以完善重大决策程序、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健全社会组织、提高服务能力为重点,扎实推进“平安衢州”、“法治衢州”建设,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但应清醒地认识到,面对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社会管理任务日趋繁重,社会管理难度不断增加。面对当前新形势,我市社会管理工作还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如:政府职能尚未根本转变,社会管理体制和机制还不完善,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社会舆情收集研判相对滞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对被动,普法工作成效有待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思想统一到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分析衢州社会管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推进。
二、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施“创业创新、富民强市”总战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以维护衢州社会政治稳定为目标,以加强城乡社区建设为基础,以有效应对社会转型和政治敏感期带来的各种不稳定因素为着力点,转变社会管理理念,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不断增强社会活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社会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完善社会功能,促进社会系统的协调发展,构建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形成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秩序相协调的社会秩序。其主要内容包括:社会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推进,“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基本形成;社会管理运行机制比较健全,全市社会总体保持和谐稳定;城乡社区建设不断加强,社会管理的基层基础比较扎实;各类社会组织稳步健康发展,并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更加完善,严打整治斗争成效明显,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普遍增强;社会管理责任更加落实,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社会管理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
(三)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社会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促进社会和谐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放在首位,着力从根本上减少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
??坚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充分挖掘和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既牢固确立党委政府在实施社会管理中的主导地位,又积极鼓励民间组织参与社会管理。
??坚持循序渐进。适应经济发展要求,整体规划、分类推进,适度倾斜、重点突破,注重总结经验,把握规律,以点带面,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社会管理工作。
??坚持依法管理。强化法治意识,全面提升市民法律素质,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注重通过法律法规调节规范各种社会关系和行为。
??坚持固本强基。实施社会管理重心下移,加强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的社会建设,健全社会管理现代网络,提高基层社会管理水平。
三、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升社会管理工作能力
(一)以强化公共服务为根本,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按照“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要求,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职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中介组织的关系。深化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快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完善网上审批系统,加强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构建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确立公共事业财政投入优先原则,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整合,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加快由投资型财政向公共服务型财政的转变。
(二)以转变社会管理方式为重点,推动社会管理的科学化。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逐步从主要依靠政府管理转向政府管理与社会自治相结合,建立由政府主导的多元社会管理主体密切配合、服务优良充分的社会管理体制。积极推进以城乡社区为主要载体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减轻基层自治组织的行政性、社会性工作负担,增强基层自治功能。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和主体地位,规范发展壮大各类社会组织,深度开发社会自律管理资源,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以多种形式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大力倡导志愿者参与公益事业和社区服务。推行政府向民间组织购买服务制度,通过定向委托或授权、费随事转、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等运作机制,降低行政服务成本,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公共服务效率。
(三)以优化服务环境为手段,全力打造“阳光政府”。按照“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好、商务成本最低、社会环境最优”要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外,都应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畅通人民群众了解公共信息的渠道。加快电子政务建设,重点抓好各级政府网站建设,按要求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上网,方便群众办事和社会监督,推进公共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现代化。筹建运行“一办三中心”,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公开监管机制。
(四)着力提高干部的社会管理能力,促进有效有为。注重干部一线锻炼。从平等保护各社会群体利益的角度,着力培养干部统筹协调各社会群体利益的能力;从确保改革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角度,着力培养干部在生产力发展的过程中实现人民利益的能力;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着力培养干部发展社会事业的能力;从提升依法执政水平的角度,着力培养干部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从准确判断社会发展形势的角度,着力培养和提高干部危机管理的能力;从拓宽知识层面的角度,着力培养和提高干部运用思想文化手段和新兴媒体进行社会引导的能力。
四、扩大基层民主建设,夯实社会管理工作基础
(一)不断完善社区民主自治和社会共治机制。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和谐城乡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在全市努力建设一批集管理、服务、教育、活动等功能为一体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和市级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加强社区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农村社区要建立社区建设理事会等新型社区治理组织,城乡社区积极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畅通驻社区单位、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等参与社区建设的渠道,实现居(村)民自治与社区治理有机统一。完善居委会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制度,丰富社区民主自治内容;加强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的培育,鼓励更多的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社会服务。
