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积极开展建设用地复垦保障发展用地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信 息 简 报
增刊第17期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2005年10月19日
 
 
江山积极开展建设用地复垦保障发展用地
    去年以来,江山市用地指标紧张与用地需求旺盛的矛盾日益凸显。该市及时调整思路,把开展建设用地复垦作为突破土地瓶颈制约的突破口,加大复垦力度,有效保障了用地供给。今年以来,江山市已有4012亩复垦项目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可新增耕地4000亩,获取建设用地复垦周转指标3211亩。其主要做法:
一、摸清潜力,制定政策
今年年初,江山市由国土部门牵头,对全市27个乡镇可复垦建设用地,进行了全面踏勘、测绘、设计。初步统计,该市共有可复垦的各类建设用地5765.7亩,其中宅基地2820亩,其他建设用地2945.7亩。在此基础上,江山市制订出台了《建设用地复垦试行办法》、《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管理细则》、《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资金管理细则》等文件,规定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的立项条件和立项、实施、验收程序,明确了建设用地复垦与土地开发资金补助标准。并对具体操作环节作出了详细规定,强调需立项的项目,必须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区、禁止开垦区、建设用地控制区以外的建设用地。同时要求宅基地整理项目,需经相关农户户主全部同意签字后方可立项。为了充分调动乡镇的工作积极性,该市还制定了考核奖励政策。建设用地复垦项目通过验收后,按宅基地整理项目每亩15000元、其他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每亩6000元的标准,给乡镇、村(含项目涉及农户)以资金补助,并按一定标准给乡镇以奖励。同时,将建设用地复垦与乡镇用地指标相挂钩,在用地指标分配时,向复垦项目面积较多的乡镇倾斜。
二、加强领导,强力推进
该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为组长,农办、国土、水利、农业、交通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建设用地复垦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协调会议,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并规定乡镇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使部门、乡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逐步形成了“政府主抓、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在具体操作上,该市按照先易后难、分布推进原则,采取“试点先行、样本示范、以点带面”的策略开展工作。今年4月,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该市在茅坂乡召开了全市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现场会,学习、推广该乡的成功做法。目前,全市各乡镇普遍做到“四个一”(组织一个复垦工作领导班子,开展一次复垦潜力调查,制定一个具体操作办案,实施一个以上复垦项目),全面推进建设用地复垦工作。
三、加强监管,阳光操作
在开展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时,凡是需要对外招投标的项目,一律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招标信息。加强参加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坚决取消招标资格。在投标时,该市采取在招标现场确定标底等方法,有效防止标底泄密现象发生,确保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在工程建设监督上,该市各乡镇统一实行党政领导分片负责,驻村干部具体实施包干,把房屋拆迁、项目工程的进度及质量监督等工作进行量化。同时,从市国土、农业、审计等部门抽调人员,聘请离退休老干部、农村老党员为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重点检查监督工程质量达标、复垦资金专款专用、拆迁安置政策等的落实情况。
四、条块结合,整合资源
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该市通过实行“三结合”,有效整合资源,降低了投资成本。一是与农民下山脱贫相结合。凡符合下山脱贫条件的农民,按照有关标准,统一安置到脱贫小区。对下山脱贫农户原有宅基地统一收回,实行退宅还耕。至目前止,今年该市已安排三批152户农民下山脱贫。二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根据《江山市村庄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项目区内农户符合建房条件的,由乡村统一安排宅基地。在安置过程中,尽量向中心村集聚,降低安置成本。三是与地质灾害点防治相结合。对地质灾害频发的茅坂、长台、张村、保安等乡镇部分行政村,实行整体搬迁,对老宅基地实行退宅还耕、退宅还林。
(江山市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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