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在全省档案系统评选表彰兰台百佳和岗位标兵向从事档案工作30年的同志颁发荣誉证书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档案局文件

 

衢市档〔2008〕17号

 

关于转发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在全省档案系统

评选表彰“兰台百佳”和“岗位标兵”向从事档案工作

30年的同志颁发荣誉证书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档案局(馆),市直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档案局浙档〔2008〕53号《关于在全省档案系统评选表彰“兰台百佳”和“岗位标兵”向从事档案工作30年的同志颁发荣誉证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评选条件、办法和要求组织评选和推荐,如实填写审批表,将确实符合条件、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突出的同志推荐上报。推荐材料请于2008年9月20日前报送市档案局办公室。联系人:周斌;联系电话:3085882。

附件: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在全省档案系统评选表彰“兰台百佳”和“岗位标兵”向从事档案工作30年的同志颁发荣誉证书的通知》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档案  评选  荣誉  通知

抄送:省档案局,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人劳局。

 

附件

浙江省档案局文件

 

浙档〔2008〕53号

 

关于在全省档案系统评选表彰

“兰台百佳”和“岗位标兵”向从事档案工作

30年的同志颁发荣誉证书的通知

 

各市档案局(馆),省直各单位:

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年来,全省档案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服务大局,为全省档案事业发展作出了贡献。为大力弘扬“创新、为民、忘我”的与时俱进新时期档案人精神,推进全省档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省档案局决定在全省档案系统开展评选表彰“兰台百佳”和“岗位标兵”,向从事档案工作30年的同志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名额

(一)“兰台百佳”和“岗位标兵”评选范围:全省各级档案局(馆)工作人员;“兰台百佳”100名,“岗位标兵”3类各17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从事档案工作30年荣誉证书和纪念章颁发的范围:全省各级档案局(馆),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从事档案工作满30年的在职档案工作人员,由各级档案局分别汇总本级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逐级报至省档案局;名额不限,符合条件即可上报(呈报登记表见附件4)。省档案局统一颁发从事档案工作30年荣誉证书和纪念章。

二、评选条件

(一)兰台百佳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科学理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档案事业,钻研档案业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在本职工作岗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成绩突出,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其中,基层一线档案工作者要求占80%以上。

(二)岗位标兵

爱岗敬业、钻研业务、勇于创新、工作业绩突出的一线档案工作者。本次评选共设置档案管理、信息科技和编研开发等3类“岗位标兵”。“档案管理标兵”主要对象为从事档案接收征集和整理管理工作的人员;“信息科技标兵”主要对象为从事档案信息技术工作的员;“编研开发标兵”主要对象为从事档案编研开发和接待利用工作的人员。

(三)从事档案工作30年荣誉证书和纪念章

爱党、爱国、爱事业,在档案战线工作满30年的干部职工。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由基层单位自下而上推荐,按照管理权限,从县到省逐级审核上报。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推荐评选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评选标准,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认真做好推荐材料的报送工作。各单位推荐的“兰台百佳”和“岗位标兵”人选,要填写《“兰台百佳”呈报审批表》(见附件2)和《“岗位标兵”呈报审批表》(见附件3)。《呈报审批表》的“主要事迹”应简明扼要,概括性地评价所推荐人的特点及有关情况,一式三份,用A4纸双面打印,并附正面半身免冠2寸照片3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

推荐材料请于2008年10月15日前报省档案局人事教育处。联系人:刘文萍;联系电话(传真):0571?85118799地址:杭州市曙光路45号;邮政编码:310007;电子信箱:zjsdaj@zjda.gov.cn。有关表格的电子版可以从省档案局网站下载,网址:www.zjda.gov.cn。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兰台百佳”和“岗位标兵”颁发荣誉证书并通报表彰;对从事档案工作30年的同志颁授荣誉证书和纪念章。

附件:1、“兰台百佳”和“岗位标兵”名额分配表

2、全省档案系统“兰台百佳”呈报审批表

3、全省档案系统“岗位标兵”呈报审批表

4、从事档案工作30年荣誉证书和纪念章呈报登记表

5、“兰台百佳”和“岗位标兵”汇总表

6、从事档案工作30年人员备案表

(附件下载:关于转发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在全省档案系统评选表彰兰台百佳和岗位标兵向从事档案工作30年的同志颁发荣誉证书的通知》的通知(表格).doc)

 

浙江省档案局

2008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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