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 务 委 员 会 文 件
衢人大常[2006]8号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全市法制宣传教育
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决议
(2006年 5 月 30 日衢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通过)
衢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司法局长魏建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衢州市“五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我市“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全市公民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依法治理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在促进实施我市“两大目标”、“三大战略”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市第五个五年普法宣传教育规划(以下简称“五五”普法规划)目标明确、重点突出,为切实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特作决议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意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工作,是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依法治理的必然选择。“五五”普法规划为未来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了宏伟蓝图,实施好规划,对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我市“十一五”规划,推进平安衢州建设和依法治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各单位及广大公民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意义,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保障和促进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
二、分类指导,注重实效。要继续做好全体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要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切实提高公务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重点培养青少年爱国意识和守法意识。着力培养企业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理念。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培育农民信仰法律、崇尚法律的法治观念。同时还要做好其他社会成员的普法教育。通过学法用法,使广大公民更加自觉地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普治结合,创新形式。要围绕司法、执法、普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环节,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使普法教育与依法治理紧密结合,全面开展规范行政权力专项活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要坚持法治与德治并举,把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结合起来,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五城联创”工作结合起来,在全社会形成明德守法的良好风尚。要围绕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全面推进“平安衢州”建设。要强化大众传播媒体和新闻单位的社会责任,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丰富和创新宣传载体,使普法教育工作深入人心。
四、加强领导,认真实施。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教育工作,加强领导,认真实施;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真正做到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使“五五”普法教育的各项目标落到实处。
衢州市人大常委会
200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