(二)着力构建社区新型管理服务模式。坚持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心放在城乡社区。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强化社区服务保障功能,探索建立以服务群众为重点的社会管理机制,使城乡居民自治组织成为基层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有效载体。大力推进社区工作社会化进程,提高社区服务专业化水平,发挥社区在社会事务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加强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建立民情档案、深化民情沟通、实行为民办事全程服务制度,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深入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强化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健全管理保障机制,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三)推进民主制度创新。进一步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提高社区居民自治能力,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积极探索和创新基层民主有效实现形式,深化“先锋工程”建设,全面总结推广“民情沟通日”、“村情百宝箱”、“五步工作法”等民主管理的有效办法,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等制度,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维护基层群众的各项民主权益。
(四)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依法管理、分类规范、正确引导、发挥作用,加快形成管理规范、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民间组织发展格局。加大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行业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和公益性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力度,积极支持和引导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领域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发展各类基金会,广泛开展“民间组织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民间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发挥各类民间组织的积极作用。严格贯彻执行《浙江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衢州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建立民间组织信息公开制度,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社会查询和投诉。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监管,依法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
(五)完善社会服务扶持措施。加强民间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鼓励推行养老保险年金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制订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社会保险、人事管理方面的规定,支持行业协会引进人才。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根据有关政策为民间组织开展活动提供便利。更加重视和关心外来务工人员、困难企业职工、下岗失业农民工、低收入生活困难群众、农村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及时掌握其主要诉求和思想动态,合理制订相关扶持政策,帮助弱势群体正常地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和谐。
五、改进和创新综合治理模式,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进一步完善综治考评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按照衢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理清不同群体的组织隶属关系和各种民间组织的属性,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理责任。进一步发挥综治委成员单位、责任单位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在社会管理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因失职渎职、疏于管理引发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和单位,严格实施领导责任查究和“一票否决”,切实把党政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能力和实绩,作为晋职晋级和奖惩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进一步健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系。按照“公平对待、搞好服务、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原则,在提高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水平上下功夫,以《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实施为契机,认真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促进流动人口与当地居民和睦相处。组建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协调机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专门办事机构,乡镇(街道)依托现有综治中心平台设立专门机构,增加相应力量。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公共财力和现有资源承载能力,研究制订《条例》实施后的相关配套政策。扎实推进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队伍建设,努力促进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走上法治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进一步加强综治工作网络规范化建设。深化以“一中心二员三室”为重点的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积极有效整合综治、信访、司法行政、人民调解、警务、禁毒、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安全生产等专业主管部门力量,确保综治工作中心 “有人管事、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窗接事、有章理事、有会议事、有据查事、有效处事”,充分发挥综合治理工作的整体优势和效能,实现纠纷联调、治安联防、事件联处、问题联治、平安联创,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基本达到规范化标准。积极推进综治工作网络向基层延伸,深入开展综治进村(居)、社区、企业活动,加强信访员和综治特派员队伍建设,充实基层一线综治力量,实现社区和较大村综治工作室达到全覆盖,企业、学校等综治基层组织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四)进一步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围绕提高知晓率、参与率、覆盖率和满意率,充分调动全社会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巩固和提高平安衢州、法治衢州创建成果。突出“平安连万家”活动这个载体,建立村(居)、社区平安促进会,切实做好掌握民情、反映诉求、化解矛盾、维权保护、服务发展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基层法治建设示范点,“民主法治社区(村)”,平安社区、平安村、平安企业和平安校园活动,扎实推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大力开展“无传销社区、无传销乡镇、无传销校园”创建活动,强化各职能单位的协作联动,健全完善打击传销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六合彩”的综合治理,认真开展“无赌社区、“无赌村(居)”、“无赌厂区”、“无赌县(市、区)”的各项创建工作,依法严厉惩治“六合彩”等赌博活动。进一步加大反邪教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基层反邪教专管员、信息员、联络员队伍建设,扎实做好社会帮教和引导工作,积极开展文艺反邪、体育反邪、科普反邪、法制反邪、校园反邪、社区反邪等活动,让更多的群众陶治情操、提高素质、远离邪教。
(五)进一步提高社会舆情的分析研判能力。加强社会舆情直报点建设,在村居、社区、企业聘请一批专职或兼职社会信息员,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深化社会舆情联席会议制度,提高舆情分析研判水平。进一步完善新闻媒体舆情沟通制度,充分发挥政工师协会作用,努力提高舆情网络覆盖面。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和网评队伍建设,推进由新闻发言人领衔的网评工作机制建设,强化网上舆论引导,全力维护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宣传应急预案,加强舆情监管,妥善处置有害信息,及时化解负面情绪,防止恶意炒作。
六、以制度建设为载体,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工作
