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 姻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衢州市档案局

送八字 旧时,青年男女婚嫁凭"父母之命,媒的之言",选择亲家强调门当户对,女家应允后,则将女方出生的年月日时辰之干支等,书写在红纸上(即八字)送往男家,俗称"送八字"。男方将此庚贴向神庙求签,以定吉凶。又将男女"八字"请星命者推算,谓之"并命",一有冲犯,婚事即告停止。更有以女子"八字"放置祖先神位前或灶山司命前,如十日内家中百事平安,则认为大吉,如破一器皿,即认为不吉利,婚事即有波折。这叫"合八字"。若双方"八字"相合,各经调查满意,亲事确定。踏亲"合八字"之后男女两家,认为满意,约定日期,由女家与媒人同去男家相亲,然后男家亦同样去女家观察,名为"踏亲"。如无大问题,亲事定局。民国三四十年代,自由恋爱之风日炽,提倡婚姻自主,转变为先交往后订亲。建国后,父母包办的旧俗已日渐消亡。

小定 男家去女家"踏亲"时,女家备点待客,男家认为满意,即欣然就食,并放下银元或戒指饰物馈赠女方,以为定婚之证据,名为"小定"。即所谓"纳彩"。至此,表示已订婚。

大定(又名送日子)小定以后,再定日期,由煤人把女方命纸送与男家,表示愿意许配。男家即以聘金、首饰、衣料及红柬二快,上写"恳吉"工字,与女方命纸,选择黄道吉日送到女家。女家答柬写"允吉"二字,此为"送定头"或叫"纳聘"、"纳吉"。

启帖 由男方择定婚期,于婚期前一年或数月起帖送日子。在红纸帖上书写"敬请星期",连同礼品和日子钱送往女家,女家答帖书写"谨尊台命"。礼品、日子钱比定金多数倍。男家送往女家的礼品,称为"尺头"。女家向男家索取绸缎、首饰,谓"讨尺头"。女家以"尺头"和日子钱多少决定陪嫁物品。

聚头盒 男家于婚期前三日,送花粉、彩线、各种食物至女家,为新娘开面竖头打扮用,谓"竖头盒"。

嫁妆 女家预备四季衣服、被铺、家庭用具、首饰等作嫁妆,于婚前一日开具清单,请媒人送男方派人搬运。当夜男家款宴媒人及亲戚执事等人,谓"暖房",俗称"闹房"。贫穷人家从简。旧时嫁妆有十扛十担、五扛五担、三扛红等档次,解放之后,此俗逐渐改变。

迎娶 旧时,结婚之日,男家挂灯结彩,用彩轿、红灯、旗伞及鼓乐迎亲。女家中午设宴送女,下午迎至男家。迎娶仪仗,普通均用旗锣伞及鼓乐前导,新娘凤冠霞帔,拜别父母,坐四人抬彩轿。家境次之则仅彩舆一乘,鼓吹一班,大户大家,旗伞鼓等均用双付,并添彩牌若干对。父兄有职位的,再列衔牌。民国之后,更有用军乐,以十余岁童子一人,乘马前导,名为"顶马官";彩轿之后,并随保卫团丁一队。男家以衔牌团丁往迎的,女家亦必相应以衔牌团丁回送。一路鼓乐、唢呐、丝竹,并用铁炮三铳,为前导。
建国后,迎娶仪仗已废,新娘由伴姑二人相送(或四人)一道步行至男家。80年代以后,流行面包车、轿车迎送。

结婚 新娘花轿进门时,鼓乐炮仗齐鸣,由送位少妇及伴姑扶出新娘,伴郎扶出新郎行结婚礼。礼毕,摆宴,叫"正场酒",由伴姑引新娘进入洞房。新婚之夜,亲朋可潜将洞房物取出向新郎新娘索取烟、糖、红蛋,谓之"闹洞房"。民国后期,城镇商界、学界风行"文明结婚"。建国后贯彻《婚姻法》,旧式结婚仪式已废。婚嫁习俗在部分农村仍有沿用旧俗者。城镇普遍举办一次宴请。80年代后流行旅行结婚。多数旅行归来,补办宴席。

回门 婚后三日,新郎新娘同回娘家拜见。旧俗嫁女出门,须过四月后才得回母家。回门后,始可随时来往。

送节 婚后遇年节、端午、中秋,男家均须送节礼。以除夕最丰,谓"送年夜",女家亦有回礼。送礼之年份,俗有"一年扛、二年担,三年挈,四年息"之谚。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