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文件

 

衢委办[2006]24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抓紧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欠发达

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单位:

为抓紧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2005]22号),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推进衢州加快发展的政策、项目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扎扎实实地把省委省政府的文件精神落到实处。现将有关政策、项目分工抓落实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1、积极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要求:加快衢常铁路和龙丽高速公路等已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研究规划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衔接;加快省道干线改建,加快县际、县乡公路改造和“康庄工程”建设,争取增加省级补助。

牵头领导:郑金平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吴茶香、童建中、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

2、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电网建设与改造进度。“十一五”期间,省电力部门安排60亿元,用于欠发达地区220千伏、110千伏电网建设与改造。

要求:规划几个抽水蓄能电站,并争取列入优先发展序列,排出一批风电、太阳能、沼气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确定一批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争取支持,加快进度,尽早实行与省电网同网同价。

牵头领导:杜世源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电力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童建中、武顺良、曹唐林、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

3、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要求:加快龙游沐尘水库工程建设;研究规划一批水源工程,结合航运等功能,综合整治衢江、常山江、江山江等钱塘江上游河道;排出项目,积极争取对加快推进万里清水河道、千万农民饮用水、灌溉节水、生态流域建设和水土保持等工程建设的支持;积极争取对加快推进城市防洪、千库保安和小流域治理等工程建设的支持,加快抗灾避险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领导:雷长林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徐玖如、李邦勤、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

二、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

4、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十一五”期间,省级有关扶农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欠发达地区的比例每年不低于三分之一。

要求:排出一批绿色农产品基地、有机农业基地、特色畜禽生态养殖基地和种子种苗工程基地项目,排出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以及农产品加工业、设施农业和沼气等节水节能农业项目,争取支持。

牵头领导:雷长林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曹唐林、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

5、积极发展生态型工业。“十一五”期间,省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继续切出一定比例,重点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无污染工业项目。

要求:排出一批无污染、低污染的工业项目,排出一批有竞争力的特色产业、块状经济项目,排出一批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项目,积极争取对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开展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的支持;积极争取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支持。

牵头领导:杜世源

责任单位:市经委、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傅炎康、江云珊、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

6、大力发展旅游业。“十一五”期间,省旅游专项资金将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旅游业的倾斜力度。

要求:加快编制旅游专项规划以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积极争取对生态旅游、红色旅游、民俗风情旅游、“农家乐”休闲旅游,以及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的保护和建设的支持;排出一批景区设施以及通往景区道路的项目,争取支持。

牵头领导:占跃平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汪亚莉、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

7、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十一五”期间,省级外贸发展基金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欠发达地区调整外贸结构,发展外向型经济。

要求:积极争取尽早设立衢州海关;加强对参与浙洽会、消博会、义博会等涉外投资贸易洽谈会产品展示优惠条件的落实。

牵头领导:占跃平

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衢州海关(筹)

责任人:童和平、吕跃龙

三、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

8、加快城市化进程。

要求:修编完善市县城市总体规划,争取城乡规划编制的经费补助;争取对加快市区建设、县(市)实施“小县大城”战略和培育发展中心镇、整合小村镇等工作的支持。

牵头领导:郑金平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建设局

责任人: 虞安生、李邦勤

9、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我省村庄整治专项资金将进一步向欠发达地区倾斜。

要求:进一步完善村庄规划,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促进自然村落撤并和中心村建设;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开展改水、改厕、改线、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等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建设绿色生态家园。

牵头领导:章文彪

责任单位:市农办、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祝晓农、虞安生、李邦勤、徐玖如、江云珊、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

10、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十一五”期间,省财政每年安排的“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专项资金,用于欠发达地区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的比例不低于60%。

要求:确定一批农村劳动力培训示范基地,排出“万名农民素质工程”实施计划,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特别是青年农民的素质和技能培训力度,积极争取省里的支持。

牵头领导:章文彪

责任单位:市农办,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祝晓农、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

四、加快发展社会事业

11、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位置。“十一五”期间,我省对欠发达地区免交义务教育学杂费的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转移支付。同时,将加大对困难家庭子女课本费、生活费补贴转移支付的力度。

要求:加快教育强县(市)建设步伐,积极争取省里对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段教育,大力发展中等教育的支持;加大“四项工程”实施力度,重点向贫困家庭倾斜;确定一批骨干职业学校和实训基地,加强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争取省里的相应支持。

牵头领导:高启华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姚宏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

12、加大科技扶持力度。“十一五”期间,省级科技经费用于欠发达地区的比例要逐年提高,对欠发达地区申报的科技项目,省科技部门要适当降低门槛予以支持。同时,省科技厅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实施欠发达地区科技引导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科技特派员专项、星火计划等。

要求:抓好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落实,做好由省级派驻科技特派员的衔接和争取工作;排出一批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鼓励企业积极申报科技项目;排出和落实科技引导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星火计划,争取支持。

牵头领导:杜世源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人:陈晓克

13、加大人才扶持力度。省“人才强省战略”专项资金将切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支持欠发达地区人才培养和引进。

