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文件
衢委办[2006]125号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级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关键在人,实践证明,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懂经营管理、善做思想工作的党务工作者队伍,是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关键所在。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是不断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扩大党在非公有制企业影响力的必然要求,是推进非公有制企业飞速发展的客观需要。各级党组织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章》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的目标要求是:通过努力,80名以上职工、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要有1名合格的党组织书记,1名党建工作评议员;30名以上职工的非公企业要求有1名党建工作指导员;30名职工以上但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要求有1名党建工作联络员。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非公企业党务工作人才库。
三、具体措施
1、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一般由懂得经营、善于管理、熟悉党务、会做群众工作的复合型人才担任。继续通过内选、外聘、公开选拔、组织推荐等方式,把优秀人才选配到党组织书记岗位,并依照有关规定,积极推荐党组织负责人进入企业决策层,为党组织发挥作用创造更好的条件。要通过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和领导联系点制度,加强对党组织书记的联系和培养,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力求党组织有作为、有地位、有威信。
2、实施“三员”工作制度。“三员”是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评议员。“三员”产生办法和工作职责:指导员由上级机关派出的负责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督查指导的市级机关干部担任,主要对所联系企业发展党员、建立党组织、开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创造好的工作条件;联络员由所在企业有正式党员但暂不具备条件或尚未单独建立党组织的联合支部的党员担任,主要是做好企业与上级党组织的联系与沟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评议员由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在本单位职工中自行聘请,承担对本单位党组织工作进行监督评议的企业非党工作人员,主要是监督评估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情况,向党组织反映企情民意。“三员”制度分别由上级党组织和企业组织实施。
3、建立党务工作者人才库。树立党务工作者是人才的理念,进一步开阔视野、拓宽渠道,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内培外聘、公开选拔、人才引进等方式,不断壮大党务工作者队伍,努力解决党务工作人才的供需矛盾。加强人才库的动态管理,建立党务工作人才信息收集机制,实行资源共享,为向非公有制企业推荐党务人才奠定基础。要坚持备用结合,采取组织推荐、双向选择、人才推荐等形式,积极创造条件,向企业推荐、输送党务工作人才。
4、积极培养企业骨干党员。要摸清非公有制企业生产经营骨干和大专院校毕业生党员的基本情况,充分挖掘这一资源,把大学生党员和经营骨干党员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的重要来源。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招聘员工时,做到同等条件下党员优先录用,广泛吸引党员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工作。同时,加强教育管理,通过交任务、压担子、勤检查,关心、帮助他们成长,将他们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后备人才,列入党务工作者人才库备案。
5、健全党务工作者培训制度。市、县两级组织部门要把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列入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分级落实培训责任。市委组织部重点培训省、市两级示范点和重点骨干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县(市、区)委组织部也要相应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培训工作。在培训计划上,每年都要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集中培训,对列入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人才库的人员三年内要全面轮训。同时,对选派到企业的党建工作指导员要进行上岗培训。培训形式要讲求实效,可依托各级党校和高等院校,采用“请进来、走出去”、实地考察、现身说法等方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培训工作的质量。培训内容以党务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同时兼顾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努力把党务工作者培养成复合型人才。
6、建立激励制约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的工作责任目标管理,每年年终分类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奖惩、评先挂钩。要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例会和谈心谈话制度,关心党务工作者特别是党组织书记的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调动好、发挥好、保护好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通过建立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负责同志与业主的定期沟通联系制度,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困难,教育引导他们支持企业党建工作,为党务工作者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四、加强领导
1、强化责任。各地要根据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现状,深入调研,摸清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的数量、结构、分布及作用发挥状况,针对党务工作者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出台相应的对策措施。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把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作为年度岗位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2、广泛宣传。要深入挖掘、积极培养一批优秀的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并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他们的作用和先进事迹,为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尊重、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的导向。
3、加强督查。要把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作为有关单位年度各级党组织评选先进集体的重要内容,不定期进行督查、通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检查指导,建立情况通报和分析例会制度,特别是对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到企业工作,要严格把关,精心组织,切实做到指导员在企业中“被业主所支持、被企业所欢迎、被党员所拥护”。
各县(市、区)委要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细则,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200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