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发改价〔2018〕3号
关于调整衢州市社区卫生服务价格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卫生计生局、人力社保局: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深化医药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机制,更好地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优化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结构,合理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经研究,决定调整衢州市社区卫生服务价格(调整后的社区卫生服务项目价格表详见附件)。
请各县(市、区)按规定认真做好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及价格的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确保价格调整工作平稳实施。本通知自2018年3月8日起执行。原《关于印发〈衢州市社区卫生服务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衢价服〔2005〕92号)文件停止执行。
附件:衢州市社区卫生服务项目价格表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8日
社区服务站价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