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档案局文件
衢市档〔2006〕27号
衢州市档案局
2006年档案宣传月活动实施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全国档案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省普法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及我市“五五”普法动员大会精神,营造档案法制宣传氛围,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为全面完成我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供法制保障,根据省档案局《关于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和衢市法治办〔2006〕5号《关于组织开展“实施‘五五’普法、深化依法治市”主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市档案局决定于9月份开展以实施档案“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为主题的档案法制宣传月活动,特制订活动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国家档案局《全国档案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省普法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为依据,深入开展档案局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法制意识,推动全市档案事业的不断发展,为推进“三大战略”,实现“两大目标”服务。
二、宣传内容
1、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2、十届全国人大第二十一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3、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4、国家档案局《关于全国档案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
5、国家档案局《全国档案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6、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制定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7、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浙江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浙江省行政村档案管理办法》《浙江省档案馆管理办法》、《浙江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档案工作政策性文件。
三、活动安排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开局之年,市档案局在做好计划制定、宣传发动、普法材料编制等工作的同时,采取不同形式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月活动。
1、召开市委办、市府办等有关部门的档案员座谈会。汇报交流建市20周年活动档案收集、整理、移交情况;学习宣传我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研究部署孔子文化节暨工科贸活动档案收集工作。
2、参加科普宣传周活动,在广场开展档案法宣传咨询和图片展览。根据市普法办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到社区开展法律咨询,赠送普法资料。
3、编写印发档案宣传手册。宣传我市档案部门的职能、服务内容,我市档案工作的发展现状、成绩和前景,档案馆馆藏和现代化管理手段,档案征集公告和办法。
4、通过报纸、电视台、电台、计算机网络和手机短信平台等媒介宣传档案工作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宣传《衢州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等档案工作的法规文件。
5、组织和动员各级档案部门开展面向群众的街面宣传,在市区主要街道张挂以档案法为主题的横幅标语。
衢州市档案局(馆)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