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2.07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市安办〔201410
  
 
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近期,全国发生多起建筑物和森林火灾,我省今年以来已连续发生15起亡人火灾事故,其中1起为重大火灾事故,共死亡36人,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吸取教训,切实做好我市春季防火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4〕22号)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市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增强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近期,我市降水偏少,风干物燥,风险等级明显偏高,加上春节临近,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使火灾风险进一步加大。各地、各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严格落实责任,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二、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和燃放管理。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2014年春节期间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要组织力量对禁止、限制燃放区域巡查检查,对集中燃放要加强现场安全保卫。要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销售场所、燃放场所的监督管理,严禁超量储存和在许可证载明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严禁礼花弹等专业燃放类产品及超标产品进入零售环节,严禁在规定燃放区域外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强对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动员的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三、强化重点区域与活动的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要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隐患整改。要发动基层力量加大对“城中村”“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人员密集场所、古建筑群、木质房屋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力度,强化各项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要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对林区内上坟烧纸、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严格监管。要从严审批林区内生产用火,坚决制止随意用火行为。对节日的各文化娱乐场所与各类活动,要落实责任,抓好消防举措的落实。
四、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加强森林火情监测,充分运用卫星遥感、高山望监控和地面巡逻等手段,加大监测力度,落实不同等级条件下的预警响应措施,做到科学设防。完善和落实预警预案,提前做好队伍、物资等应急保障工作。公安消防、森林消防要坚守岗位,靠前驻防并时刻待命,一旦发生火情,集中优势兵力,速战速决,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要及时疏散群众,科学施救,避免人员伤亡,确保重要目标安全。
五、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博等媒体和宣传栏、警示牌等媒介,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做到防火知识进村入户,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要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使用取暖设施。普及火灾自救互救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六、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明工作纪律,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告渠道,遇有火情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
 
 
 
201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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