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衢州市双拥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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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市拥办[2007]4号

 

 

2007年衢州市双拥工作思路

 

2007年我市双拥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两大目标、三大战略”,以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为契机,按照市委开展“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年、投资发展环境提升年”活动的要求,丰富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方式,完善法规体系,健全运行机制,不断巩固和发展我市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推进我市社会经济和驻衢部队现代化建设又好又快发展。重点落实以下工作:

一、以创建双拥模范城为目标,着力推进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新颁布的《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完善成员单位责任目标考核机制,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建立长效动态管理模式,积极推动双拥工作社会化、经常化、规范化、法制化进程。着眼构建和谐社会,以增强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为目标,以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军事斗争准备、维护政治稳定为重点,把政府行为与社会行为、以情双拥和依法双拥、政府调节与市场调节结合起来,整合、激活社会各方面力量,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变力量的多元化为一体化,推进双拥创建从过去的“包揽型”向“指导型”转变,地方共建主体从过去的“单位性”向“社区性”转移,社区双拥由“被动性”向“主动性”方向发展,为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三连冠”和省级双拥模范城“四连冠”奠定坚实基础。

二、以纪念建军八十周年为主线,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切实抓好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这项基础性工程,真正使双拥意识融入军民生活。在对象上,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在内容上,突出抓好以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为核心的光荣传统教育;在方式上,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整合宣传资源,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现代传媒和国防教育基地,广泛宣传建军80年来我军历史上取得的丰功伟绩,激发广大军民的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政治热情。坚持把国防教育融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融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融入社会文化建设、融入构建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等,适时组织开展以“知八荣八耻、树六大新风、建和谐衢州”的大型主题实践活动,扩大影响力渗透力;适时召开全市双拥表彰大会,隆重表彰双拥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深入宣传全军十大“爱军精武标兵”潘海亮等各类先进事迹,发挥双拥典型的示范引路作用,不断掀起双拥工作新高潮。

三、以服务军地中心任务为根本,合力拓展军民共建活动领域。围绕军地双方中心任务,以“走进部队、走进社区(农村)、走进学校”的三走进为载体,积极整合优势资源,开展“服务部队、服务军属、服务优抚对象”的三服务活动和“百连结百村,共建和谐新农村”活动,联点成片,整体共建,抓好试点,推出亮点,使军民共建由以前的一站、一店、一校、一路逐步发展到一街、一镇、一区。着眼构建和谐社会,把触角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延伸,打造一批生态村、文明村、平安村、富裕村;向新社会组织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扩展,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街道的资源整合功能,积极引导和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与社区的各项拥军优属活动。着眼反“台独”军事斗争准备,坚持“三不影响、三优先”原则,进一步推进科技拥军,加大支持部队信息化建设力度,不断把现代科技成果引入部队军事训练、装备建设、后勤保障等各个领域,加速推进地方科技潜力向部队战斗力转化。进一步推进社区拥军,建立社区成员代表共同参与的社区拥军领导班子,抓好社区拥军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的制定,并形成检查、督促、考核的工作机制,推动社区拥军活动的蓬勃开展。进一步推进法律拥军,深化法律拥军的成功做法,将普法教育、法律咨询、司法援助、民事调解、案件受理贯穿于涉军维权的全过程,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涉军维权办公室在法律法规指导、民事纠纷调解、法律援助、涉军案件调解等中的作用,切实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文化拥军,继续做好做精军民共建“彩色周末文化广场”品牌,构建军民共建文化长廊,定期组织活动,活跃军民生活。

四、以解决部队“五难”问题为抓手,加速构建优抚安置新格局。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地方要帮助部队解决“五难”问题的指示,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法规的新办法新途径。全面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依照《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并出台《衢州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细则》,形成国家保障与社会优待相结合的新格局。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新农村”的要求,指导各县(市、区)完善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使优抚标准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机制,在“门诊优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优抚医疗补助和大病医疗救助”四位一体医疗保障制度的基础上,落实门诊包干经费,提高优抚医疗补助标准,从根本上解决优抚对象的生活、医疗难等问题。规范各县(市、区)光荣院建设,实现优抚对象孤老的集中供养。深入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八一”、春节等重大节日,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军民共建联合体要广泛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加快复员退伍军人数据库建设,提高信息库综合使用效益。建立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自然增长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乡一体化安置改革。完善教育培训、推荐就业、政策扶持相结合的服务工作机制,加强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全面完成各类安置对象的接收安置任务,继续保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95%以上。加强复退军人的稳控工作,认真做好军休管理服务和军供保障工作。采取考核与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妥善安置军转干部,确保军转干部基本满意。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00]19号),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随军家属的就业安置工作。继续做好现役军人特殊优惠政策落实,100%安排好现役军人子女的入学入托。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工作,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及新优待办法落实,同时做好现役军人军功奖励优待。

五、以健全运行机制为重点,大力加强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推进“一把手”抓双拥工程,完善“六纳入、六统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军地互访、信息通报、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协调顺畅、高效运作的工作机制。着眼于“军民结合,寓军于民”,进一步完善军地一体、平战结合、立体拥军、权威高效的双拥支前保障体系。充实双拥工作领导体系,吸纳工商联、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部门充实县(市、区)双拥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其拥军优属工作的职责,并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活动比较分散、零星、随意化的特点,指导街道在完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时,吸收社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负责人为成员,尝试在街道建立非公有制企业拥军优属小组,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双拥共建工作纳入规范化的轨道,形成“上下一条线、左右联成片、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办”的社会化双拥服务网络。

                        

  2007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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