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市本级工业产业招商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文件

 

衢委办[2008]70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市本级工业产业招商工作的若干意见

(试行)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工业立市”战略,加大工业产业招商力度,奋力推进衢州工业经济新飞跃,根据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现就市本级工业产业招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做大产业,提升工业,实现工业新飞跃为目的,以引进“大好高”项目和氟硅新材料、装备制造业等产业性项目为重点,整合招商力量和资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实现机关部门招商、专业招商、产业招商、定点招商、境内外招商并举,努力打造氟硅产业、装备制造业、区域特色产业集群三大千亿产业板块。

2、目标任务。2008?2012年,全市招商引资累计完成工业项目实际到位市外资金800亿元(按年均25%递增,2008年到位100亿,2009年到位125亿,2010年到位156亿,2011年到位195亿,2012年到位243亿)。其中引进亿元以上项目200个,3亿元以上项目20个,10亿元以上项目5个;市本级招商引资累计完成工业项目实际到位市外资金160亿元。

二、突出重点,转变方式

1、突出专业化产业招商。围绕打造氟硅产业、装备制造业、区域特色产业集群三大千亿产业板块,开展专业化产业招商。市经济开发区建立氟硅制品、工程装备、电子信息和其他特色产业4个专业招商(分)局,市高新园区建立氟硅化工、生物与精细化工2个专业招商(分)局。根据产业发展和区域招商需要,组建绿色食品、生产性服务业等专业招商(分)局。各专业招商(分)局要及时收集产业发展动态,完善产业招商项目库,捕捉产业投资项目信息,做好项目洽谈、跟踪服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各专业招商(分)局配备5人左右,具体人数由开发区、高新园区根据招商需要提出,人员组成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从市级机关单位在职人员中选调或向社会公开招聘。

2、开展科技招商。围绕我市做大做强氟硅产业、重点突破装备制造业、着力提升区域特色产业的目标,加强与浙大、浙工大、上海交大、哈工大、西安交大等高校,中国石油与化工规划院、国家有机硅材料工程中心、上海有机化工研究所、沈阳变压器研究所、西安高压电器研究所等科研院所的联系,围绕与我市产业发展相关联的产业链条,根据可能与需要,聘请若干名主导产业专家,定期举办产业发展论坛和专家峰会,及时掌握国内外产业趋势和投资信息,排出一批技术研发具有突破性、可能转化为产业化生产的科技项目成果进行前期对接,引导产业延伸性项目前来衢州开展初试、中试,为招商引资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同时尽最大努力引进各种急需科技人才。

3、推进重点区域招商。立足杭宁温、深化台绍金、对接沪苏粤、拓展境海外,突出重点区域,增强招商针对性。充分利用山海协作平台,深化资源与产业合作,加强驻杭州、宁波两市资源与产业合作办事处力量,每个办事处不少于3名专职人员,各项经费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所需人员由市委组织部从市级机关单位中选调。办事处要加强与两市政府间的联系沟通协调,捕捉区域内及周边地区招商信息,协助专业招商(分)局做好招商项目洽谈、跟踪服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根据产业招商需要,各专业招商(分)局要有选择地在省内外重点区域开展定点、驻点招商工作,同时拓展港澳台、日韩、欧美等境外海外招商。

4、注重企业招商。鼓励引导市内龙头企业根据上下游产品产业链,以及生产、经营过程中建立的信息关系网等开展招商引资,引进一批符合产业导向的配套型、成长型、科技型项目,促进产业链拉长加宽,进一步提高产业关联度,促进产业高端化集群式发展,推动形成一批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带动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加强与国内外产业龙头企业、知名企业、浙江商会的联系,定期交流信息,及时掌握行业动态,了解企业扩张欲望和倾向,提前介入,随时做好跟踪招商工作。

5、扩大中介机构招商。根据产业招商需要,由市开发区、高新园区聘请国内外社会中介机构招商,签订招商合同,瞄准国内外知名企业和重大项目,放眼全球产业发展趋势,立足衢州产业发展基础,开展针对性招商引资。市协作办(招商局)在省内外重点区域聘请若干名当地知名度高、在企业界具有较高威信、热心衢州经济发展的人士担任市政府招商顾问,帮助了解当地企业投资信息,宣传推介衢州投资环境,推动当地企业前来我市投资兴业。

6、加强市级机关部门招商。市级机关各单位要继续把招商引资作为“一号工程、一把手工程”,集中一定人员、一定时间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一把手要亲自带队前往重点地区招商,确保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各部门要主动推荐、选送招商经验丰富、熟悉工业经济、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骨干人员到市开发区、高新园区参与专业化产业招商工作。

三、加强领导,完善考核

1、健全市级领导产业招商挂联机制。按照市本级主导产业现状,在建立专业招商(分)局的基础上,对氟硅制品、工程装备、电子信息、氟硅化工、生物与精细化工、其他特色产业等招商和杭州、宁波资源与产业合作办事处实行市领导、经济部门挂联制度,参与该产业、区域招商的组织协调工作。

2、完善市级机关部门招商考核。市级机关部门和单位选派人员到专业招商(分)局、资源与产业合作办事处,所引进招商项目到位资金可视同部门招商任务列入考核。建立部门与企业挂钩招商制度,按照“百家部门结百企,创业创新三服务”联系机制,鼓励、引导挂钩企业开展招商引资,挂钩企业引进招商项目到位资金可视同部门招商任务列入考核。对完成招商任务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招商引资专项工作经费补助,由部门负责给予招商有功人员一定额度奖励;对引进重大工业项目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记功或通报表彰,并把招商能力、招商实绩作为培养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没有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招商小组、部门,一律取消当年市里组织的各项先进集体和班子成员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在次年领导不得安排公费出国,单位不得购置和更新车辆,一把手必须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专门说明。

3、建立产业招商、定点招商考核、管理机制。专业招商(分)局、资源与产业合作办事处列入市级机关单位招商引资年度考核,招商引资考核任务在每年年初按照年度招商引资总任务予以分解落实。对从市级机关部门选调干部,经年度招商考核,招商业绩突出、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给予提拔重用或记功奖励,任专业招商(分)局、资源与产业合作办事处正、副职的可以高配;对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招商业绩突出的,给予重奖。难以胜任招商工作的,部门选调干部一年后重回原单位,社会招聘人员予以辞退。部门选调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原单位支付,差旅费及有关补贴由派驻的开发区、高新园区、办事处按有关规定报销。从社会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工资报酬按完成招商实绩考核兑现。

4、完善企业、中介招商奖励。企业参与招商引资,引进工业项目享受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同时每年评选若干家企业招商引资特别贡献奖,给予通报表彰奖励。招商中介人员提供招商信息并成功引进市外投资工业项目的,按市协作办(招商局)、市经委、市开发区、市高新园区制订的奖励政策执行。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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