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衢州市委文件
衢委发[2005]21号
中共衢州市委 衢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关于加快建立和不断完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04〕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是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内在要求,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大举措。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就是要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指导思想,突出重点,健全机制,使为民办实事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各地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围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落实深入实施“工业立市、借力发展、特色竞争”三大战略、全面建设“平安衢州”的各项部署,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从维护好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出发,明确重点、健全机制、创新载体、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提高,促进政府职能加快转变,促进党风不断改善,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落到实处。
(三)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的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民生为重。着力办好与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事项,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事,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尊重民意,科学决策。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把群众呼声和需求作为决策的主要依据,按客观规律办事。
3、实事实办,注重实效。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把为民办实事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实事办实办好,使群众看到实效、得到实惠。
4、健全制度,常抓不懈。改进工作方式,完善工作程序,把制度建设贯穿于为民办实事的各个环节,坚持常年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
二、为民办实事的重点领域
(一)就业再就业。重点是统筹城乡就业,拓宽就业渠道,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城镇新增长的劳动力、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加强职业教育、就业技能培训和劳务市场建设,促进劳动就业。制定和完善各项有关政策,消除农民转移和外出、进城就业的体制性、政策性障碍。全面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完善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自主创业,扶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大力开发城市环卫、园林绿化、社会管理等适合“4050”人员的就业岗位。大力实施“万名农民素质工程”,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被征地人员的培训力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办好农技110、工业110等技术传播网站,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
(二)社会保障。重点是整合资源,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统一完善的社会保障、救助体系。扩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覆盖面,完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加快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农村合作医疗、贫困家庭子女入学救助、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等为主要内容的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基层服务网络,把更多的农民和弱势群体纳入社保安全网。全面推行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加强优抚安置、灾害救助、社会福利工作和老年人活动、服务设施建设。高度关注下岗失业人员、城乡贫困群众、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积极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加大对城乡困难群众的帮扶解困力度,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使其能共享改革开放带来的实惠。
(三)医药卫生。重点是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城镇医院建设和社区、农村卫生建设,改善服务设施。加大财政对农村卫生的投入力度,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完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加强食品药品质量监管,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构建“四大体系”,推进乡镇连锁超市、农村放心店建设,深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确保饮食和用药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继续搞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
(四)基础设施。重点是按照城乡同网、资源共享的思路,统筹规划建设城乡基础设施,不断提高基础设施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加快电源电网建设,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电。加快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加强各项配套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科学合理地开发和利用水资源,加快水利设施建设,加强农民饮水工程建设,着力解决部分地区生产用水紧张和群众“饮水难”问题。加强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高速公路网络化、区域干线公路优化、乡村公路硬化、城乡客运一体化和开通衢江航道的目标,加快构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综合交通网络,努力缓解公路、铁路运力紧张,逐步解决城市交通拥堵和农村地区交通设施相对落后等问题。积极推进城乡公共交通、给排水、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文化体育等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促进城市服务功能向农村延伸,提高城乡基础设施共享度。
(五)城乡住房。重点是加强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管理,完善廉租房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较完善的城镇住房供应保障体系,抑制商品房价格过快上涨。实施社区路面硬化、四旁绿化、路灯亮化、环境美化、卫生洁化,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残疾人安居工程,加强村镇规划和村庄整治,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力争用五年左右时间,使70%以上的村生活环境得到整治,实现路面硬化、卫生洁化、四旁绿化、路灯亮化,70%以上的农村人口用上清洁水或自来水。实施城中村、园中村改造。
(六)生态环境。重点是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生态示范区。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增加城市公共绿地,规划建设“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市区九大生态水系,营造生态城市韵味。加大对重点流域、区域、行业、企业的环境污染整治和水资源保护力度,全面加强水环境整治、工业污染整治和农业农村污染整治。加快建设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和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城市防洪系统,定期公布环境质量报告。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实施城乡绿化一体化和百万亩针叶林改造工程,推广农村清洁能源利用技术,加快生态农村建设。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七)扶贫开发。重点是加快山区、库区,特别是乌溪江库区部分群众异地脱贫步伐,研究异地脱贫动力机制,分类指导,实行政府扶持与市场运作、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有土安置与无土安置、永久安置与临时安置相结合;加强山海协作工程和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按城乡一体化规划要求,加快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八)科教文化。重点是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加大投入,适度超前发展。以建设教育名市为抓手,促进学前三年到高中段基础教育的协调均衡发展,加快九年制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实施农村中小学教育“名师资源共享工程”和改水、改厕、改寝室、改食堂工程,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充分发挥职教中心平台作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开展科技扶贫、科技下乡等活动,建立和完善面向广大农村的科技服务平台。以建设文化名市为抓手,挖掘文化名城资源,丰富名城文化内涵,发挥文化力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强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和文物保护,市区博物馆、图书馆、部分文保单位免费向社会开放。改善社区和农村文化基础设施条件,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强广电网络建设,提高城市数字电视普及率和农村有线广播电视入户率,建设城区数控广播覆盖网。
