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文件
市党工委[2008]32号
中共衢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2008?2012年工作计划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浙江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和《衢州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细则》,深入推进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为扎实推进“创业创新、富民强市”、深化工业立市战略,推进工业经济新飞跃,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纪律保证。
二、工作计划
在初步建立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的基础上,再经过今后5年的扎实工作,建立起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使党风政风明显改进,消极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科学监督。
(一)加强教育,强化廉政责任意识。
1、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通过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的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干部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2、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各机关党组织要切实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实行规范化管理。要把廉政教育纳入党组织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安排相关内容的专题学习。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结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党课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为单位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廉政党课,支部要组织党员讨论,提高党课的思想性和实效性。2009年,对机关党组织 “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2012年,支部规范化建设合格率达到95%以上。
3、开设廉政教育培训课。根据市委组织部编制的干部培训计划,主动和党校共同研究,在科级干部培训班的课程设置上增加一定课时的廉政教育培训内容,对科级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培训,帮助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
4、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一方面通过学习优秀人物的先进事迹,使大家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进一步增强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强化案例警示教育。建立起正常化的案件警示教育制度,增强廉政教育的效果。机关党组织要利用网络、图片、媒体等多种手段,收集典型案例进行剖析,以案说法,以案说纪,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同时,注重以身边的典型案例进行说教,组织违纪违法人员向机关党员干部现身说法,有条件的可组织党员干部旁听腐败案件的审理,使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得到深刻的教育。
5、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制定市直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在市直机关构建起富有特色的廉政文化教育平台。要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使廉政文化进机关、进部门、进处室,渗透到机关的方方面面,在机关形成廉洁的社会文化、政治文化、组织文化、职业文化。要通过读书思廉、展览展出、网站宣传、电影电视、廉政贺卡等形式,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要通过运用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等现代化手段,提高廉政文化建设的科技含量,扩大传播范围,使其更加贴近党员干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富有亲合力、吸引力、渗透力,使廉洁理念、廉政意识入脑入心,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的社会效果。
6、做好市直机关中层领导干部廉政短信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给市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发廉政短信,加大预防违纪违法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廉政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二)完善制度,促进廉政建设长效管理。
7、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要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各级机关党组织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内民主生活会,着重剖析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机关工委每年年底组织一次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情况的抽查。
8、深化党员发展公示制度。机关党组织要积极慎重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党员发展工作程序,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技术精,对党忠诚,乐于奉献的年轻干部吸收到党内来。党员发展要坚持组织培养和群众公认原则,发展前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特别是要了解发展对象8小时以外的表现,了解其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真正把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9、规范违纪党员处理程序。对违纪党员的处理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公正客观处理。制定《关于处分违犯党纪的党员批准权限的暂行规定》,促进违纪党员处理的程序规范化。
(三)强化监督,增强对权力的约束。
10、抓好机关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考核评比工作。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年终基层党组织工作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把党员干部廉政培训任务的落实情况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努力构建反腐倡廉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
11、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贯彻落实。要全面落实《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认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纪检、组织部门监督检查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2、健全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建立健全科级干部廉政档案是加强对科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的重要举措,继续抓好市直机关部门中层正职干部的廉政档案建设。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对一级负责;完善机关中层干部廉洁承诺制度,承诺内容要在本单位公开,接受全体工作人员的监督。
13、建立完善市直机关中层正职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下延伸,实行“一岗双责”。对部门中层正职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14、深化民主评议机关工作。继续开展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选活动,进一步加大群众对机关部门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力度,创建群众满意机关。同时,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等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15、不断深化市直机关作风评议活动。要主动服务全局、服务发展,推动我市工业经济新飞跃。不断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积极探索完善群众特别是企业“评环境、评部门、评干部、评窗口”的“四评”活动。
(四)加大力度,及时惩处腐败行为。
16、积极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以查处发生在市级机关中层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员中滥用权力、牟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
17、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并重,正确运用政策,加强纪检、审判、检察、公安等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经济处罚等方式和手段,增强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针对案件中暴露的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查找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三、组织领导
切实抓好《工作计划》的贯彻落实。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细则》、市委《工作细则》及本委的《工作计划》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班子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对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层层落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并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