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分析评议阶段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衢市先组办发[2005]14号

 

 

转发省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分析评议阶段

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

为扎实做好分析评议阶段的工作,高质量地完成本阶段各项任务,现将省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对分析评议阶段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 》(浙先组办发〔2005〕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

2005年4月11日

         nbsp;                                                            

报: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省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督导组

共印200份      

 

 

 

中共浙江省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浙先组办发〔2005〕7号

 

 

关于印发《关于对分析评议阶段有关

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省直各单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现将《关于对分析评议阶段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浙江省委保持共产党员

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4月5日

 

关于对分析评议阶段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征求意见

(1)征求意见的方法和范围。党组织要认真按照中央、省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通知精神,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征求意见为主,同时采取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个别访谈等形式,广泛征求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

对于省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支部及负责人的意见,由本部门(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征求,范围为本部门(单位)全体党员、群众。对于支部其他党员的意见,由支部负责征求,范围为本支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同处(科)室的同志,本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同时,要注意听取工作联系密切的相关处室同志的意见;在人数少于30人的单位,对所有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由本部门(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在本部门(单位)全体党员群众中征求。

参照省里的做法,市、县(市、区)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征求意见的范围为:下一级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征求意见工作由各市、县(市、区)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虑到市、县(市、区)两级各部门(单位)人数不多,对各部门(单位)所有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由本部门(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在本部门(单位)全体党员群众中征求。

按照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还应主动征求分管部门或单位的意见;领导机关党组织要主动征求下级机关和单位党组织的意见;直接服务社会的部门和单位党组织还要注意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

每个党员都要主动征求和听取群众的意见,主要采取谈心、走访、参加恳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一般不通过互联网征求公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防止出现负面影响。

在征求意见查找突出问题时,不能把去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干部年度考评以及这次学习动员阶段征求到的意见,代替分析评议过程中征求的意见。对学习动员阶段征求到的意见,凡未改的也应该梳理纳入这次意见之中。督导组要参与和指导派驻地方(部门、单位)开展各项征求意见活动,但一般不单独进行征求意见。

(2)征求意见的梳理。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各级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和党支部分别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汇总、梳理,分类整理出对党员个人、党组织和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的意见汇总材料。除属于诬陷、人身攻击、发泄私愤的以外,原则上都要如实汇总,并注明每条意见的人次。原始征求意见材料由各级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统一保管。

(3)征求意见的反馈。对党员的意见,由党支部负责同志直接反馈给本人。对党支部及其负责人的意见,由上一级党组织负责同志反馈到党支部负责人,再由党支部负责人把对党支部的意见反馈给全体党员。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征求到本部门本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由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后,如实反馈给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同时报上级督导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以适当方式将征求到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意见和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如实向班子成员反馈。

(4)征求意见的保存。对于意见汇总材料,由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指定专人保存;对于党员个人的意见汇总材料,由本人保存,不存入个人档案。

二、关于谈心谈话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群众之间谈心交心,是充分听取意见、查找存在差距,增强党内团结、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共同进步的重要工作方法。党组织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引导党员坦诚相见,以心交心,真心开展谈心活动。

党员领导干部谈心交谈的范围一般为:班子成员、所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也可根据情况,与所在党支部有关同志之间开展谈心。地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还要主动与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中与自己工作联系比较紧密的成员开展谈心活动。党员谈心交心的范围一般为:本支部党员,同处室(县一级为本部门)群众。特别是平时有隔阂、有误解的同志更要主动找对方谈心,推心置腹、开诚布公,讲政治、讲大局,各自多作自我批评,以取得谅解,消除误会。

党员之间的谈心交心,应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之前进行,使党员之间的隔阂、误解得到有效解决,为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创造有利条件。

三、关于撰写党性分析材料

(1)撰写党性分析材料的对象。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每个党员,原则上都要撰写党性分析材料,领导班子集体和党组织不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年老体弱或书写材料确有困难的党员,本人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经所在支部同意并报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批准后,可以不撰写党性分析材料。

(2)党性分析材料的主要内容。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党章、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浙江代表团的重要讲话和三个“走在前列”的要求、本部门本单位本岗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结合征求到的意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个人党性分析材料。要全面总结近年来自己在思想、工作和作风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在理想信念、宗旨、作风、遵守纪律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分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措施。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以及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进行分析。党性分析材料必须自己撰写。

(3)撰写党性分析材料的时限。总结工作原则上从党的十六大以来(即2002年11月8日后),但检查思想认识问题可根据实际适当往前追溯。

(4)党性分析材料的篇幅。党员的党员分析材料一般在3000字左右,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分析材料的篇幅可适当增加。

(5)对党性分析材料的审阅。党支部负责同志要审阅本支部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审阅领导班子成员的党性分析材料;领导班子成员要审阅分管单位(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和党组织负责同志的党性分析材料。领导班子中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所分管部门(单位)负责同志的党性分析材料,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或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指定党委(党组)有关成员审阅。督导组要配合党委(党组)做好领导班子成员党性分析材料的审阅工作。

