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浙档培[2008]10号

各市、县(市、区)档案局、重点办、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

根据《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6号)及浙江省档案局、浙江省重点办有关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各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人员须通过档案业务培训取得岗位证书,具备档案专业知识,满足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和档案工作规范化开展的需要。为此,浙江省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定于9月下旬举办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列入国家发改委和省重点办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及其他基本建设项目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工程管理人员;参加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各有关单位基建主管人员。

二、培训内容:培训以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为原则,安排专家和具有一定理论知识的实际工作者授课,重点讲解国家档案局、国家发改委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最新规定。主要内容有: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与验收办法解读、工程档案归档范围及注意事项、竣工文件编制及整理、照片档案的整理与验收申报材料准备等。

三、考核和发证:学员经考核合格后发给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岗位证书。此证书可作为我省各建设项目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从事档案管理及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的条件之一。

四、培训时间、地点:培训班初定于9月下旬,培训时间为3天左右。具体办班日期和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五、培训费用:培训费800元(包括资料费、教务费等)。如需食宿,统一安排,费用各单位自理。

六、报名手续:参加培训人员请于9月5日以前填妥报名表,寄浙江省档案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地址:杭州市曙光路45号;邮编:310007),也可传真报名。

联系电话:0571-85116104、85117886?617;传真:0571-85118979。联系人:陈晓霞、向维维。

附件: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培训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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