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文件
衢市人劳〔2007〕23号
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2006年工作总结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第一年,是人事劳动社会保障改革任务十分繁重的一年,也是深受考验、克难攻坚的一年。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工作部署,团结协作,扎实工作,深入开展“事业发展年、服务提高年、特色争创年”活动,较好完成了各项重点工作和为民办实事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全面实施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面实施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精神,在深入调研、精心测算的基础上,加强对各地实施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的督查,市本级和六个县(市、区)全部如期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并正式实施。到目前为止,全市共发放《再就业优惠证》5690本,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50万元;认定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企业80家,核准享受社保补贴的个体经营者、灵活就业4050人员6537名。新一轮政策的实施,进一步扩大了政策覆盖面,加大了再就业扶持力度。全年帮助9375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完成任务的133.9%。继续抓好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全市共免费培训7155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43.1%,提高了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能力。建立完善长效帮扶机制,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其中市本级为230户困难户送去一次性春节补助费9.3万元。
着力破解“两难”问题。一是努力解决就业难问题。围绕经济发展,以第三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为重点开发就业岗位,认真做好柯城、常山两地的充分就业社区试点,组织开展39次各类劳务交流活动,全年新增城镇就业岗位26581个,完成任务的132.9%。帮助1496名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和就业,完成任务的149.6%。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9%以内,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二是努力解决招工难问题。积极组织企业到外地开展劳务招聘,达成招聘意向2130人。积极开展校企岗位对接,在衢州中专、技工学校举办有159家本地企业参加的岗位对接现场会。优先组织本地企业参加劳务交流活动,积极为沃尔玛等招商引资企业举办专场劳务招聘会,引导优秀技术工人在本地就业。
统筹城乡就业工作成效明显。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五个统一”的要求,结合城市化发展和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柯城、江山和龙游试点工作得到省厅的肯定。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把进城就业农民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通过组织农村劳动力免费专场招聘会、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共有79196名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完成全年任务的131.9%。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全市累计已有10395名经培训的被征地农民实现了转移就业。认真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定鼓励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开展“双百”活动,组织100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实习就业;选拔10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目前选拔工作已基本结束。加强劳动力市场“新三化”建设,积极开展就业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管理服务组织体系。
二、围绕目标狠抓落实,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新突破。
认真完成“三覆盖”目标。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做好城镇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全市增加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608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66.1%。基金收入69105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15.2%。基金支付能力达到10.14个月,比上年增加0.96个月。增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6381人,完成全年任务的327.6%。全面推进工伤保险扩面工作,认定工伤413起,增加工伤保险参保20455人,完成任务的157.4%。推进失业保险扩面工作,全市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150279人,完成任务的100.2%。贯彻落实《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85万人,完成任务的118%。提前一个月完成城镇社会保险企业覆盖率和险种覆盖率100%、职工覆盖率85%的“三覆盖”目标。
积极推进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以历年被征地人员应保尽保为重点,加强调查研究,调整完善政策,加大督查力度,努力做好各县(市、区)和市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西区的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全市新增6916名参保人员,其中历年应保未保的5571人,完成任务的111.91%;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1345人,全部做到即征即保。目前,全市累计已有31361名被征地人员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其中市本级10342人;有9923名被征地人员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其中市本级3310人,维护了被征地人员的合法权益。
切实加强社保基金监管。认真吸取上海和金华社保案的教训,把基金规范管理和安全运行放在突出位置上来抓,加强基金监管,建立了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市局基金内部监督领导小组,制定了社保基金监管内控制度。认真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自查自纠,通过了省政府的专项检查。市本级、江山市、常山县还通过了省审计厅审计组的审计。加强社保基金稽核,规范完善医保管理制度,严查挂床住院等行为,降低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医保监管取得较好成效。
