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档案局
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文件
 
衢市档职改字〔2005〕1号
 
 
关于2005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档案局,市直及驻衢省、部属各单位:
根据省档案局浙档〔2005〕24号和市档案局、市人劳局衢市档〔1999〕20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今年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具备《档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任职条件以及符合破格条件的全市企事业单位档案专业人员。
二、申报条件
表格见PDF文档。
三、政策说明
(一)关于破格晋升问题:
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但在本职工作岗位上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档案专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高,能力强,业绩突出,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拔尖档案专业人才,可破格推荐评审,破格推荐评审对象必须是本单位年度考核成绩名列前茅者。
对确需提前推荐晋升高一级档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档案专业人员,其任职年限的提前最多不能超过1年。
既不具备规定学历,又不符合任职年限要求的档案专业人员,一般不得破格推荐评审高一级档案专业职务。
档案专业高级职务破格推荐评审条件按浙职改〔1992〕23号文件规定执行,中级职务破格推荐评审条件按浙档〔1992〕44号文件规定执行。
1、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破格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
1)不具备规定学历申报管理员的人员,初中毕业的,从事档案工作须6年以上;高中毕业的,从事档案工作须3年以上。
2)不具备规定学历申报助理馆员的人员,初中毕业的,从事档案工作必须11年以上;高中毕业的,从事档案工作必须8年以上或任管理员4年以上。
2、破格晋升中级职务的条件:
凡拟破格推荐评聘馆员,必须具备下列六项条件中的三项:
1)在省级或相当省级以上学会学术会议或省档案局组织的专题研讨会上交流,在省级或相当省级以上报刊上发表,计三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2)获市(地)、厅(局)以上科技进步奖、优秀成果奖(如省档案局科技进步奖、省档案学会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二项档案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
3)获市、地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或先进集体负责人。
4)编写、主编或审定过一门中专水平以上的档案专业课讲义,在全省档案干部业务培训班(含省档案局委托省级主管部门、地、市档案局举办的培训班)上系统讲授过一门专业课。
5)档案工作经验较丰富,起草过规范性文件3篇以上或档案行政规章或省部颁标准,对本单位、本地区档案工作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或能解决档案业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对推动档案工作某个方面的开展作出较大的贡献(如企业、事业档案管理升级被评为省级先进以上的主要负责者,档案馆升级被评为省三级以上的主要负责者)。
6)从事档案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
3、破格晋升高级职务的条件
凡拟破格推荐评聘高级职务者,必须具备下列六项条件中的三项:
1)在国际或国家档案学术会议(如国际档案大会及国际档案理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国际学术会议,国家档案局组织的档案学专题研讨会,中国档案学会及其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在全国性报刊(如《档案学研究》、《档案学通讯》、《档案工作》等)上发表,计三篇以上较高水平的档案学术论文。
2)获国家三等奖(如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如国家档案局科技进步奖、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一项档案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
3)获国家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或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或先进集体负责人。
4)正式出版档案专业专著或译作,编写、主编或审定档案大专水平以上专业课教材,给大专院校学生开过一、二门档案专业课,给局、馆长或馆员继续教育系统讲授过一、二门档案专业课。
5)组织指导档案工作人员进行档案业务的重大课题研究,主持有一定影响的大型史料(一般30万字以上)的编写,或二次荣获全省编研成果一等奖的主要负责者;或档案工作经验相当丰富,起草过规范性文件5篇以上或档案行政规章或省、部颁标准,对本单位、本地区档案工作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或能解决档案业务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对推动全省档案工作某一方面的开展作出较大的贡献的(如企业、事业档案管理升级被评为国家一级的主要负责者,档案馆升级被评为省一级主要负责者)。
6)大专毕业从事档案专业工作二十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档案专业工作二十五年以上的。
(二)关于直接确认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按省职改领导小组浙职改字〔1992〕1号文件和市职改领导小组衢职改字〔1992〕12号文件执行。
(三)非档案专业毕业的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取得档案上岗资格培训证书。晋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必须取得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四)关于外语(古汉语)及计算机问题
1、推荐评审中、高级档案专业职务的档案专业人员必须通过外语(古汉语)考核或符合免试条件(详见浙人专〔2004〕237号文件)。
2、推荐评审档案专业职务的档案专业人员中45周岁以下者,需持有全省统一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符合省人事厅规定的免试条件。