(九)权益保障。重点是进一步加强妇女、未成年人和老年人保护工作,做好助残工作。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生产生活环境,做好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完善政策,落实补偿和安置,着力解决城乡居民在房屋拆迁、土地征用过程中权益受侵害的问题。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认真解决执法过程中的“执行难”问题,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十)社会稳定。重点是加快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机制,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积极疏导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有效预防、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加大大案要案查办力度,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整顿市场秩序,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健全粮食、食盐、石油、煤炭等战略物资的储备制度,保障有效供给,增强对市场的调控能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强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落实保障措施,提高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加强社会监控体系建设,及早发现和预防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不断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三、切实加强建立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的组织领导
(一)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把为民办实事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民主决策机制、落实反馈机制和督查考评机制。各级政府要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排出为民办实事计划草案,并采取社会公示、公众听证、专家咨询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经政府常务会议和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后,形成为民办实事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和市级各责任单位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做好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分解,科学合理安排实施计划,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并定期向党委、政府报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由党委、政府指定牵头单位。各部门在抓好党委、政府重点实事项目的同时,要根据各自职能,把为民办实事体现到日常工作中,不断改进便民服务措施,帮助群众解决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计划、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综合监管,确保把为民办实事项目建成精品工程、廉政工程。严格对为民办实事工作的督查考评,定期通报实施情况,把它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各级党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和人大对部门工作评议的重要内容。建立为民办实事工作报告、通报制度和责任考评追究制度,各级政府每年必须将为民办实事工作情况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向政协委员会、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并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等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
(二)创新方法,改进服务。要在总结以往好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使为民办实事始终符合群众需要,体现时代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把为民办实事作为创建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为民办实事的主动性。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载体,建立健全行政服务中心、办证中心和社区服务中心等便民服务机构,切实加强办事窗口建设,坚持并完善市长信箱、网上办事大厅、农技110及各类举报投诉电话等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完善领导下访、市政府组成人员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挂钩联系、派驻农村工作指导员、党员干部联户和结对帮扶等制度,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完善民主评议机关活动、征求群众意见制度,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走访选民或选举单位、政协委员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众团体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各种渠道,利用多种方式,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关注、事关切身利益、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决策项目预告、重大事项社会公示、重大决策听证等制度,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要大力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从繁杂的应酬中摆脱出来,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着深厚感情办好各项实事。要把为民办实事与政务公开、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层层抓落实,以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
(三)加大投入,做好保障。为民办实事以政府性投资为主,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投资机制。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为民办实事的有关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的状况保持逐年增加。要引入改革和创新的思路,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市场机制,运用市场化手段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实事项目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参加公益活动,捐赠公益事业,建立公益基金。坚持量力而行,倡导勤俭节约,力争少花钱、多办事。对为民办实事的有关投入和经费要有选择、有重点地开展年度审计,确保资金的安全完整、专款专用。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为民办实事是党和政府的重大政治责任。要切实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强化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不断提高为民办实事的自觉性和本领。宣传舆论部门要积极配合,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坚持正确导向,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传播媒体,通过开辟专刊、专栏、专题等形式,及时总结新鲜经验,报道先进典型,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支持为民办实事工作,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推动为民办实事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中 共 衢 州 市 委
衢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200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