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文件
衢文明[2008]1号
衢州市精神文明建设2008年主要工作
2008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创业创新,富民强市”的总体部署,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巩固成果,注重创新,务求实效,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各类文明创建,为实现“两大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一、以倡导新风、培育风尚为目的,大力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一是大力开展道德模范评选和宣传活动。在认真总结2007年推荐宣传国家、省、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衢州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和推出一批事迹感人、具有积极示范作用的道德建设先进典型,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模范的良好氛围。制订《衢州市道德模范评选办法》,研究我市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主要任务、基本途径、操作机制、奖励办法,促进评选工作常态化。二是组织实施“康乐广场”项目建设。结合“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以“相约健康、享受快乐”为主题,在市区人口集中、条件具备的主要场所,建造5个“康乐广场”,为市民提供一个规范有序、健康文明的活动场所,丰富市民业余生活,陶冶市民思想情操。三是深入开展文明出行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宣传教育面,联合交通、交警等部门,设计组织开展主要面向乘客和普通行人的文明出行系列实践活动,重点宣传十七大精神、《衢州市市民守则》、文明礼仪等内容,切实提高广大市民文明走路、文明行车、文明乘车的意识。办好第二届的士节。
二、以巩固成果、提升水平为要求,广泛开展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
一是扎实推进五城联创。围绕通过国家卫生城市暗访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取得实质性进展两大目标,继续巩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广告牌、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大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进一步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责任,按照定任务、定要求、定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定时限的“四定”要求,把创建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进一步协调推进重难点问题的解决,加大督查力度,做好相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合力推进创建工作,确保实现创建目标。二是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指导。在重点加强江山市创建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工作指导的同时,对照文明城市新的测评体系,对已经获得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区工作先进区、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的柯城区、龙游县、常山县进行创建工作回头看,查漏补缺,切实提高各县(区)文明城市创建水平。三是开展新一轮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工作。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诚信和服务为主要内容,进一步修订完善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标准体系,做好省、市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示范窗口的评选和复评工作。四是开展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在2007年“衢州市文明风景旅游区”初选的基础上,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考核命名一批市级文明风景旅游区。加强旅游景区创建工作指导,做好国家、省级文明风景旅游区的评选推荐工作。
三、以优化环境、打造品牌为目标,切实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一是组织专项督查。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衢文明[2004]15号文件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查找薄弱环节,明确整改任务,督促落实到位。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定期不定期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学生家长、新闻媒体等对学校内外活动场所、网吧等经营性娱乐场所和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进行督促检查,解决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深化“双千”活动。在发动组织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参与“千个爱心家庭和千名留守儿童”结对关爱行动的同时,把关爱对象从留守儿童向贫困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拓展,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四是评选创新案例。结合“3510”工程和学校周边环境专项督查整治行动,大力挖掘和培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典型,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案例评选活动。
四、以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为根本,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一是积极开展乡风评议活动。认真贯彻全省乡风评议工作座谈会精神,注重巩固提高,对已开展活动的乡(镇)村,要按照“五有”(即有明确认识、有操作班子、有周密方案、有推动措施和有明显成效)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评议活动。要由点到面,逐步推开,今年力争组织实施文明素质工程的“十镇百村”示范村镇全部纳入评议范围。要加强指导,努力在选准有效载体上下功夫,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扩大群众参与上下功夫,使评议活动更具常态化,更有生命力。二是深化“双五结对,共建文明”活动。各县(市、区)要在原有结对共建框架内,动员组织城市文明街道与农村乡镇、文明社区与行政村、城市文明家庭与农村家庭、文明单位的职工与村民群众广泛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结合新一轮文明行业、单位评比复评,组织开展“为结对村办一件实事”活动。各县(市、区)要按照“六个有”的要求,对现有共建对子进行一次检查考评,表彰一批结对共建先进典型。三是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修订《衢州市创建文明村镇试行办法》,协调有关部门、引导基层村镇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和“文化示范户”、“卫生清洁户”、“诚信守法户”等形式多样的文明“细胞”创建活动,夯实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的群众基础。认真做好省、市级文明村镇评选复评工作。
五、以强化基层、夯实基础为重点,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
一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好文明办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四大工作职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多做谋划,注重过程,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充分发挥文明委成员单位指导作用。充分发挥各类创建主体的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合力共建的良好局面,合力推进各项创建工作。三是认真做好浙江省文明网相关配合工作。落实通讯员,做好网上信息报送工作,以制度确保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四是努力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积极参加文明办系统相关业务培训班,学习理论、交流心得、研讨问题,同时深入基层,开展各种形式的调研活动,切实提高文明办队伍的理论素养和实际工作水平。
2008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