在审阅党性分析材料过程中,对那些结合个人实际不够、问题找得不准、剖析不深不透的党性分析材料,审阅者要督促本人认真修改。

党员个人认为不便写进党性分析材料的问题,可以另写专题材料。党性分析材料不作统一格式规定。党性分析材料不装入个人档案。党性分析材料是党员个人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进行党性分析的基础材料,不印发其他同志。

四、关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

(1)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要在组织党员进一步搞好学习、广泛开展谈心活动、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的基础上,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每个党员都要按照准备好的材料进行党性分析,其他党员对之进行口头评议。要逐个进行分析与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支部党员数比较多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

经批准不撰写党性分析材料的党员,如果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应当参加并接受评议。

(2)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05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浙组〔2005〕11号)的要求,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会前、会上、会后的要求,要严格按照该通知执行。根据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的要求,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就作为2005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级纪委、组织部门和督导组要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上,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好带头作用,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严格要求自己,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外,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但是两个生活会的党性分析侧重点可以有所不同,要避免把领导班子的问题带到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来。

考虑到各级地方纪委和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等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安排在第三批进行,故上述部门党委负责同志在第二阶段只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不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

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党员领导班子成员还要参加联系点的民主生活会。

(3)进一步修改好党性分析材料。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组织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后,要根据会议情况、特别是同志们的批评意见,认真修改党性分析材料,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定稿后,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由党员个人保管,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分析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其中,省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分析材料,按联系口子报省委组织部有关干部处。

五、关于提出评议意见

专题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个人讲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和党员的一贯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每个党员提出评议意见。评议意见,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方向和要求。没有支委的,由支部负责同志会同上级党组织一起研究,提出评议意见。评议工作,省里不印发统一表格。

六、关于反馈评议意见

党支部要以书面形式,把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如实向本人反馈;对阅读能力确有困难的党员,支部可以指定专人向其作口头反馈。

七、关于通报评议情况

组织生活会的通报内容主要是:专门组织生活会的基本情况,党员对本支部存在问题的认识、整改意见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党支部评议结果的综述,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报内容主要是: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本情况,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整改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要报上一级党委(党组),抄报上一级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评议情况,由党支部负责人主要向同处(科)室内的党员群众通报;部门(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以党委(党组)名义用书面形式向本部门(单位)党员群众通报;市、县(市、区)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以党委的名义用适当方式向下一级党委(党组)通报。

对党员个人的党性分析材料、民主评议意见不作通报。

八、关于其他有关问题

根据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上述7个环节工作基本完成后,各地各部门单位还要适时对这一阶段的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看:分析评议的重点环节是否落实到位;征求意见是否走群众路线,党组织和党员存在的问题是否找准;党员的党性分析是否深入到位、整改的方向是否明确;是否真正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内团结是否有新的增强;是否边议边改,对自身查找和群众反映的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是否已整改,机关和党员的作风是否得到进一步改进。对没有达到要求的,要及时“补课”,确保分析评议质量。

另外,对于督导组成员以及特殊情况的党员是否参加和怎样参加分析评议,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1)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督导组的党员,不回原单位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培训、整改提高阶段的具体活动,但要参加分析评议阶段的部分活动。原单位党组织可将征求到的有关意见如实反馈给本人;本人撰写党性分析材料,报原单位党组织,作为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书面发言材料。原单位党组织要以书面形式,将评议意见如实向本人反馈。领导干部还要撰写并提交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书面发言材料。抽调到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工作的党员,可比照上述要求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

(2)援藏、援疆和在外地扶贫、挂职锻炼的党员,原则上在所去单位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征求意见时,所去单位党组织应当征求派出单位党组织对这些同志的意见;这些同志的党性分析材料及评议意见也要寄回派出单位党组织征求意见。参加博士服务团等类似情况的党员,比照上述要求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

(3)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学习的党员干部,原则上要参加派出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但具体要求上可适当变通。学习培训阶段可按要求在校自学必读篇目,不回派出单位参加集中学习;分析评议阶段,派出单位党组织将征求到的有关意见如实反馈给本人,本人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回原单位参加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提高阶段原则上仍在校学习。学习期间,回派出单位参加有关活动,要向所在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机构办理请假手续。

(4)因私出国人员中的党员,出国期间党组织生活已经停止,不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回国后,是否参加、如何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待其恢复组织关系后,再由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如果所在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已经结束,党组织可采取适当形式,组织党员个人学习有关必读篇目,主动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开展谈心活动,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并适时对其进行民主评议。因生病住院、外出考察学习等原因,未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党员,党组织可比照上述方式组织他们“补课”。

(5)党员在县内流动的,一般应在原单位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县外流动的,一般应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要紧密配合,共同承担组织流动党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责任。征求意见时,在流入地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党员,流入地党组织一般应征求流出地党组织的意见;在流出地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党员,流出地党组织一般应征求流入地党组织的意见。

(6)对于教育活动开始以后调入的党员,应安排参加分析评议;如果没有参加学习培训的,要及时补课。

(7)对于预备党员应和正式党员一样参加分析评议,并将分析评议情况作为其能否按期转正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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