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聘任实施办法》(浙人发〔2009〕27号),2013年度浙江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初级各科目55分,中级《档案事业概论》合格标准为55分,《档案工作实务》合格标准为53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合格人员取得资格时间为2013年11月3日。
2013年度全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共842名(其中初级297名,中级545名),现予公布(名单附后),请尽快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及本人。
联系电话:0571-8839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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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档案局
201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