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民情档案深化民情沟通实行为民办事全程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文件

 

衢委办[2009]86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民情档案深化民情沟通实行为民办事全程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关于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决定在全市推行建立民情档案、深化民情沟通、实行为民办事全程服务制度。现就该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的意义,增强工作自觉性

推行建立民情档案、深化民情沟通、实行为民办事全程服务制度,就是要通过建立民情档案,及时掌握村情民情,实现对基层组织的网络化、精细化管理;通过深化“民情沟通日”活动,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共商对策措施;通过实行为民办事全程服务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涉及申报、审批等事项,或需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由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干部实行全程服务。推行该项制度是对我市近年来基层组织工作创新成果的有效整合和提升,充分体现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有利于转变基层组织职能,改进基层干部作风,推进工作重心下移;有利于化解基层矛盾和问题,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建立民情档案,全面掌握村情民情

按照“一村一册、一户一档、一事一表”要求,组织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干部,进村入户开展村情民情调查,通过一家一户的调查了解,全面掌握每村每户的基本情况,并进行梳理、汇总,建立民情档案。

1、建立村情民情动态管理制度。对村情概况、村党员干部组织结构、村劳动力结构及从业分布、村产业结构及村民收入来源、村集体经济及村务公开、村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困难群体、村风民风及先进模范典型情况、上级党委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等村情,要形成“一村一册”;对家庭成员、社会关系、劳动力从业、家庭收入来源渠道、家庭生活状况等户情,要建立“一户一档”;对重大事项和涉及县、乡、村干部的意见建议、利益诉求等方面的问题,要落实“一事一表”。其中,各村重要人物、重要问题要重点掌握,单独建档。要及时更新、动态管理,确保民情档案所反映情况的连续性和真实性。

2、建立村情民情定期分析制度。在县、乡、村三级建立每月一次的村情民情分析制度。村一级,要与现有的村“两委”联席会议、村干部集中办公等制度结合起来,由驻村联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大学生“村官”对本村当前各项工作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梳理分析,按照轻重缓急筛选出需要通过“民情沟通日”协商、解释的事项和向上级报告的问题。乡镇(街道)由驻村联村干部汇报所驻村的相关情况,突出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措施和进展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报上级党委政府。县(市、区)要落实牵头部门对各乡镇(街道)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对需县一级协调解决的问题分送有关领导和部门进行协调处理。

3、建立村情民情定期考试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村情民情考试,主要考查乡镇(街道)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大学生“村官”对村情民情的熟知程度,通过考试了解掌握干部责任是否落实、工作是否到位等表现情况。民情档案考试的主要方式是干群随机互认、点户分析、村情剖析等,县管干部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实施,其他干部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实施。村情民情考试成绩列入对乡镇(街道)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大学生“村官”日常考核范围,与年终考核相挂钩。

三、深化民情沟通,集中民智科学决策

围绕“知民情、解民忧、谋发展、促和谐”主题,深化“民情沟通日”活动,建立完善乡村干部与农民群众对话和协商的平台,更好地掌握民情、集中民智,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1、在听取意见上进一步深化民情沟通。要充分运用民情档案、民情分析等制度,全面掌握和理清群众在日常生活、发展生产、增收致富方面的需求。要通过上门走访、设立民意征集箱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要设置民意接访站或网上民意信箱,配备专(兼)职民意接访员,随时接待前来反映社情民意的群众,收集相关意见建议,对反映重大问题的,以民意报告单形式记录上报。

2、在活动内容上进一步深化民情沟通。要结合重大项目实施、群众意见较为集中的问题,定期不定期进行“民情沟通日”活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以上。要根据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疑难问题,组织村民群众广泛开展讨论,在倾听民意、集中民智的基础上,形成共识并作出相关承诺。每次承诺事项要记入乡镇(街道)“民情沟通日”活动档案。

3、在办理民事上进一步深化民情沟通。对在“民情沟通日”上形成的共识,原则上由乡村自行研究解决,简单事项应予当场解决或答复,一般事项要在3至7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涉及多数群众的重大村级事务,要按照“五步工作法”的操作程序组织实施。建立反馈制度,乡村干部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在下一次“民情沟通日”活动或通过乡务村务公开栏、入户明白纸等形式进行反馈,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做出合理解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实行为民办事全程服务制度,着力强化基层组织服务功能

遵循“公开、便民、依法、自愿、高效”原则,对建立民情档案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通过“民情沟通日”难以解决的问题,主要是涉及申报、审批等事项或需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由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干部无偿、依法全程服务。

1、全面建立为民办事全程服务网络。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协调、检查本区域为民办事全程服务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为民办事全程服务机构,名称统一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受理并办理申办人申请事项;就行政审批事项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衔接工作;配合县级行政服务中心做好联办件的现场踏勘并按时上报有关资料;指导督促村(社区)为民办事代办工作。有条件的村(社区)可建立便民服务代办点,作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延伸机构,主要职责是:代乡镇(街道)服务中心受理申办事项,及时报送申办事项;办理其他适宜在代办点受理的事项。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服务中心和代办点工作人员、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承诺制度、监督制度等进栏上墙公开或制作成册发放到户,同时要设立服务热线,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具体服务项目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统一制定。

2、严格规范为民办事全程服务程序。为民办事全程服务程序由受理、承办、回复三个环节组成。①受理。凡需要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群众,直接向乡镇(街道)服务中心或村(社区)代办点提出办理申请。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向申办人出具受理单,告知办结期限和申办人权利、义务;对申请材料不全的,要出具补交材料清单,待申办人补齐材料后再重新受理。②承办。服务中心或代办点受理办事申请后,经过受理登记,出具承办单,明确办理期限和全程承办人,由全程承办人负责全程办理服务。对按规定应该缴纳税收和规费的,由服务中心或代办点代为收取,统一上缴。服务中心、代办点不收取办理服务费。③回复。办理完毕后,将办事结果通知申办人,做好各项费用的结算工作,并把有关批件及证照送达申办人。回复时应及时做好说明和资料归档工作,并听取申办人的意见。

3、不断完善为民办事全程服务机制。对程序简便、可当场办理的申请事项即受即办,当天办结。对需现场勘查、上报审批或其它不能当场办结的申请事项,应承诺办结的期限,并在当日通知全程承办人,由全程承办人在承诺期限内办结。对需由两个及其以上部门联合办理的申请事项,由乡镇(街道)服务中心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办理,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五、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建立民情档案、深化民情沟通、实行为民办事全程服务制度的督促检查。乡镇(街道)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直接责任,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各县(市、区)和开发区要统筹考虑,精心组织,加强督查,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委组织部要牵头组织有关力量,定期不定期开展抽查,及时通报各地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要把建立民情档案、深化民情沟通、实行为民办事全程服务制度作为县、乡、村三级书记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作为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不断把这项工作引向深入。要善于总结和推广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努力开创符合科学发展观和统筹城乡要求、具有我市特色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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