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档案局文件
衢市档〔2005〕13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向市现行文件查阅中心报送文件的通知
市级机关各单位:
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向市级现行文件查阅中心报送有关文件的通知》(衢委办〔2003〕52号)文件精神,要求市级机关各单位及时向市级现行文件查阅中心报送非涉密的政策性、法规性、公益性和服务性的文件。中心运行两年来,为使人民群众了解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由于部分单位至今未按文件要求向市级现行文件查阅中心报送文件,致使市级现行文件查阅中心文件残缺不全,影响了中心的正常运行,使“红头文件”未能真正走出政府大院为民服务,给基层群众查阅档案带来了很多不便。
现行文件的开放利用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是推进政务公开、转变作风、密切党群关系的具体行动。为确保市级现行文件查阅中心正常有序地运行,把中心建成为民办实事的窗口,真正凸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向市级现行文件查阅中心报送现行文件的有关要求强调如下:
1、公开性现行文件,是指中央、国务院及国家各部委,省委、省政府及省级各部门发布的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性、法规性、公益性、服务性及其解释性文件和文件汇编;市级机关单位制发的正在执行的,与本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性、法规性、公益性、服务性及其解释性文件;其他有关人民群众利益的文件汇编及有关文献、志书、年鉴等。
2、各单位将2000年以来至今已经形成的非涉密的政策性、法规性、公益性和服务性的文件、文件汇编、资料等于2005年5月1日前集中向市级现行文件查阅中心报送;
3、各单位凡今后形成的属于非涉密的政策性、法规性、公益性和服务性的文件、文件汇编和资料,按衢委办〔2003〕52号要求,及时主动向市档案馆报送;
4、报送文件必须是一份纸质文本、一份电子文本。纸质文本应为原件,特殊情况可以用复印件替代,但必须加盖公章,以确认与原件无误。电子文本应用不加盖电子印章的WORD文档。
5、市档案局今后对各单位报送现行文件的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
6、市级现行文件查阅中心设在衢州市档案局(馆)内。联系处室:保管利用处,联系人:何志华,联系电话:3080531,电子信箱:QZ16@QU-ZHOU.COM或通过公文交换电子信箱。
衢州市档案局
二○○五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