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社区矫正业务知识考试的通知
衢市司通〔2014〕18号
各县(市、区)司法局、直属分局、局机关各处室:
为营造司法行政系统人人参与、大家都来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氛围,检验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掌握法规的能力,提高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根据《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衢市司[2014]11号)安排,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区矫正业务知识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范围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提倡和鼓励社区矫正社会志愿者参考。
二、考试形式
本次考试以网络考试的方式进行。各参考人员通过点击“衢州司法行政网”浮动的“社区矫正业务知识考试”图标进入考试系统(网址:http://www.qzsf.gov.cn/kaoshi.aspx),在输入姓名和工作单位后点击“进入考试”按钮开始答题。为方便分数统计,考生信息注册中,所属单位统一用“XX县(市、区)司法局”或“XX县(市、区)XX司法所”格式注册。
三、考试时间
6月12日至25日。
四、相关要求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此次考试活动,矫正机构负责辖内考试的组织发动工作。市局将以参考人数(率)、考试成绩两项指标来评定各单位的综合成绩,并将考试成绩作为业务培训效果的直接依据,反馈至各县(市、区)矫正办(分局)。
衢州市司法局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