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六大百亿”工程的若干意见和衢州市“六大百亿”工程实施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衢政发〔2005〕30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关于实施“六大百亿”工程的若干意见和衢州市“六大百亿”工程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六大百亿”工程,是2005-2009年我市经济建设的重中之重,事关衢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贯彻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落实“三大战略”、实现“两大目标”的具体行动,是实现统筹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提高发展环境支撑力的有效举措,对促进衢州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作用和长远影响。
现将《衢州市关于实施“六大百亿”工程的若干意见》和《衢州市“六大百亿”工程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进一步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七月十三日    
 
 
衢州市关于实施“六大百亿”工程的若干意见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明确提出,2005-2009年要全面实施“六大百亿”工程,即“百亿特色制造业基地建设”工程、“百亿特色城市建设”工程、“百亿新农村建设”工程、“百亿交通能源建设”工程、“百亿文化力建设”工程、“百亿平安衢州建设”工程。这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实现“两大目标”的重要抓手,是今后一段时期经济建设的重中之重。为顺利完成“六大百亿”工程的各项目标任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六大百亿”工程项目按照突出重要性、协调性、可操作性和滚动计划性的原则确定。列入“六大百亿”工程实施计划的项目,应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战略作用,项目前期工作比较扎实,建设条件基本具备。
二、市政府对“六大百亿”工程实施,加强领导和协调。各副市长按分工负责“六大百亿”工程有关项目的综合管理,协调解决“六大百亿”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三、“六大百亿”工程实施计划由市发展改革委商市级有关部门进行编制,报市政府审定后下达。建立“六大百亿”工程项目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整年度实施项目,编制下达“六大百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通过加强年度滚动计划执行的督查,有效推进“六大百亿”工程的实施。
四、建立实施“六大百亿”工程工作责任制网络体系。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具体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市“六大百亿”工程协调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由市发展改革委、经委具体负责协调工作,其中市经委负责协调“百亿特色制造业基地建设”工程。建立市级部门“六大百亿”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推进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协调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六大百亿”工程顺利推进。建立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六大百亿”工程项目政策处理工作责任制,做好“六大百亿”工程项目征地、拆迁等有关协调工作。
五、建立“六大百亿”工程实施情况的公开通报制度。对“六大百亿”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公开通报,推广经验,宣传典型。适时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六大百亿”工程的实施情况。
六、加强前期工作力度,建立前期工作考核和奖惩制度。有序建设,重在前期。编制前期工作年度计划,明确各级发展改革委和有关部门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责任,加大对前期工作的投入,建立前期工作专项基金,主要用于规划(方案)、勘测、设计、评估、报批等项目前期工作及对前期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以调动各方积极性,确保有序推进。
七、多渠道筹措“六大百亿”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建立市、县(市、区)财政性资金与“六大百亿”工程年度计划配套协调机制,把“六大百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作为各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依据和确保的重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全力争取上级投资和国债资金,用于“六大百亿”工程项目建设。创新投资方式,加大招商引资和直接融资力度,引导民间资本和外资参与“六大百亿”工程投资、建设和经营。加强与市内外各类银行的合作,通过融资项目信息发布会等形式,积极寻求金融机构对“六大百亿”工程项目的支持。
八、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六大百亿”工程项目的建设资金,审计、财政、纪检和稽察部门要依法加强审计、监督和稽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九、建立项目实施情况季度报告制度。各责任部门应在每个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报送市“六大百亿”工程协调办公室,其中“百亿特色制造业基地建设”工程实施情况报市经委。
十、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签订《衢州市实施“六大百亿”工程工作责任书》。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具体组织“六大百亿”工程实施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审定后进行通报。根据考核结果,对完成考核指标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其中对成绩特别突出的报市政府给予嘉奖记功;对未完成考核指标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部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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