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民政系统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7.24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民政局文件
 
衢市民〔2014〕75号
 
 
关于印发《全市民政系统重大火灾隐患集中
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全市民政系统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衢州市民政局
2014年7月21日
 
 
 
衢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4年7月21日印发
 
 
 
全市民政系统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
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衢消安委〔2014〕10号文件要求,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全力推动整改消除重大火灾隐患,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民政系统范围内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此次专项行动,摸清现阶段重大火灾隐患底数,整改消除一大批重大火灾隐患,做到“消除存量、控制增量”,有效防范较大火灾事故发生,积极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创建平安衢州创造优质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明确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14年10月10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7月31日)。
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一线,广泛开展排摸。要做到五个必查,一是福利机构必查;二是乡镇(街道)敬老院必查;三是人员密集场所必查;四是民政主管的行业单位必查;五是其他有火灾隐患的部门和单位必查。
(二)全面整治阶段(8月1日至9月20日)。
对排摸出来的火灾隐患逐一进行梳理,逐一进行隐患程度判定,分类实施整改;对一些不能确定的隐患点,要及时上报当地消安委办公室汇总确定。对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但申报手续不齐备的,抓紧补办。对违法行为轻微的,整改难度小,督促业主主动限期改正。对存在一定隐患,整改期限较长的,整改投入资金较多,要依法下发法律文书,督促业主限期改正。对符合重大火灾判定条件的,要纳入重大火灾隐患整治范围。在整改过程中,要积极争取当地消防机构支持,从审批办证的源头抓起,从资金保障的源头抓起,从政策法规的源头抓起,从责任落实的源头抓起,切实把火灾隐患的整改扎扎实实落实在行动中。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21日至10月10日)。
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单位要组织对本地区、本单位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单位专项行动总结请于9月20日前报市局办公室。
三、明确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民政局成立由副局长严可兵为组长,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民政系统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晓冬为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传递等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夏季高温火灾特点和本地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将工作责任落实到行一线,切实做好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积极借助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进程宣传。要在醒目位置悬挂重大火灾隐患警示牌,注明责任主体,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抓好检查考评。各单位要健全完善消防工作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纳入2014 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实行严格奖惩。
 
附件:1.重大火灾隐患排摸判定表
            2.重大火灾隐患摸排统计表
  3.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流程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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