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民政局文件
衢市民〔2008〕11号
衢州市民政局
关于建立健全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民政信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机构,明确责任
(一)建立健全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对民政信访工作的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尽早了解群众诉求,尽快处理群众投诉,及时控管不稳定因素,确保不发生影响全局的重大信访事件,建立健全市民政局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成立民政局信访室,负责信访维稳工作的日常接待、综合协调等相关具体事宜。
(二)明确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分工。落实“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制度。层层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要求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是哪级、哪口的问题就坚决解决在哪级、哪口,不推不拖、不等不靠、不上交矛盾。重点是把握三个方面:一是强化控制赴京、去省上访;二是严格控制到市集体上访;三是强化防范上访恶性事件的发生。具体职责是:
1、市长信箱、领导批示件(交办件)、市委市政府网上信访等涉及全局性的重点信访件,信访室签收→办公室主任拟办→呈送局主要领导批示→相关处室、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办理的说明理由)→分管领导审核→信访室呈送局主要领导签发→信访室报结。
2、日常来信,信访室登记→相关处室、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办理的说明理由)→分管领导审签→信访室报结。
3、机关效能“
4、5人以下来访,信访室接待登记→信访室接待员通知相关处室、单位→相关处室、单位予以答复(不能办理的说明理由)→相关处室、单位向分管领导报告→相关处室向信访室报结。
5、5人以上(含5人)集体来访,信访室接待并要求来访人员派3名代表予以登记→信访室接待员通知相关处室、单位→相关处室、单位予以答复(不能办理的说明理由)→相关处室、单位、信访室接待员向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报告→信访室报结。
二、健全网络,夯实基础
(一)健全信访工作网络。根据“守土有责”原则,局主要领导对全局的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自身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局机关各处室要确定1名兼职信访员,直属各单位要设立1名信访联络员,加强信访信息预报和工作交流,争取主动,及时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努力形成小事不出门、大事难事不出局的工作格局。
(二)领导包案,积极办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大力推行“一岗双责”,即分管领导不但要管好自己的正常业务工作,还要管好份内的信访工作。对涉及去京、省、市重要场所或重要会议会场的非正常上访问题,长时间未解决的涉及群体利益的信访问题及老上访户问题,可能造成群众大规模越级集体上访的信访隐患和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危及社会稳定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管线领导包案处理。包案领导要采取有力措施,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协调各方力量,督促检查相关责任单位限期解决处理,确保信访问题落实到位。
(三)提高处理突发性事件的能力。按照市委办、市府办《关于群体性上访和异常上访事件处理应急预案》要求,要建立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信访事项的处置能力。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排查,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经常深入到群众中去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为群众排忧解难,为领导决策提供建议和依据。要加强信访排查,及时了解苗头性信访问题,对有可能越级访、集体访、异常访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落实责任。认真梳理,分类处理重点上访问题,对符合政策应该解决的问题,要督促一步到位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讲清道理,争取群众理解;对无理上访要灵活处理,特别是重大政治活动期间要稳控到位;对违法违规上访,要依法教育、处理到位。
(二)强化考核,切实加强对信访维稳工作的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四个方面量化信访考核办法。一是主要领导要重视信访工作,定期研究解决涉及本辖区范围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信访问题,遇有疑难、重大信访问题能亲自出面接待、调处。二是进一步完善来信来访办理制度,建立突发性事件处置预案,在发生集体访、越级访、异常访时,能快速将问题处理到位。承办处室、单位在处理信访问题时要规范有序。侧重实绩考核。严格控制去京、赴省上访和到市集体上访。三是加强信访件办理。对群众提出的信访问题,认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意见按规定及时反馈给信访人。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问题,要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对那些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恶意上访事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严肃法纪。
(三)强化监督,提高办结率。局信访室每月要对当月局信访维稳工作进行通报,通报内容主要包括当月信访接收情况和办结情况,突出办结率和办结时效。要强化初信初访办理,确保信访问题得到解决。注重信访件办理程序,努力做好“三签字”工作,即办理重要信访件时要做到领导签字、信访干部签字、信访人员签字。要进一步强化督查督办,对办而未结、久拖不办的信访件,实行处室联合督办,解决一批信访积案,减少信访存量,促使我局信访工作进入良性循环。
二OO八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