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7.09.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7年8月12日,江山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二中队辅警朱津津不顾个人安危,跳入须江营救落水人员,不幸牺牲。
  朱津津舍己救人的先进事迹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和好评,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行为,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市政府决定追授朱津津“衢州市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并追记二等功。
  全市人民要以朱津津为榜样,学习他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英雄精神,学习他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努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衢州”作出新的贡献。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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