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衢政发〔2014〕8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和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与衢州市人民政府“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共建协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养”。大力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迫切需要。《科学素质纲要》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围绕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内发达地区相比,特别是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当前,我市正处在跨越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对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把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进一步明确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从政策制定、经费投入、人员保障、基础建设等方面强化支撑,逐步形成全民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为加快推进衢州创新型城市建设和建设“两地三城”、加快“两个崛起”、实现富民强市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目标。到2015年底,建立较为完备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机制,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和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途径明显增多,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全市公民科学素质水平明显高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为我省“十二五”期末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8%的目标提供支撑。
到2020年,我市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取得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组织网络、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全民整体科学素质有大幅度提高,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适应。
三、进一步强化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措施
(一)扎实开展科普示范体系建设。
1.创建科普示范县(市、区)。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将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列入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力争到2020年前,各县(市、区)均成功创建为省级或国家级科普示范县(市、区)。
2.创建科普教育基地。鼓励各科技类场馆、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试验基地、企业研发中心或展示中心、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等具有科普示范和科技教育功能的公众活动场所,开展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工作,以此调动社会各方面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发挥社会科普资源的作用,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教育活动,推进科普工作的社会化、群众化、经常化,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
3.大力培育科普示范单位。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大力开展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带头人等优秀基层科普惠农计划项目的评选工作,引领和帮助农村基层科普组织更好地发挥示范引导、辐射带动、技术交流和科普宣传等作用,培育农村科技示范户,服务于农民群众增产增收和科学素质提高,引导激发广大农民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创造性,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广泛开展科普示范街道(乡镇)、社区(村)、科普楼道、科普特色(示范)学校和企业等示范体系建设,培育科普示范家庭、科普示范农场,全面推动基层落实《科学素质纲要》。
(二)大力加强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1.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国家《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将科普基础设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通过改建、扩建、合建、新建等方式,不断改善科普基础设施条件。加快衢州市科技馆建设,完善县(市、区)科普活动中心,推进省级中心镇科普活动中心建设,到2015年,100%的省级中心镇建有科普活动中心。强化部门联合,优化资源整合,大力开展“一站、一栏、一员”(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员)等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村务公开栏、科普画廊等资源,经常性的举办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县(市、区)主城区公众活动场所建有5处以上科普画廊,100%的乡镇、街道、社区,90%的村完成站、栏、员建设任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专业科技场馆等公益性科普设施。支持建立企业科普展示馆和社区特色科普馆,并向公众开放。引导企业、各自然科学学会,根据自身特点,向公众开展科普宣传。公园、商场、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应根据各自条件,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公共场所设置的LED电子广告屏幕,要播放一定比例的科普节目。
2.提高传媒科普传播能力。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在电视、报纸、广播电台、门户网站等传媒开设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宣传专题、专栏、专版等,开展科普宣传,提高媒体科普传播质量和影响力。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等编发公众科普短信,以最快捷的手段为公众提供生产生活、防灾减灾等科普知识,扩大公共科普服务的覆盖面。积极发挥农村远程教育、农村科普电影、“农家书屋”等载体在科普宣传中的作用。
3.发展科普文化产业。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化产业的相关优惠政策,重点对科普音像出版、科技场馆运营、科普文化产业、科普捐赠、科普基金等方面予以税收优惠,推动我市科普文化产业发展。建立科普创作专项资金,引导文学、艺术、教育、传媒等社会各方力量创作、传播科普作品,鼓励科研人员将有条件的科研成果转化为科普作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经营科普音像制品和书刊、兴办科普网站。
(三)全力推进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
1.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加强科学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学校科学课程和校内外科技活动的衔接,充分发挥课堂的主渠道作用,提高基础教育阶段科学教育质量,在校参与科普活动的学生不少于90%。广泛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青少年科技月、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等校外科技活动。推广校园科技节,建设青少年科普教育特色(示范)学校。整合校外科普教育资源,利用科技类场馆、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和社区科普活动室等资源为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服务。
2.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结合“一村一品”和农民实际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适用技术培训和科学文明生活等方面的科学素质教育,80%以上村干部和农民党员每年接受科技培训,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积极依托和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农技校、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等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开展农村实用技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返乡、转岗农民工就业等培训,开展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培养农村实用型人才,壮大以“土专家”、能工巧匠、农产品流通人才为主的乡土人才队伍。发挥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带头人、家庭农场、农村专业合作社、科技示范户的带头和示范作用。
3.实施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围绕各类劳动者的就业需求,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民工培训等,城镇有80%以上的各类从业人员接受在岗培训、继续教育,提高劳动者就业、再就业和创业能力。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深化“讲创新、比贡献”活动,开展技能比武大赛,鼓励科技人员到企业、社区进行科研创新、科技咨询、科技培训和科普宣传。
4.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各级要坚持把科学素质内容列入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开展科普讲座进党校活动。组织公务员参与各项科普教育活动,每年组织2次以上针对县(市、区)直属部门干部和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的科普报告会,90%以上乡镇干部每年接受科技培训,提高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科学决策和管理水平。
5.实施社区居民的科学素质行动。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结合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科普载体,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的科普活动。鼓励社区建立科普学校或科普特色场馆,并充分发挥其在科普教育中的作用,吸引更多的居民参与科普活动,每年有90%以上的街道、社区干部接受各类科技培训和科普教育。
四、进一步加强科普保障能力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把贯彻落实《纲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共建目标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责任;要定期听取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要问题,出台并全面落实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相关政策,为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提供政策保障。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科协组织体系,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推行乡镇(街道)副书记或副乡镇长(副主任)任科协主席制度,80%以上的乡镇要建有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建立和完善社区、行政村科普小组,80%以上的行政村有科技示范户、科技带头人、科普员。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同级科协,落实必要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把科普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大联合、大协作、社会化的科普工作新格局。
(二)加强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由专家组成的科技服务团(讲师团)和中、高级农民技师组成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学科门类齐全、面向重点科普对象的科普志愿者队伍。将大学生村官、科技指导员等与科普宣传员进行整合,以实施科普活动项目为抓手,充分调动全市企业、学校、技术协会等社会各界的人才资源,吸引社会各行业专业人员参与科普工作,逐步建立一支由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科普志愿者组成的专兼职相结合的科普队伍。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进修活动,不断提高兼职科普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三)加大科普经费投入。县(市、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普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精神和要求,加大对科普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切实保障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和开展外来务工人员科普活动等的经费需求,“十二五”期末,市级、县级科普经费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在年度相关经费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全民科学素质建设。
(四)加强组织协调与督促检查。县(市、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本地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和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谋划、推动、检查和落实。市、县(市、区)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定期组织分析《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情况,牵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培训交流,组织成员单位举办或联合举办重点活动;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总结经验与做法,表扬先进典型,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