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纪委文件
衢纪发〔2005〕15号
关于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局,市级各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纪检组(纪委、纪工委)、监察室:
200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市委对做好节日期间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营造实施“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的良好氛围,根据市委五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和浙纪发〔2005〕20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反腐败斗争联席会议研究,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宣传教育,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节日期间是铺张浪费等奢侈之风和收礼受贿等消极腐败现象的易发多发期,也是对党员干部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的有利时机。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运用先进性教育的成果,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作用,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一次艰苦奋斗和廉洁自律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重温党的优良传统,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相关规定,把节日期间那些易发、多发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提前打招呼、敲警钟,引导大家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坚定性,自觉做到“两个务必”和“为民、务实、清廉”,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二、确保政令畅通,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各级党政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确保政令畅通,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当前,要把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和社会救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扎扎实实地抓紧抓好。要加强救济和捐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确保这些款物如数及时发放到每一个困难群众手中;要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一些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加大市场秩序和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干部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大力精减会议和文件,减少接待应酬,把精力和时间放到深入基层体察群众疾苦、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确需举办的活动,要本着节俭、务实的原则,严格控制规模和开支,杜绝一切铺张浪费现象。任何地方和单位都不得以节日举办活动等为名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转移费用负担,严禁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三、严格执行纪律,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根据党纪、政纪条规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重申和提出以下要求:
1、不得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领导干部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要坚决拒收;推不掉的,要立即上交组织。对违反规定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
2、不得“跑官要官”。对“跑官要官”的,要严肃批评教育,记录在案,不能提拔重用。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3、不得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违反规定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4、不得借婚丧喜庆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5、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凡是参与赌博的,一律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一律从严惩处。
6、不得在所管辖范围的企业单位参股、投资及参与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利用职权、职务影响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
7、不得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活动,也不得到下属单位或企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旅游和其他费用。
8、不得在上下级之间、部门及单位之间借举办庆祝活动和团拜、联谊等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礼品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9、不得公车私用和违反规定驾驶公车。党员干部违反规定驾驶公车,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被盗、被抢等后果,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损害的,无论因公因私,均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比照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同时,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责成责任人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作出相应的赔偿。
10、不得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得在岁末年初之际突击花钱和违反财务规定乱发钱物。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本通知精神,结合各自实际,提出具体要求,制定贯彻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有关规定,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并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同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对本地区、本单位或分管范围的贯彻落实情况负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审计、金融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设立举报电话、开展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等举措,对各地各单位遵守财经纪律和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务求令行禁止。对无视纪律、顶风违纪、我行我素、各行其是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对由于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导致节日期间发生严重问题的地区和单位,必须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纪律责任。
中共衢州市纪委
衢州市监察局
200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