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档案局文件
衢市档〔2005〕11号
关于要求报送2005年度
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级认定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档案局、市直各主管部门、驻衢省(部)属单位档案部门:
档案目标管理认定工作是提高档案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的有效途径,为做好2005年档案目标管理上等级工作,根据省档案局浙档〔2003〕26号文件精神,现将今年档案目标管理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实施《档案法》,积极落实今年省、市档案工作会议精神,将档案工作列入本系统、本单位议事日程,制订计划,加强档案业务的规范化建设,切实推进依法治档进程。
2、各地、各单位档案管理工作2005年需达省级标准的,请于4月底前将认定计划报市档案局审定。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报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各县(市、区)由当地档案局审核汇总,并按要求统一报市档案局核定后报省档案局审定。
3、各地、各单位上报认定计划后,应加强对档案认定工作的领导,组织力量,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在今年11月30日前完成工作任务。逾期未上报的将不列入今年认定范围。
市档案局联系电话:3085543,3083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