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市安办〔2014〕58号
衢州市安委办关于做好2015年度
省市挂牌督办工矿企业重大隐患
梳理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4〕5号)精神,根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16号)以及《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挂牌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审核验收和梳理上报工作的函》(浙安委办便函〔2014〕42号)的要求,2015年我市将继续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现就做好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地、各部门根据今年“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的排查摸底情况,分析梳理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中涉及问题复杂、协调解决困难、整改治理难度大以及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和社会影响的隐患,作为挂牌整改对象。
2、请各地、各部门把握好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的质量,上报时一并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督办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市安委办将组织对上报的拟挂牌督办事故隐患进行论证,不符合标准的需重新上报。
3请各地、各部门于2014年12月30日前将拟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报告表(见附件)报送市安委办。其中,各县(市、区)上报数量不少于3个,有关部门若无重大事故隐患请在“填报单位意见和建议”栏注明并盖章后报送市安委办。
市安委办联系人:邵永忠,电话:3080982,传真:3080058。
附件:1.2015年拟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报告表
2.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发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