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建设得到完善。在养老保险方面,出台了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和实施办法,完善了市本级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办法,出台了市本级民办学校教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制定了市本级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操作规程,开展了全市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工作,共有45786人提高了养老金待遇,人均月增资101.38元。在工伤保险方面,出台了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在医保方面,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前期准备,确定在常山和江山开展试点。在基金征缴方面,出台衢州市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实施办法,实施“五费合征”,成效明显,我局被省劳动厅、财政厅评为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先进单位。
三、以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认真做好公务员登记工作。公务员登记是实施公务员法的首要任务。认真贯彻公务员法和浙委办(2006)74号文件精神,制定衢州市贯彻公务员法工作方案,严格把握政策,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依法开展公务员登记,按时完成了第一批七大机关的公务员登记和职务职级确定工作,加强了公务员规范管理。全市共登记424家单位9874人,暂缓登记273人,其中市本级登记69家2716人,暂缓登记57人。第二批参照和依照管理事业单位登记工作已在布置当中,力争在2007年春节前完成向省厅报批工作。
积极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认真贯彻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制定衢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改实施意见,采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信息6万余人次,做好增资情况的测算工作,目前工资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努力在2007年春节前补发工资到位。根据省厅要求做好津、补贴规范工作。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等考试录用制度,完成2006年公务员招考录用工作,全市公开招录公务员149人。全面完成军转安置工作任务,计划安置的178名团以下军转干部得到妥善安置。认真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维稳和解困工作,进一步明确“五包”责任,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进人管理,会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出台从严控制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工作调动的规定,拟定市级机关公务员调任、转任意见,推进机关干部轮岗交流、竞争上岗,会同市委组织部在6个单位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以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为重点,开展以公共管理基础课程为主的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5020人参加培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福利和退休管理工作,组织2批优秀公务员赴韩国疗养。
四、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认真开展人才现状和需求趋势调查,制定《衢州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和《衢州市“十一五”重点人才开发目录》,确定我市“十一五”期间人才工作重点。整合现有人才政策,配合市委人才办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两办”名义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引才、留才、用才机制。
加大招才引智工作力度。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先后5次组织56家企事业单位赴武汉、宁波、杭州等地招聘人才。举办春季和第14届8.8人才交流会,共有467家单位提供4463个岗位,18200人次报名应聘。办好人才集市和网上人才交流活动,500多家用人单位在衢州人才网推出4000多个岗位。举办经营管理类人才专场招聘会和首届随军家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专场招聘会。通过多种招聘形式,引进各类人才4159人。认真做好国外专家的引进和管理工作,组团参加浙洽会和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实际执行经济技术类引智项目16项,聘请外国专家29名,并对21家聘请外国文教专家的单位实施年检。加强外国专家服务,组织召开首届在衢外国专家联谊会,推荐3名外国专家获得省政府颁发的“西湖友谊奖”。
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深入实施 “115人才工程”,完成新一轮“115人才”选拔工作,新入选培养人员412人。开展省“151人才”选拔推荐工作,推荐候选人14人。加强专家选拔管理,向省人事厅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候选人3人,推荐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候选人4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工作取得突破,在江山化工股份公司建立了我市第一家省级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目前博士后招收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人才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强化。创新人才服务形式,举办“人力资源开发与企业发展战略”论坛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形势与现状”论坛。加强人事代理管理和人才派遣,稳步开展委托招聘工作。继续推进职称改革,在乡镇开展农业技术和林业工程专业不具备学历人员职称评审,开展企业职称社会化评审和各类职称考试,共有16604人通过考试和评审取得相应职称和执业资格,为提高我市人才队伍素质,提升企业竞争力作出了努力。成立市继续教育学会,出台衢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管理,拓宽社会培训市场,共有36185人次参加各类培训考试。
五、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全面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认真总结开化县乡镇机构改革试点经验,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改革的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改革后,全市乡镇(街道)从139个减为106个;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由改革前的630家精简为181家,事业编制从改革前的3139名精简为2732名。
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在对事业单位职能、现状和发展方向进行研究分析的基础上,着重抓好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在分类中把握三个重点:一是从严界定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对不一致的分类反复协商、沟通;三是先易后难,分步推进,对分类难度较大的复合性事业单位适当暂缓。同时,按照“规范、搞活、发展”的要求,整合事业单位职能和结构布局,优化事业资源配置,强化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在“三个不突破”的前提下,对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进行了整合。
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根据五城联创和管办分离、事企分开的要求,积极推进市区环卫、园林体制改革。完成市本级畜牧兽医体制改革、招投标体制改革、巨化片区管理体制涉及的机构编制调整。按照动态管理的要求,对市公安局等27个部门的机构编制职能进行调整,进一步理顺了部门职责关系。