(五)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后再取得晋升高一级档案专业职务规定学历者,在推荐晋升高一级档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时,任低一级职务时间允许将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相加,但取得学历后的任职时间,晋升高级档案专业职务的,必须满3年以上,晋升中级档案专业职务的,必须满2年以上。
(六)对1970年前大学专科毕业,长期从事档案专业工作的人员,如业绩突出,能力和水平达到《试行条例》规定的副研究馆员职务任职条件的,可在从严控制的前提下,参照1970年至1976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有关规定,申报评审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
四、推荐评审报送材料
(一)初级档案专业职务推荐评审材料
1、材料清单1份;
2、 确定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资格审查表2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不得用复印件、打印件,表式统一按人事部制发的表样);
4、《推荐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10份(表样附后),并加盖单位公章;
5、任期年度考核材料1套;
6、推荐评审对象学历证明(毕业证书)、现任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如属免试人员,需附免试审核表)等复印件各2份(复印件需单位验证盖章),2寸免冠照片1张;
7、任现职以来的有关著作、论文、工作报告、奖励证书等复印件各2份(由单位人事部门验证盖章);
8、任现职以来个人专业工作总结1份(需加盖单位印章)。
(二)中级档案专业职务推荐评审材料
1、材料清单1份;
2、确定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资格审查表2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不得用复印件、打印件,表式统一按人事部制发的表样);
4、《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20份(表样附后),并加盖单位公章;
5、任期年度考核材料1套;
6、推荐评审对象学历证明(毕业证书)、现任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外语(古汉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如属免试人员,需附免试审核表,表样附后)等复印件各2份,2寸免冠照片1张(复印件需单位人事部门验证盖章);
7、任现职以来的有关著作、论文(应提交一篇以上有一定水平在省级以上报刊或档案学术讨论会发表、交流的档案学术论文)、工作报告、奖励证书等复印件各2份(由单位人事部门验证盖章);
8、破格推荐评审人员需附《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20份(表样附后),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9、任现职以来个人专业工作总结1份(加盖单位印章)。
(三)高级档案专业职务推荐评审材料
1、材料清单1份;
2、确定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资格审查表2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不得用复印件、打印件,表式统一按人事部制发的表样);
4、《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25份(表样附后),并加盖单位公章;
5、任期年度考核材料1套;
6、推荐评审对象学历证明(毕业证书)、现任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外语(古汉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如属免试人员,需附免试审核表,表样附后)等复印件各2份(复印件由单位人事部门验证盖章),2寸免冠照片1张;
7、任现职以来的有关著作、论文、工作报告、奖励证书等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件需单位人事部门验证盖章),著作、论文中需选择有代表性的2篇(本)经同行中具有高级职务资格的专家评价、鉴定,鉴定表一式25份(表样附后);
8、破格推荐评审人员需附《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25份(表样附后),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9、任现职以来个人专业工作总结一式3份(加盖单位印章)。
五、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1、报送的评审材料需填写清楚、真实、准确、完整,具体反映被推荐评审对象的学术水平、专业技能和工作实绩,并由推荐单位审查核实,需加盖公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公章。
2、破格推荐者,需在《综合表》“单位推荐意见”一栏中写明“破格推荐”,并注明推荐理由。
3、《综合表》“论文论著(译著)”一栏需写明发表、出版时间、字数、报刊名称及级别;与他人合作的文章,应注明本人所起的作用及承担工作量。
4、专业工作总结,重点写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专业工作总结须经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各地各单位报送的评审材料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要求、份数,由当地职改办资格审查后于7月15日前报送当地档案局。各县(市、区)申报人员由当地档案局汇总统一报送市档案局。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不予受理。
六、评审收费
按照浙价费〔2002〕229号文件规定执行。
1、评审费:高级职务每人280元;中级职务每人180元;初级职务每人100元。
2、评审推荐费:高级职务每人150元;中级职务每人80元。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每本5元。
上述费用在报送材料时一并交纳。
联系电话:3085543    联系人:陈美玲
附件:1、确定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表
2、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3、破格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4、外语(古汉语、医古文)免试审核表
5、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6、推荐评审档案专业高级职务著作、论文同行专家鉴定表
以上表格可在衢州档案信息网(www.qzda.com)“公告公示”栏目中对应文件下载。
 
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档案  职称评审  通知
抄送:省档案局,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局,局领导,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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