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简报增刊第13期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信 息 简 报

增刊  第13期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2004年11月15日

 

 

按: 今年10月,在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上,开化县就委托农村信用社代扣缴费制度这一做法作了发言,引起了国务院的重视。现将经验材料刊发,供各地、各有关部门学习借鉴。

 

开化创新筹资方式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健康发展

 

开化县是全国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8个试点县之一。自去年6月份全面推行该制度以来,全县已有24万多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81.9%,5600多人次累计报销医药费619万元,受益人群8.8万,约占农村总人口的28%。该制度的推行受到了群众普遍欢迎。但是,随着试点工作的逐步深入,原先由乡(镇)村干部上门办理缴费手续的统筹金收缴方式,由于方式单一,工作量大,运行成本高,已成为该制度推进中的突出问题。针对这一问题,该县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委托农村信用社代扣缴费的制度,并在4个乡镇试点。今年1月又在全县范围内全面试行这一制度,取得了良好成效。至目前,全县签订代扣缴费协议的农户达23310户,占全县参合农户的35%。

一、委托农村信用社代扣缴费制度的主要做法

委托农村信用社代扣缴费制度,是指农户委托当地信用社在个人账户中扣缴参合资金的缴费制度。其核心是农民愿意接受代扣代缴,并与当地信用社签订委托协议,协议签订以后,无特殊情况,长期有效,如中途退出代扣缴费,只要与信用社解除协议关系即可。在实施委托农村信用社代扣缴费制度过程中,开化县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重在规范操作,做优服务,着重做好四方面工作:

1、制定政策措施。制定《开化县农村合作医疗委托农村信用社代扣缴费制度》及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农民自愿签订《农村合作医疗委托代扣缴费授权书》、《农村合作医疗自愿参加协议书》后,发给合作医疗证,确定其参合身份,由当地信用社统一代扣缴纳统筹金。

2、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公开信、入户宣传、电话联系、座谈会等形式,加强沟通联系,广泛深入宣传,提高农户思想认识,引导农民主动接受委托代扣缴费制度,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发展。

3、统一代缴时间。每年第一季度为合作医疗集中缴费时间,一次性缴纳全年统筹金。愿意委托代扣的,按代扣办法缴纳;对不愿意代扣的,仍由乡(镇)村干部上门做工作收取。通过推行,计划用2年左右时间使全县绝大部分的参合农民都实行委托代扣缴费。

4、规范代缴程序。针对不同类型的参合对象,采取不同的委托代扣程序。(1)参合后发生报销的农户。将报销款汇入其信用社个人账户后,农户与信用社签订委托代扣授权书,信用社将农户下一年度的参合统筹金代扣并转入财政专户。(2)信用贷款户。县信用社把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作为评定信用贷款户的条件之一,并配套提高贷款额度等优惠政策。目前,全县90%以上的信用贷款农户愿意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少信用贷款户自愿签订了委托代扣协议。(3)外出务工人员。在自愿签订委托代扣协议后,通过信用社储蓄卡缴纳。(4)农村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统一缴纳统筹金。所有参合统筹金委托代扣的信息,由信用社每月反馈县合作医疗办。

二、推行委托农村信用社代扣缴费制度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是方便了农民。统筹金由信用社统一代扣缴纳,报销的医药费、补助款直接汇入农民在当地信用社的个人账户。广大农户普遍反映:只要存折上有钱,就不必担心迟保、漏保,报销款都存在信用社里,既方便又放心。

二是增强了农民自我发展能力。贷款户参合后,不必再为生大病而担忧,提高了抗大病能力,降低了还贷风险,信用社对这样的贷款户也更放心。同时,农民有更健康的身体来发展生产,有助于更好地发展经济、增加收入,提高了农民自我发展能力。

三是降低了合作医疗运行成本。实行委托农村信用社代扣缴费后,逐步改变了原来由乡(镇)村干部每家每户上门收缴合作医疗统筹金的筹资方式,大大减少了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成效,降低了合作医疗运行成本。

四是促进了合作医疗的良性发展。实行委托农村信用社代扣缴费制度,方便了农民,提高了农民参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委托农村信用社代扣缴费制度使参合统筹金的收缴和管理更加规范,资金使用更为安全,确保了真正把钱用在农民看病上,让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有效地推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发展。

(开化县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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