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文件
衢市爱卫发〔2007〕15号
关于印发《衢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衢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委员
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巨化集团公司、驻衢单位(部队)爱卫会:
《衢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衢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委员部门职责分工》已经各委员部门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衢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
2、衢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委员部门职责分工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1:
衢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
为规范我市爱卫会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结合我市具体实际,特制订本规则。
一、衢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性质及组成
衢州市爱卫会是衢州市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领导、协调全市爱国卫生工作。
衢州市爱卫会的组成单位及委员由市政府批准。委员一般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的领导同志及各县(市、区)爱卫会主任组成,每届任期五年。个别委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安排意见,经市爱卫办审核后报请市爱卫会主任批准。
二、衢州市爱卫会的基本职能
1、依据我市的战略任务和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制定和执行本系统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2、动员组织群众,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以除“四害”为主的病媒生物防制活动,推动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卫生村)建设,深化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协调防治社会性重大疾病活动及除害防病工作。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全民卫生素质。
3、协调市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为爱国卫生活动的开展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不断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的卫生质量。组织检查和进行卫生效果评价,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4、指导、检查、督促重点行业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爱国卫生工作的开展。
5、制订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促进爱国卫生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三、衢州市爱卫会的工作方法
1、明确各委员部门的职责任务,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定期汇报,定期检查。
2、每年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住难点、突出重点,为推动城乡面貌的改善办几件实事,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3、通过简报交流信息,及时反映各地、各部门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情况。
4、加强对城乡爱国卫生的长效管理,积极研讨存在问题,总结经验,加强指导,表彰先进,推动爱国卫生工作的深入开展。
5、组织开展各项爱国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衢州市爱卫会的工作机构
衢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委员部门共同履行社会卫生工作职责,具体承担全市爱卫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市爱卫会的各项计划、决议、决定、表彰奖励等事项的实施和督办,起草文件,印发简报,承办会议,落实市爱卫会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五、衢州市爱卫会的会议制度
1、衢州市爱卫会全体委员会议一般每年召开1-2次,由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召集。
2、衢州市爱卫会各委员部门指派一名联络员,共同负责委员部门之间的具体协调联络工作。
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爱卫会领导同意,由市爱卫办主任不定期召集会议。
附件2:
衢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委员部门职责分工
市爱卫会实行委员分工负责制。委员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分别做好以下工作:
市委宣传部: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全市人民文明素质的重要内容,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文明家庭活动规划,常抓不懈;组织有效的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市卫生局:参与制定衢州市爱国卫生有关政策和工作管理办法,协助开展城乡社会卫生管理、监督和爱国卫生工作效果评价;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科学知识,动员全社会参与卫生工作;组织开展以除“四害”为主的病媒生物防制活动,提供技术指导;积极参与全市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加强对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管,加强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市爱卫办建设,承担好市爱卫会的日常工作。
市建设局:指导全市城镇、风景名胜区环境卫生管理及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把各类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区域建设内容;组织开展对全市物业管理小区的爱卫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对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抓好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等的设置及管理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监督检查道路、街巷和居民区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固体废弃物收运处理及“门前三包”等项工作;抓好生活废弃物、污水等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加强全市城镇供水管理,指导全市城镇做好排水和污水处理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保持城镇容貌环境和人群居住环境的整洁、绿化、美化。
市综合执法局:认真执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加强市容环境规范管理,组织开展市容环境“十乱整治”;负责城区社会生活噪声和夜市规范管理;认真抓好城区乱堆乱挂、抛冒滴漏和建筑工地暴露问题的监管;加强城区室外流动摊、自行车修理、钟表维修、刻章、补鞋等行业的规范管理;对城区车辆修理业、车辆清洗业和铝合金加工业的占道经营、污水污物沿道路乱排放等问题按照“疏堵结合”原则进行集中整治,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市工商局:加强对工商企业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积极参与饮食店、歌舞厅、美容美发店、浴室、网吧、旅馆等“六类”行业和废品收购、废旧物资调剂、足浴、休闲中心行业整治;加强各类广告的管理,积极参与全国无烟草广告城市创建工作;做好城乡集贸市场的环境卫生管理和卫生设施建设。
