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简报增刊第18期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信 息 简 报

增刊第18期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2004年12月27日

 

柯城大力构筑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近年来,柯城区按照“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政策到位、资金到位”的要求,把最低生活保障、五保老人集中供养、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平台建设等作为民办实事项目,初步建立起了比较规范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的社会稳定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主要做法:

 一、加强制度建设,实现应保尽保。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柯城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规范低保制度。一是低保分类管理制度。对低保对象实行红、黄、绿三卡分类管理。对农村五保对象和“三无”人员,实行红卡管理,长期固定补助;对孤寡老人、孤儿、因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严重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致贫的特困家庭,实行黄卡管理,定额补助;对有一定致富能力、通过自我劳动和适当扶持可摆脱贫困的家庭实行绿卡管理。二是低保义务督查员制度。义务督查员由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退休老干部、退休老教师、老党员和热心于社会救助事业的同志担任。目前,该区已有19名区级督查员和353名乡镇(街道)和村(居)级督查员。三是管理信息化制度。建立城乡低保对象数据库,实行信息化管理。四是建立低保对象参加公益性社会服务制度。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参加社区保洁、保安、保绿等公益性服务活动,将参加公益性服务情况作为低保继续认定的参考依据之一。五是低保资金管理制度。制定了《柯城区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各乡镇、街道按照城镇低保资金和农村低保资金的分担比例上缴区财政,区财政将低保资金足额划入信用社,进行统一发放。六是低保公示制度。在全区43个社区310个村悬挂低保公示牌,将办事程序、低保条件、低保标准、批准对象等内容公示上墙,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截止11月底,全区有低保对象 3083户5774人,已支出低保金314.3万元,基本实现了城乡低保的应保尽保。

 二、加快敬老院建管,提高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把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工作和敬老院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中的重点工作。一是分工负责。成立了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相关文件,建立健全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工作领导联系制度,由乡镇具体负责敬老院的建设、机构设置和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日常工作。二是合理布局。根据该区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对象的人数及分布情况,通过归、并、建三种方式建设了石室乡敬老院等6所中心敬老院。6所敬老院占地总面积40.8亩,总投资1138万元,现已全部建成开院。三是长效帮扶机制。把所有的五保对象接到敬老院实现集中供养,为五保对象和“三无”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并将全体“三无”人员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区里每年拨出专款扶持帮助敬老院的日常费用,经济薄弱村(空壳村)的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由村级承担经费,区财政转移支付。目前,全区有五保、“三无”对象409人,其中城镇“三无”对象48人,农村五保对象361人,五保集中供养率已达到80%以上。  

 三、多措并举,确保贫困家庭子女全部就学。一是实施分类管理。把享受免费入学学生分为五类: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子女;父母双亡且本人无任务经济来源的孤儿;依法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列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的未成年人,对这五类家庭的学生建立档案,分发“免费入学券”,实施免费入学政策。鉴于低保家庭的动态变化,对免费就学证也实施每学期一次的验审制度,不属于低保对象的,其免费就学证一律收回,不再享受免费就学待遇。二是出台配套政策。出台《柯城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基础教育免费就学资金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完善并尽可能简化“免费入学券”申报、审核、审批和发放等程序,确保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子女都能及时、便捷地得到免费入学救助。三是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救助事业的新机制,成立专项社会助学基金,多途径筹措扶助资金,扩大资金来源,资金实行统一存储、统一核算、统一使用,并定期公布基金收支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向贫困地区、特困户子女倾斜。四是为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办理助学手续。共青团、妇联、慈善总会等社会团体加强合作,实现“扶困助学资金”、“希望工程”等资源的有效整合,今年已为24名大学新生办理了相关手续,防止贫困家庭子女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四、科学部署,实施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一是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建立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劳动、民政、土管、社保等10部门负责人参加。制定《柯城区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和《柯城区建立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二是深入调查,摸清实情。开展被征地人员基本情况调查和数据统计,摸清历年该区范围内共征用土地2.6万亩,涉及1.6万户4.8万多人的实情,在此基础上,建立区、乡、村三级档案资料备查制度,将被征地农民的家庭成员构成和土地承包情况登记在册,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真实可信,有据可查。三是灵活操作,分档投保。根据村经济承受能力和村民的要求等因素,调整了村集体、个人缴纳的比例和金额,设置了五档缴费标准和领取标准,供被征地农民选择。对村集体和个人全额缴纳费用确有困难的,按基本生活补助执行。四是试点引导,全面推进。按照“累计被征用土地已达到计税面积80%以上或实际面积60%以上的行政村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实施范围”原则,在该区汪村乡落马桥村和黄头街村开展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试点。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区政府与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责任书,要求完成历年被征地人员参保率达50%,今年新增被征地人员参保率达70%的任务。五是配套服务,帮助就业。建立被征地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在各征地乡镇设立失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站,大力开展被征地人员就业前的技能培训,帮助被征地人员进行求职登记、职业介绍、技能鉴定等,积极服务引导失地农民就业。建立就业指导机制,推进土地征用与经济补偿、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同步进行。

 五、整合部门资源,构筑社会救助网络。组织财政、民政、人事劳动等部门调研,确立 “一口子上下”的“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机制。一是调整管理体制。将有关部门的社会救助保障职能归并,在各乡镇、街道建立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中心,在条件成熟的村(居)建立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站。二是明确工作职责。成立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项工作进行细化,由民政局承担对困难群体的审核、审批、救济、统计等职能;乡镇(街道)救助中心承担对困难群体救助、救济、调查、核实、管理、款物发放等职责;村(居)救助站主要办理延伸到村、社区的相关事务,负责掌握所辖区域内人员的基本情况,对困难群体的情况做到及时上报。三是实行统一管理。村(居)救助站对所有困难对象的救济、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社保、就业等基本情况,一个口子收集、登记,乡镇(街道)救助中心调查核实,归类向有关部门反馈。四是建立慈善组织。成立“柯城区慈善总会”,举办“慈善情暖人间”大型慈善捐赠仪式,组织机关单位、乡镇(街道)、驻衢部队和企业主体定期参加捐赠活动,筹集救助善款。五是创办“慈善互助超市”。采取“政府搭台、社团承办、社会参与、百姓受益”的模式,在2003年底成立了“慈善互助超市”,接受社会各界的捐款捐物。截止目前,该超市已累计收到捐款捐物总价值达50多万元,接待来超市领救助款、救助物、购平价物品的困难户、优抚户共700余人次。

(柯城区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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