要求:加强人才培训力度,做好教师、医生到省有关单位学习进修的衔接工作,积极争取各类干部到省各有关部门的培训;拟订方案,主动做好省直单位、发达地区干部与我市干部的双向挂职锻炼的衔接和落实工作;积极争取录用到省级机关的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我市挂职工作,做好省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卫生医疗机构和优质中小学轮流选派优秀教师、骨干医生和科研人员等到我市工作,或开展培训、咨询、技术服务的衔接和落实,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硕士、博士服务团来衢的衔接和落实工作。

牵头领导:李剑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劳局

责任人:吴江平、范根才

14、加强社会保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十一五”期间,省财政按已定标准对欠发达地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常住人口给予资金补助,同时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欠发达地区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要求:积极争取对加强社保扩面和资金征缴工作,建立健全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支持;积极争取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提高医疗救助水平的支持。

牵头领导:高启华

责任单位:市人劳局、市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范根才、柴伊玲、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

15、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十一五”期间,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欠发达地区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以及“三老人员”补助标准,加强农村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工作以及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建设。

要求:排出项目,积极争取省财政对我市加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支持。

牵头领导:雷长林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方金土、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

16、支持发展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十一五”期间,省“文化阵地工程”建设专项基金,重点向欠发达地区倾斜;省财政继续按已定标准对欠发达地区实施“农民健康工程”予以补助。同时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欠发达地区公共卫生和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

要求:排出项目,争取对图书馆、文化馆、特色博物馆、文物保护等文化设施建设以及群众体育运动设施和场所建设的支持;加强欠发达地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争取对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公共卫生和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助和支持;争取对加快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的支持。

牵头领导:高启华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

责任人:郑奇平、柴伊玲、胡国平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17、加快生态功能区建设。

要求:完善生态功能区规划,明确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加快构建与生态环境保护相适应的生产力和人口布局;排出一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修复项目,重点争取省里对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支持。

牵头领导:郑金平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江云珊、童建中、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

18、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增长情况,省级财政逐步增加用于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预算安排,并向欠发达地区倾斜。

要求:排出一批项目,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对我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以及环境监测监察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对实施排污权交易和水权交易办法、建立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提出有效建议。

牵头领导:郑金平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江云珊、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

六、积极做好扶贫开发和结对帮扶工作

19、深入实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十一五”期间,省财政逐年增加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专项资金。同时继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重点水库地区、高山地区中地质灾害频发区村庄的异地脱贫以及特困农户“廉租公寓”建设的补助。

要求:积极争取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到我市乡镇建立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广泛开展“一户一干部”的帮扶活动;做好为低收入的农户提供小额贷款和“短、平、快”项目工作;积极做好省级部门、经济强县、经济强镇与省重点扶持的欠发达乡镇的结对帮扶工作;加大下山脱贫工作力度;实施地质灾害避险移民工程,优先建设用于安置避险移民的基础设施。

牵头领导:章文彪、雷长林

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祝晓农、曹唐林、麻增明、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

20、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十一五”期间,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山海协作工程。

要求:积极争取省内相关产业向衢州转移;每年确定一批山海协作工程重点项目争取列入省级重点项目;积极依托省级开发区,建立山海协作示范园区;排出一批项目,使山海协作逐步向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才等领域拓展。

牵头领导:杜世源

责任单位:市协作办(招商局),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姚小毛、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

21、进一步加强结对合作和结对帮扶。

要求:深化我市与杭州、绍兴的结对合作,深化我市相关县(市)与杭州、绍兴的经济强县(市)一对一的培训、就业联动帮扶体制,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和定向转移就业。

牵头领导:杜世源

责任单位:市协作办(招商局),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姚小毛、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

2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十一五”期间,我省要进一步解决好欠发达地区集体经济薄弱村村级组织办公用房问题。同时,在原有专项资金的基础上,每年增加1000万元,用于解决欠发达地区集体经济薄弱村村干部误工报酬等问题。

要求:充分利用目前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资源,加强对我市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积极解决集体经济薄弱村村级组织办公用房、村干部误工报酬等问题,争取省里的相应支持。

牵头领导:李剑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委

责任人:邵晨曲、各县(市、区)委负责人

几点要求:

1、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浙委[2005]22号文件精神,联系实际,研究制订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注重挖掘政策资源,抓紧做好对接工作,确保省里有关支持政策落实到位。

2、争取支持的工作重点在项目,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做好项目的确定、包装和申报工作,以项目来争取资金支持。当前,要尽快抓好项目前期工作培训,积极组织有关单位、企业和承办人参加学习,接受专业辅导,并邀请省级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来衢讲课,指导工作。

3、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负起责任。牵头领导要定期召开会议,落实工作;第一责任部门(排在首位的部门)要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及县(市、区)的衔接和协调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明确职责,积极主动配合,合力推动政策对接与落实;各责任人要排出工作计划,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凡涉及各县(市、区)的工作,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当前,各责任单位要尽快到省有关部门做好对口衔接和沟通工作。各项政策的衔接落实情况,由第一责任部门负责,从文件发布之日起,每季度向市委、市政府作一次汇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每半年检查一次,并及时通报,进行表扬与批评。

4、各项政策支持要努力在增量上下功夫,争取“十一五”期间获得更大的支持份额。凡是争取政策和扶持资金较好的单位,市财政将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奖励资金可用于弥补各单位的日常经费和项目活动经费,并与具体承办人的年度工作考核和奖惩相挂钩。

5、如机构、职能和人员变动,牵头领导、责任人要及时调整,做好相应的移交、衔接工作。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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