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事业单位登记工作。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增长的通知》精神,从严控制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切实把好机构编制审批关。全面落实新进人员编制使用卡和人员进(出)编制登记制度。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日常管理,完成2005年度市本级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
六、以服务企业、提高员工素质为目标,扎实开展培训鉴定工作。
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依托巨化、技师学院、虎山集团等基地的培训优势,积极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组织开展电焊工、钳工、维修电工等8个工种的技师考评。市虎山集团被确定为全省19个校外实训示范基地。市技师学院首次正式招生,首批247名新生顺利入学。组织开展23个工种的职业技能竞赛。全年共培养高技能人才3250人,完成任务的101.5%。培养新技师434人,完成任务的108.5%。
深入开展技术蓝领培训。坚持“按需培训、注重实效”原则,利用校企合作培训、工业园区基地培训和企业自主培训等多种形式,引导企业建立激励机制,深入开展技术蓝领培训,全市共举办技术蓝领培训班139 期,培训技术工人7428 人,完成任务的123.8%,其中“410”产业工种占70%以上。针对本地企业用工困难问题,支持企业到外省招收学员,经培训后到本地企业就业,满足企业用工需要,共培训外省来衢务工农民1943名。
扎实开展新型农民培训。以新成长劳动力和被征地农民为重点,牵头开展调查摸底,按照分工做好农民培训工作。抓好市级重点培训基地的考核工作,全年共有81040农民接受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完成计划的124.7%。加强被征地农民培训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已累计培训被征地农民13724人。
积极拓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合理调整鉴定所(站)布局,新增衢州学院、衢州中专等5所职业技能鉴定站,积极在职技院校中推行“双证”制度,基本实现职技院校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全覆盖。加强鉴定机构自身建设,对技能鉴定机构实施目标考核,规范鉴定行为。全市共有35851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28357人通过鉴定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其中9077名农民经培训后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
七、以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为抓手,努力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改进和加强劳动管理。编制出台《衢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2%。依法开展劳动合同鉴证、集体合同审核工作,共鉴证劳动合同10万余份。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首次在浙江电瓷厂举行工资集体协商现场会。加强企业工资的指导和管理。公布市本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163个,发布企业2006年度工资指导线。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将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从510元调整为620元。举办企业劳资干部培训班,加强劳动法规宣传,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环境。
努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文件精神,加大农民工维权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关爱民工?百千万活动”,全市共走访企业508家,发放宣传资料16717份,补签劳动合同10652份,补发被拖欠工资23.1万元,新增2.2万人次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认真组织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企业评审工作,评定A级企业658家。继续把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上来抓,在全市建筑企业推行工资发放登记卡和银行卡制度,在施工项目中推行农民工权益公示牌、黄牌警告和建筑企业劳动合同制度,认真落实建筑企业人工工资保障金和应急周转金制度,全市到位保障金4900万元、应急周转金230万元。依法处理各类违法案件,受理劳动保障违法案件856起,结案率达到98.8%,其中处理拖欠工资案件569件,清理被拖欠工资1447.4万元,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按照“快立案、快结案、办好案”的方针,公正、及时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依法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大案件调解力度,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效率。加快劳动仲裁实体化建设,全市设立人事劳动仲裁院4家。全年共立案443件,结案率达到99.8%,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52.72万元。
八、认真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强化服务理念。认真学习贯彻构建和谐社会对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服务理念上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要我服务向我要服务、必须服务转变,二是从阶段性服务向经常性、长效性服务转变,三是从初级、应急性服务向系统性、有效性服务转变。
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围绕开展“三年”活动和“提高服务质量、争创满意单位”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班子队伍建设。自觉用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理念统揽全局,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局属单位用人、进人暂行规定》、《局属单位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的暂行规定》和《局属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规章制度,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管理。继续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对群众意见比较集中的窗口部门进行整改,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各项工作协调推进。加强支部、学会、宣传、信息、财务、提议案、信访、依法行政、挂钩扶贫、创建文明城市等各项工作,突出抓好招商引资,努力解决企业改制等疑难问题,促进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全面推进、协调发展,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被劳动保障部等三部委评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先进单位、省劳动保障监察先进单位、省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省“十五”人口与计生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市直机关支部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七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