市环保局:组织实施对全市水体、大气、噪声、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的防治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解决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保护自然环境;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依法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单位治理“三废”和噪声污染;对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的危害。
市广电总台、衢州日报社: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对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和制造者,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予以曝光;协助政府宣传、督促卫生法规、规定的贯彻实施。
市公安局:做好爱国卫生管理、监督等执行公务行为的执法保障;加强养犬管理,捕杀建成区范围内的无主犬、流浪犬;加强外来人口流动人口的管理,配合民政部门收容遣送盲流乞讨人员工作;做好重大疫情地区必要的管制工作;配合市综合执法局加强市区主次干道两侧车辆停放管理和对无主违法停放车辆的清理工作,做好临时停车泊位施划、管理工作;做好交通隔离护栏、交通标牌等设施清洁的管理;严厉打击查处各类非法制售假文凭、假证件等犯罪活动。
市财政局:把爱国卫生发展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卫生城镇活动、城乡除害防病、健康教育、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农村改水、改厕)等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使爱国卫生事业与国民经济收入协调发展。
市规划局:将城市市政、环卫、绿化等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建设规划,规范管理;指导有关爱卫项目规划的实施;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的实施,依法实施规划监督管理。
市教育局:将学校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督促并指导中小学校上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学生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努力改善学校卫生条件,净化、绿化、美化校园环境;积极创建卫生先进单位和无烟学校,开展健康促进学校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爱国卫生公益活动和卫生宣传活动。
市农业局: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做好农村人、畜、禽粪便及种植业、养殖业的废弃物及其它农业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安全利用,开发新能源,推广沼气池建设;有机肥和化肥结合使用,维护生态平衡;牵头做好垦区改水和农村灭鼠工作;严格进行农药质量监督与管理;与卫生等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血吸虫病、地方病和人畜共患病等防治工作。
市经委:指导、协调经委系统工业、企业等单位,抓好环境卫生、劳动卫生、健康教育、除害防病、控烟等爱卫工作;负责做好爱国卫生工作所需品生产、供应的管理工作;发生重大疫情、灾情时,负责协调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供应工作,以及药品储运的紧急调度工作。
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加强对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职工安全生产的培训工作,督促企业逐步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生产环境,做好职业病防护工作;拟订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基本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为职工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组织制定女工、未成年工和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正当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和有关规定,支持各级爱卫会办公室的机构建设,合理配置各类专业人员,使各级爱卫会办公室更好地承担起组织开展社会大卫生的管理职能。
铁路衢州站、交通局、民航局、旅游局、文广新局:做好车船、飞机、车站、码头、机场和歌舞厅、网吧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废弃物收集处理、卫生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做好铁路沿线和公路两侧用地范围的保洁工作;抓好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的“控烟”工作,积极开展公共场所健康教育和除四害工作;协助做好发生重大疫情的管制工作。
市水利局:结合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加强水源防护;积极推进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配合卫生部门控制地方病、寄生虫病传播;做好衢江等河面、两岸沿线的爱国卫生管理和监督检查。
市总工会、妇联、团市委:动员组织广大职工、青年和学生、妇女、积极参与所在地区和单位爱国卫生活动,为爱国卫生活动的开展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帮助;开展社会公德教育,自觉遵守国家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增强自身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发挥团员青年、妇女在农村改水改厕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衢州军分区、武警衢州市支队:制订本系统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计划,结合实际和任务特点,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提高广大官兵卫生素质和健康水平;积极支援地方爱国卫生工作,参加社会卫生综合整治。
市贸粮局、供销社、林业局、国土局、机关事物管理局:制订本系统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计划;结合实际和任务特点,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提高行业卫生水平和职工卫生素质,参加社会卫生综合整治。
市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西区、巨化集团公司:加强辖区内环境卫生建设,净化、绿化、美化环境,贯彻落实爱国卫生、市容环境卫生各项法规和规章,强化市容环境卫生各项法规和制度执行力度,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爱国卫生活动,增强群众文明卫生素质,提高城区整体卫生水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加强城(镇)环境与卫生建设,净化、绿化、美化环境,保证风景名胜地区和公共场所卫生清洁,贯彻落实爱国卫生、市容环境卫生各项法规和规章,强化市容环境卫生各项法规和制度执行力度,组织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卫生村和卫生单位等爱国卫生活动,增强群众文明卫生素质,大力提高城(镇)卫生整体水平。
上述各成员部门,应把各自承担的爱国卫生工作任务与其他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列入本部门的计划,统筹安排,实施好本部门的爱国卫生工作,并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单位、系统的考核评奖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