(一)建立健全统筹推进机制。坚持在加快发展中加强管理,在加强管理中促进发展。围绕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浙江省对内开放西部门户”和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创新城市发展机制,大力开展城市品牌创建,巩固和深化“五城联创”有效做法,深入推进城乡生态环境建设,不断提升城市集聚力和辐射力。围绕建设美好家园、创造幸福生活的目标,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工作载体,不断开创新农村建设新局面。围绕惠民生、促和谐的要求,加快实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充分运用和优化配置公共资源,着力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文化、社会管理、基层民主等工作,强化民生保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坚持把促进公平和正义作为服务型政府的核心价值理念,建立健全权益保障机制,加快建立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和残疾人事业相互衔接的保障体系。按照“调高、扩中、保低”的调节原则,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以全民社保为目标,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基本建立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为重点的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重点抓好农民住房改造工程、城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探索建立“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创业扶持机制,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健全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提高职工收入水平。完善税收调节制度,努力缓解行业、地区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三)建立健全诉求表达机制。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健全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和下访工作制度,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推行信访受理责任制、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和失职责任追究制,实行初信初访“季季清”考核,确保群众利益表达渠道畅通,合理诉求得到及时解决。健全各职能部门联合接访和党政领导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整合各方资源形成群众诉求疏导和化解合力。积极创新社情民意表达方式,采取网上信访、设立信箱、投诉电话、媒体访谈、政策咨询、公开听证等多种形式,引导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增强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人民群众的互动共信,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建立健全矛盾调处机制。创新维稳工作动态预警机制,继续坚持和深化市、县、乡三级维稳分析例会制度,不断完善由党政各维稳成员单位组成的社情动态监测搜集研判网络,深化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的专案机制,细化处置预案,不断提高发现、预防和化解、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劳动仲裁、工会维权、消费维权等相配套的“大调解”体系。全面推广“检察进乡村”、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机制等服务乡镇(街道)综治工作的有效办法,为农村改革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社会联动工作运行机构,领导和协调全市社会服务联动工作,并把联动工作列入“平安县(市、区)”考核范围。
(五)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适应现代社会管理公共治理的基本趋势,在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作为社会管理核心组织的基础上,调动全社会的参与积极性,提高社会自治与自我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公众广泛参与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建立重大决策事项调查研究制度、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和社会听证、公示制度,为科学决策提供保证。
(六)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军地联动、社会参与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优化整合预警接报网络,构建功能齐全、反应灵敏的社会预警体系,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尤其要完善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充分利用通信网络资源和电子政务平台,建立政府统一的综合应急平台,实现各类应急平台相互对接、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形成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加强各级政府防灾减灾决策指挥机构和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加快构建快速高效的应急处置体系,形成以公安机关为依托,以公安机关110指挥中心为主体,消防、民政、医疗、市政、环保、安全生产监督、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政府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指挥统一、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中心,作为处置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和应急求助的组织指挥平台。
(七)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大力推进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强化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行政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树立廉洁政府形象。充分发挥机关效能110等沟通平台作用,切实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和对机关干部的监督。继续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和市机关涉企服务部门中层干部群众满意度评议活动,并把评议结果作为对部门考核和干部调整的直接依据。落实警务、检务、审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
七、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社会管理工作的领导
(一)全面加强社会领域党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正确把握社会管理工作的基本规律和基本要求,准确判断社会发展的形势,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县(市、区)和乡镇党委班子抓社会领域党建的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加强和完善领导方式和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扎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按照“城乡互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整体推进”的要求,统筹城乡人才资源、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加大服务基层力度,着力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不断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和社会管理事务的渠道。
(二)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社会管理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把社会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党委定期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制度,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利益需求特别是重视保障困难群体的利益,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注重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投入,努力把更多财力用于改善民生。坚持把社会管理与社会和谐作为重要指标,引导各级领导干部重视和加强社会管理工作。加强对社会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以利于更好地促进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深入,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高度重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区域人才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要点,着力培养一支适应群众需求和社会建设需要的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实施社会工作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以社区干部、志愿者及其他民间服务性团体人员为主体,分期分批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通过以考代训、以评促训,全面开展从业资格论证和职称评价工作,通过三年努力,使社会服务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加强政府指导,细化专业分工,合理设置岗位,引进一批社会专业的高校毕业生,优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结构。建立激励奖励机制,重视改善、提高社会工作者的工作环境与社会地位。
(四)积极营造深化社会管理工作的社会氛围。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网站等媒体宣传我市在社会管理工作中涌现的鲜活事例、典型经验,创新开展有利于促进社会管理工作的争先创优活动,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大力培育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不断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规范公众参与的行为,营造全社会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加快营造深化社会管理工作的制度环境,努力把体制机制创新的重大决策转化为地方性的制度体系,使社会管理工作更具科学化、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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